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如何理解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概念?

如何理解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概念?

各种市政道路的修建,打破了原本平衡的生态环境,我国目前的地表水稀少,故而不少企业单位兴修水利工程。虽然很多地方都在聘用工程师修建水利工程,但是依旧有很多人不知道该如何理解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概念,所以本站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水利工程的验收标准是怎样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如何理解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概念?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的质量管理,将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但是在实际的工程项目中存在着不少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标准

(一)合格标准

1、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按照《单元工程评定标准》或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执行。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应及时处理,处理后的质量等级按下列规定重新确定:

(1)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经加固补强并经设计和监理单位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3)处理后的工程部分质量指标仍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经设计复核,项目法人及监理单位确认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再进行处理;或经加固补强后,改变了外形尺寸或造成工程永久性缺陷的,经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确认能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应按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主要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一般检查项目基本符合质量标准,检测点数70%以上合格的,可评为合格。

2、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定为合格:

(1)所含单元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并经检验合格;

(2)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3、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定为合格:

(1)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质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3)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70%以上;

(4)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基本齐全;

(5)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4、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定为合格:

(1)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二)优良标准

1、单元工程施工质量优良标准应按照《单元工程评定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优良标准执行。全部返工重做的单元工程,经检验达到优良标准时,可评为优良等级:主要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一般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检测点数90%以上合格,可评为优良。

2、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定为优良:

(1)所含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达到优良,主要单元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优良率达90%以上,且未发生质量事故;

(2)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达到优良等级(当试件组数小于30时,试件质量合格)。原材料、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3、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定为优良:

(1)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达到优良等级,主要分部工程质量全部优良,且施工中未发生过较大质量事故;

(2)质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3)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85%以上;

(4)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基本齐全;

(5)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4、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定为优良:

(1)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单位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且主要单位工程质量全部优良;

(2)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各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均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对于各位工程建筑师来说,了解理解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概念,是取得执业证书的第一步。在实际的施工工程中,各建筑工程师,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对会影响水利工程质量的因素,进行防控,增加通过验收率。设置此项法规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定,保证水利摄氏度安全。


相关内容:

·工伤中本人工资怎么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
    工伤中本人工资怎么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应做的工作是什么
    一、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应做的工作是什么 (一)律师介入时间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 (二)律师办理收案手续 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 2、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办案机关,一份由承办律师存档,一份交委托人保存; 3、律师事务所给承办律师开据信函,由律师交办案机关。 二、与公诉机关...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按照劳动者个人平时的基本工资的两倍来进行计算,至于经济赔偿金是按照经济补偿金两倍进行计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限制,给予劳动者经济补位,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没签劳动合同能要求赔偿吗 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说到没有劳动合同,其实主要就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此时因为是单位一方的原因损害到了劳动者的利益,因而就需要做出赔偿。那么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赔偿吗? 可以的,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


·四级工伤鉴定等级标准
    工伤鉴定就是为了确定职工的伤残等级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一共有十级工伤等级标准。对于每一个等级的具体类型和情形不一样。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四级工伤鉴定标准的规定。 四级工伤鉴定等级标准 1)中度智能减退;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社交能力者; 3)癫痫重度; 4)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70%; 5)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6...


·餐厅里面招收童工怎么处罚
    餐厅里面招收童工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都有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不得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相关规定。 因此,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工作属于招用童工;招用单位构成非法用工,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处罚;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如果逾期将...


·聘请民事诉讼律师上诉的费用是多少?
    聘请民事诉讼律师上诉的费用是多少? 对案件提起诉讼,聘请律师是必不可少。律师能够运用其娴熟的法律知识,帮助当事人分析案件事实,进行法庭辩论,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聘请律师所花费的费用一般是由其与当事人商议所定的,但大多都有一个标准,全国各地的律师收费都有所不同,下面律师我们就以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为例,简单为您介绍一下“聘请民事诉讼律师上诉的费用”问题。 一、聘请民事诉讼律师上诉的费用是...


·工伤赔偿如何证明工资?
    工伤赔偿如何证明工资? 由用人单位开具工资单证明。 二、工伤赔偿无法证明工资多少怎么办 依法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工伤赔偿多少钱 工伤因为所处地区不同,伤残等级不同,赔偿项目不同,适用的工...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到赔偿要多久
    如果说员工工伤这样的事情,用人单位可以积极的进行配合的话,那么员工工伤的整体处理将会十分顺利。不过在司法实践的过程当中,大多数员工的工伤在维权的时候都是比较困难的。有的时候即使拿到工伤鉴定的结果书,但是赔偿款却迟迟拿不到手。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到赔偿要多久? 一、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到赔偿要多久? 工伤鉴定结论出来,即可进行工伤保险待遇结算。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评定的伤残等级是确定...


·九级伤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九级伤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九级工伤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二)项规定,非本人具有第三十九条(二)至(六)项的法定过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工伤职工具有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合法,没有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定过错的,解除合同违法,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


·上市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一、上市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上市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一、上市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符合法定条件的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


·劳动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多少钱?
    劳动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多少钱?约定违约金的基本原则:一是违约金的数额应考虑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的承受能力;二是约定违约金时双方要对等。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偏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劳动者的违约程度、实际收入水平、用人单位的损失等情况综合考虑。对于违约金约定偏高显失公平的,仲裁委员会可以酌情降低。二、劳动合同违约金约定多少有效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除...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