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怎么计算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费

怎么计算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费
1、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法定节假日不可以补休,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的上班是在法定休假日的.以300%计算,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的总上班时间超过该周内(如一个月.一季度)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以超过部分的时间总数一起计算(不区分是否在休息日).以150%计算,4、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的.加班费计算应仍以以150%计算.
二、标准工时制的加班费计算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加班费能计入最低工资吗
我国《劳动法》第48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第12条规定:“在劳动 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 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严格来说,即使是在不同工时制度下,但其实都是会有加班的情况,但由于实际工作时间的情况不同,因而就导致确定加班时间的方式不太一样。只要是劳动者在单位安排下进行加班的话,那就可以向单位索要加班费。至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费怎么算,上文中已经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该如何补偿?
    劳动合同在其订立的期限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可以提出续签或者不续签合同的要求,而且根据双方的不同要求,获得经济补偿的数额也是有一定的区别的,那么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该如何补偿呢?的我们接下来会给您做一个详细的介绍。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经常碰的到问题,关键是是否进行经济补偿,如何补偿,总结如下: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按照法律规定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要通知对方是否...


·工程质量合格不合格是怎么划分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各种工程建
    工程质量合格不合格是怎么划分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各种工程建筑着我们的城市,让我们的城市变得更加繁荣发达。我们知道建筑高楼大厦的时候都必须要保证工程的质量的,毕竟工程的安全也是人民群众的安全,那么,工程质量合格不合格是怎么划分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一、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划分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


·公司被劳动仲裁的后果有哪些?
    公司被劳动仲裁的后果有哪些?公司被劳动仲裁的后果是可能会影响自己企业的形象,很容易导致其它的员工有担忧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是解决公司与员工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合法途径。该劳动仲裁裁决结果并不属于行政处罚行为,劳动仲裁案件本身的客观存在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二、劳动仲裁受案范围有哪些?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


·我们在工伤认定复议后怎么办?
    发生工伤只有在做了相关工伤认定后才能申请相关赔偿。可是,在某些情况下会出现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果不认同的情况。这时候就需要进行工伤认定行政复议。那么,我们在工伤认定复议后怎么办?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是什么? 工伤行政复议是工伤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作出的工伤认定或者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查该具体行政...


·劳务派遣公司资质要求?
    劳务派遣公司资质要求有哪些,如何办理 一、劳务派遣公司资质要求有哪些,如何办理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册劳务派遣公司的流程: 1、订立公司章程。 2、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公司应...


·办理工作经历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工作经历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工作经历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及其复印件、户口簿及其复印件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2、当事人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组织部门,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当事人工作经历的证明; 3、当事人需证明其专业技术职务或技术等级职称的,应提交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


·退工单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区别是什么
    个人辞职后入职的新单位要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辞呈和离职证明又能否证明已经解除劳动关系,这关系到个人能够顺利入职,了解任职的相关情况至关重要,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进行详细介绍退工单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一、区别 1、退工单和离职证明是不一样的,退工单应该去职业中心办理退工手续,离职证明只是公司开具给员工个人的。退工单是证明失业身份的重要资料,一般是一式四联的退工证明,其中,第...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原则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原则是什么? 工程建设中由于施工规模较大、施工人员较多以及管理不善等原因,容易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继而引发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判定工程质量事故的大小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涉及到后续的处理改进以及对受害人的经济赔偿等。那么工程质量事故划分原则是什么?有哪些划分标准?下面我们就带您来具体看一下。 一、工程质量事故划分原则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多种,既可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


·试用期被辞退的员工有工资吗
    试用期被辞退的员工有工资吗试用期被辞退的,用人单位也要支付工资的。不给是违法的行为,但是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二、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是关于试用期工资的...


·刑事案件什么时间聘辩护律师最好?
    刑事案件什么时间聘辩护律师最好?刑事案件聘请律师介入,越早越好。当事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咨询。当事人“出事”后,其家属应尽早找律师,使律师从公安侦查阶段就介入案件,尽早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属于国家秘密,为防止串供或其他行为,在法院开庭审理前,任何人都不能向犯罪嫌疑人家属透露相关案情,否则就构成了泄露国家秘密罪,...


·工程质量等级按什么类目划分的?
    工程质量等级按什么类目划分的? 工程质量关乎着广大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关乎着有关工程抵抗风险的能力;对于我国承建大的外国工程更是关乎到我国的国家形象。既然工程质量那么重要,那么,工程质量等级按什么类目划分的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程质量等级按 什么类目划分的? 对于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由于涉及到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的工程能否验收,所以应仔细评...


·企业要怎么给员工工资,企业拖欠工资怎么办
    工资支付,就是工资的具体发放办法。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工资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但现实中不少企业内部却有自己的一套支付规定。那到底企业要怎么给员工工资,才至于对员工利益构成侵犯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企业要怎么给员工工资 1、工资支付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数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由本人签收。2、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应该给付工资凭证,严格防止用人单位做假...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