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基本规定是什么?

如今的楼房已经不再是过去单纯的土质或者木头结构的房屋,所以人们在判定房屋是不是达标时不仅要房子内部设施质量,还必须同时看屋面是否出现类似漏洞这样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问题。下面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基本规定是什么?
一、《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基本规定
3.0.1 屋面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按不同屋面防水等级进行设防。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03 50345 的有关规定。3.0.2 施工单位应取得建筑防水和保温工程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3.0.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 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査和记录。3.0.4 屋面工程施工前应通过图纸会审,施工单位应掌握施工 图中的细部构造及有关技术要求;施工单位应编制屋面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查确认后执行。’3.0.5 对屋面工程采用的新技术,应按有关规定经过科技成果 鉴定、评估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施工单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 用的新技术进行工艺评价,并应制定相应技术质量标准。3.0.6 屋面工程所用的防水、保温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产品 标准和设计要求。产品质量应由经过省级以上建误行政主管部门 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3.0.7 防水、保温材料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根据设计要求对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查,并应 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2 应对材料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 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确认,形成相应验收 记录;3 防水、保温材料进场检验项目及材料标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A 和附录 B 的规定。材料进场检验应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 度,并应提出进场检验报告;4 进场检验报告的全部项目指标均达到技术标准规定应为 合格;不合格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3.0.8 屋面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材料有 害物质限量的规定,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3.0.9 屋面工程各构造层的组成材料,应分别与相邻层次的材 料相容。3.0.10 屋面工程施工时,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 职人员检査的“三检”制度,并应有完整的检查记录。每道工序 施工完成后,应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检查验收,并应在合格后 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3.0.11 当进行下道工序或相邻工程施工时,应对屋面已完成的 部分采取保护措施。伸出屋面的管道、设备或预埋件等,应在保 温层和防水层施工前安设完毕。屋而保温层和防水层完工后,不 得进行凿孔、打洞或重物冲击等有损屋面的作业。3.0.12 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应进行观感质量检查和雨后观察 或淋水蓄水试验,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往往总会有很多人会忽视以屋面工程为代表的细节上的优劣问题,而这些细节却是直接关系到总体房屋质量是不是符合标准的重要因素,而不达标的屋面设计会大大减缩建筑物的整体寿命长度。



相关内容:

·公司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证明什么时候开
    公司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证明什么时候开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的规定办理。 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 1、对该员工采取劝说的方式,说明合同是为保障他的...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在社会生活中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在社会生活中,是较为常见的债权债务关系,由于不少人不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故而不知道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区别联系体现在什么方面,自己的权益在受到侵害之后,也不知道该通过怎样的方式得到救济,所以本站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区别联系: 当劳务关系的平等主体是两个,而且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时,它的情形与劳动关系很相近,从现象上看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


·工程结算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工程结算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一、工程结算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工程建设周期长,耗用资金数大,为使建筑安装企业在施工中耗用的资金及时得到补偿,需要对工程价款进行中间结算(进度款结算)、年终结算,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进行竣工结算。在会计科目设置中,工程结算,为建造承包商专用的会计科目。 工程结算是工程项目承包中的一项...


·一、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影响有什么?
    一、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影响有什么? 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影响主要是原来的公司可能会继续给你交保险,但对你下一份工作是非常有影响的: 1.若你进了下一份工作,你的社保需要由下一个单位负责; 2.未解除劳动合同,下一个单位可能不会和你签署新的劳动合同,对未来事业有影响。 扩展资料: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


·鄂尔多斯工伤鉴定结果一般多久出来?
    鄂尔多斯工伤鉴定结果一般多久出来? 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如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关于工伤鉴定的法律概念 (一)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


·公司法投决会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法投决会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一个公司要想发展的好,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就必须要良好的公司管理制度。目前,很多公司都设有投资决策维护会,其成员大多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当公司展开对外投资时,需要投决会来展开工作。那么,公司法投决会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公司法投决会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1、确定投资目标确定企业投资目标是投资决策的前提。必须要做到:(1)有正确...


·工伤后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要赔偿吗?
    工伤后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要赔偿吗 是单位不予续签,除工伤赔偿以外还可以享受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在受到工伤后,劳动者一定要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适时适当地要求赔偿和补贴。 工伤后,如果劳动者还在治疗期间或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不续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劳动者除了可以要求支付工伤待遇...


·工程款应该怎么支付 如何索要工程款?
    工程款应该怎么支付 如何索要工程款?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关于工程款的争议占据大多数。建设工程造价动辄几千万元乃至上亿元,行业内挂靠施工、垫资施工的情形又普遍存在,所以工程款大多是分数十次乃至上百次支付,付款方式也不尽统一,那么,工程款应该怎么支付?如果发包方拖欠款项,该如何索要工程款?请看详细内容。一、工程款应该怎么支付1、直接支付至承包人的指定账户。发包人将工程款支付至承包人的指定账户...


·劳动合同到期了可以随时走人吗?
    劳动合同到期了可以随时走人吗?1、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2、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3、这是用人单位自己在劳动合同的管理上没有到位,用人单位自己有责任提前征询劳动者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安排工作交接。4、现在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合同已经自然终止,你已经不属于该单...


·跟腱断裂工伤鉴定几级伤残?
    公司的员工如果在工作的时候因为公司工作时受伤,经过判定则称为工伤;公司将对于工伤的员工承担一定的责任,进行赔偿。那么赔偿的金额数目将由员工经过鉴定后受伤等级程度决定,举个例子,跟腱断裂工伤鉴定几级伤残呢?一、什么是跟腱断裂?跟腱是人体最粗大最强壮的肌腱。跟腱长约15cm,由小腿三头肌(比目鱼肌、腓肠肌内、外头)的肌腱融合形成。在此过程中,跟腱的腱纤维有90°的扭转。跟腱的主要功能是屈小腿和跖屈踝关...


·退休返聘人员的误工费是怎样的?
    退休返聘人员的误工费是怎样的?对于交通事故中,受害者为老年人,达到退休年龄的,目前是否可以得到误工费的赔偿,各地法院判决不一样。可以说大部分的法院少有支持。目前,我国规定劳动者的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女管理者(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并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申请提前5年退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


·劳动合同法解雇是怎么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解雇是怎么赔偿金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另外,补偿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