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抚养人的要求具体是什么

抚养人的要求具体是什么 【抚养条件】
根据婚姻法28条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条件是:
1、 被抚养人(孙子女、外孙子女)尚未成年
作为被抚养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必须是未成年人。若成年,当然就不存在让人抚养的问题了。
这里的未成年人应当理解为本人无生活能力的未成年人。若自己具有了独立生活的能力,当然也不能再让他人抚养了。比如,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同时又具有独立生活能力,就不应当再适用此条规定。
2、 被抚养人(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
“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是指——父母均已死亡,或均无抚养能力,或一方死亡而另一方也无抚养能力。若父母仍有一方在世且具有抚养能力,当然也不能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来抚养。
3、 抚养人(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
这里的负担能力包括经济条件和监护能力,对于祖父母、外祖父母自身年迈且无经济基础的当然也就不适用此条规定了。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产生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抚养义务。
【在理解第28条款关系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抚养义务的产生不受是否同居一家、共同生活的限制。
2、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为同一顺序抚养义务承担人。
3、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抚养义务,在法律上是没有先后顺序的。有负担能力的都应承担抚养责任。
4、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均有负担能力,可采取协商的办法由一家承担或两家共同分担。协议不成,法院可根据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裁决。
5、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均拒绝承担抚养义务时,应受扶养未成年人可请求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其义务
【赡养条件 】
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义务也是一种有条件的义务,其条件如下:
1、 被赡养人(祖父母、外祖父母)需要赡养
被赡养人需要赡养是首要条件,如不需要赡养,就没有强调此义务的必要。
2、 被赡养人(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无力赡养
“子女已经死亡”、“子女无力赡养”是指——被赡养人,即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死亡或均不具有赡养能力。只要有子女在世或有子女具备赡养能力,祖孙之间就不发生赡养义务关系。
不具有赡养能力,可能是完全不具有,也可能是部分不具有。如,有的是具有赡养行为能力,但缺乏赡养的经济条件;有的是具有赡养的经济条件,但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能力。在这种情况下,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失去什么方面的赡养条件,孙子女、外孙子女就会在什么方面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发生赡养义务关系。
3、 赡养人(孙子女、外孙子女)是有负担能力的成年人
实际上是两点要求:一是已经成年,二是有负担能力。如果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成年,或者虽成年但确实不具有负担能力。当然就不可能产生祖孙间的赡养权利义务关系。
我们提醒,被扶养人未成年的界定并不仅仅只是未满18,就例如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同时又具有独立生活能力,就不应当再适用此条规定了。抚养人的要求并不复杂,有这方面需求的读者重点注意下主要的条款就好,以及在办理中咨询政府部门,但是若抚养涉及到财产问题的话,我们建议还是咨询律师最好。



相关内容:

·告老公重婚罪要写什么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
    告老公重婚罪要写什么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2、 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


·“打假”这词大家已不陌生,现在生活中的伪劣产品越来越多了,可
    “打假”这词您已不陌生,现在生活中的伪劣产品越来越多了,可能不经意间你我都有用到伪劣产品。这行为固然为人不齿,但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区分,你我又知道多少呢?接下来我们为你详细解答。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包括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


·怎么就离婚案件申请回避
     在诉讼过程中,为了避免审判人员与当事人存在某种特殊关系,从而徇私审理案件作出判决的,我国制定了回避制度。但在不同的案件中申请回避的情况不同,那么当事人一般该怎么就离婚案件申请回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诉讼如何申请回避 离婚诉讼作为普通的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一般规定的回避制度。为确保司法公正,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


·对于出轨可以吿重婚吗?
    对于出轨可以吿重婚吗?可以的;但必须要依法的取证,同时婚外情的取证方式要注意,无论是你自己亲自取证,还是请其他人帮你取证,必须要注意的是,都不能侵犯个人权利,否则,法院将不会采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


·一、夫妻共有财产怎么分割?
    一、夫妻共有财产怎么分割? 1、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2、夫...


·在离婚后怎么变更孩子抚养权(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在离婚后怎么变更孩子抚养权(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具...


·起诉离婚属于民事诉讼
    起诉离婚属于民事诉讼,受理案件自然也是有时间限制的,限制期限并非有意拖延,而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那么,起诉离婚要多久时间限制吗?它的程序都有啥?下文是我们您整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司法调解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由法院主持,调解以当事人自愿为原则,是裁判离婚的必经程序,调解达成的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2、审理期限(1)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一、自己的婚前财产丧偶怎么分割?
    一、自己的婚前财产丧偶怎么分割?自己的婚前财产在配偶去世以后其他人都无权要求分割,就算配偶在世,也不能要求分割自己的婚前财产,因为婚前财产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先将一半夫妻财产分离,剩余一半属遗产,由法定继承人妻子、丈夫父母、子女继承,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依据我国《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


·到法院第二次诉讼离婚一般会判离吗
    到法院第二次诉讼离婚一般会判离吗 一、到法院第二次诉讼离婚一般会判离吗 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


·山东菏泽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众所周知,我国的自然源还是比较丰富的,这是为我国国土面积广大,相应的资源也丰厚。但是由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人口巨多,导致自然资源紧张。为了改变这一状况,我国制定了计划生育政策,同时,社会抚养费政策也配套实施开来。那么,在山东菏泽市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呢?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社会抚养费的概念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


·配偶下落不明的可以起诉离婚吗
    ,若一方想要离婚,但在起诉的时候才发现配偶下落不明,遇到这样的情况,是否还能起诉离婚呢?毕竟这种时候连对方的人都找不到,当事人就开始怀疑自己是否真的能够离婚成功了,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配偶下落不明的可以起诉离婚吗 配偶下落不明,可以提出离婚诉讼配偶下落不明的离婚诉讼分“下落不明不足两年”和“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两种。 配偶下落不明不足两年,是因配偶出走,不与家庭...


·夫妻一方婚内出轨孩子怎么判?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用母乳哺养,对婴儿的生长发育最为有利。从婴儿的生长发育的利益考虑,夫妻离婚后,凡是正处于用母乳喂养的子女,应依法由哺乳的母亲抚养。但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孩子出生后,是不用母乳喂养的。对于这样的情况,当夫妻离婚时,如何判定孩子的抚养归属?司法解释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