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郑州土地使用证未过户费用是多少

我们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唯一的法律凭证是获得该土地的土地使用证。为了促进社会的经济发展,促进土地的流转,我们可以实施土地过户,这样就可以通过市场的流转来充分利用土地,合理配置土地的资源。那么,如果我们遇到郑州土地使用证未过户费用是多少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土地使用证概念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二、郑州土地使用证未过户费用是多少土地收益金,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就其转让土地交易额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或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出租)给其他使用者时,就其所获得的租金收入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土地开发费,是指每公顷居住区用地开发所需的前期工程的测算投资,包括征地、拆迁、各种补偿、平整土地、敷设外部市政管线设施和道路工程等各项费用。三、土地使用证过户程序持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明,到土地部门办理。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材料:1、转让合同或协议;2、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3、受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4、契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5、受让方身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6、其他国土部门要求提交的材料(一般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由此可知,郑州土地使用证未过户费用主要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以及土地开发费,每一项费用都是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的相关规定。并且土地使用者在进行过户的时候,一定要有着相关转让协议,并且到土地部门去进行办理。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很多材料,我们一定要准备齐全。



相关内容:

·土地使用证不见了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不见了怎么办近年来我国在经济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国家也更加关注对土地的管理。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可能因为一些原因是需要使用土地,我国法律规定使用土地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但是有时候保管不善会丢失,那么土地使用证不见了怎么办?下文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


·土地使用年限有多长呢?
    土地使用年限有多长呢?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2、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


·离婚必须在登记的地方离吗
    不是的。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


·海口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海口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海口是我国一带一路政策的非常重要的战略支点城市所在地,目前的海口是属于海南省的省会的。而且海口市政府一直以来对于下面的新农村的建设工作的监管也是非常注重的,只不过,海口农村征地补偿标准也不可能有统一的规定,到了任何时代,农村的征地补偿标准都是乡镇政府共同制定的。 海口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1、征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集体所有土地由市政府统一进行,土地征用工作由市土...


·最新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征地补偿标准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接下来,我们就将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土地只有一类:土地范围:竟城镇。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91140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定义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


·中国是土地使用权永久的国家吗?
    中国是土地使用权永久的国家吗?土地是人的立身之本,因此,土地使用权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权利。由于土地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因此,我国以立法的形式加强对土地使用权的管理,但是很多人对于中国是土地使用权永久的国家吗这个问题不是很清楚,我们在下文就为您详细的解答。 一、中国是土地使用权永久的国家吗 由于商品房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买房人所取得的只是房屋以及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支付的房价实际上就包括了二者...


·镇政府、乡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
    镇政府、乡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后方可实施。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


·集体土地使用证注销程序
    集体土地使用证注销程序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有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


·最新水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水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最新水田征地补偿标准水田征地补偿,各地标准具有差异,具体由当地政府部门制定并公布。《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


·年新征地拆迁标准有哪些?
    年新征地拆迁标准有哪些?一、征地拆迁标准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


·高淳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高淳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拆迁补偿是国家或者组织在征收土地之前,在对该区域土地上还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业主或者老板进行房屋价值评估之后,给予其合适的现金或者产权补偿。拆迁补偿标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土地都不尽相同。那么高淳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高淳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 (一) 实施单位应对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测绘。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