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确定借款的返还时间 怎么确定借款的返还时间 一、怎么确定借款的返还时间 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之间一般都约定有返还借款的期限。 如果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之间应当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如果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
·个人借款中的利息没有约定怎么办 虽说借款约定利息是符合道德、法律的要求的,但在实践中,不少债权人碍于情面,会选择仅是口头说一下,而不会在将该利息约定在书面在表达出来。那么,如果个人借款中的利息没有约定怎么办呢?简而言之,借款忘记约定利息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 一、个人借款中的利息没有约定怎么办 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
·购销合同中付款方式有哪些 购销合同中付款方式有哪些 一、购销合同中付款方式有哪些 1、结算方式:现金、支票、汇票、托收承付(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 2、结算期限:预付款、货到付款、分期付款。 二、购销合同违约责任 1、供方的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承担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百分之几的违约金。(通用产品幅度为1—5%,专用产品为10---30%) (2)供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花色和质量不符合合...
·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该怎么处理 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该怎么处理一、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该怎么处理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这里的“不支付利...
·追讨债务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追讨债务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一、追讨债务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1、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2、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 4、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原...
·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还要履行责任吗? 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还要履行责任吗?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依法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消灭。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依法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消灭。保证责任消灭后,债权人书面通知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清偿债务,保证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的,人民法院不得认定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是,该催款通知书内容符合《民法典》(...
·债务人欠款多久可以起诉 一、欠款多久可以起诉 1、在约定的日期没有还钱就可以起诉,没有金额限制;2、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的规定,法院就必须受理;3、法律依据:1)《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
·连带保证责任人怎么承担债务 连带保证责任人怎么承担债务一、连带保证责任人怎么承担债务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连带共同保证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本应被平等地对待;都有义务对主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而这个规定的后果是,其中一个连带共同保证人承担责任之后,必须先向主债务人追索,而不能直接向其他连带共同保证人追索,使较有清偿能力的其他连带共同...
·借贷双方约定复利有法律效力吗 双方当事人在借贷发生时自愿约定复利,且在最后还本付息时,复利没有超过法定最高限度的,应当予以准许。但是复利的存在其实对债务人而言是很不利的,不过有些时候因为着急用钱,也不得不同意对方复利的要求。那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复利有法律效力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借贷双方约定复利有法律效力吗 (一)复利的定义复利是出借人将应得的利息加入本金再计算利息,俗称“息加息”、“利滚利”。(二...
·债权债务及其他清理情况报告 债权债务及其他清理情况报告 一、债权债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二、债权债务及其他清理情况及报告 对于债权债务的清理对于公司来讲是至关重要的,下面提供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及报告的相关内容...
·夫妻之间借钱还借款可行吗? 夫妻之间借钱还借款可以吗?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夫妻任何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不能因为夫妻这一特殊的身份关系否认民间借贷的存在。夫妻之间对财产安排和处理的效力仅及于夫妻双方,法律保护夫妻双方处分共同或各自所有财产的意思自由,但任何权利都是有边界的,...
·犯了挪用特定款物罪判几年 犯了挪用特定款物罪判几年 一、犯了挪用特定款物罪判几年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 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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