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保定合同终止效力律师有什么专业解释吗

您有过商业往来的应该很清楚,合同的签订是有时效期限的。一旦过了这个期限,那么合同等于就是作废处理了。一般在合同签订时,在合同的内容里面就应该做了关于这一部分的说明。那么如果是没有那,保定合同终止效力律师有什么专业解释吗?
一、合同效力终止的情况
自然终止自然终止是指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这是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这一情况是指保险人已经履行赔偿或给付全部保险金义务后,如无特别约定,保险合同即告终止,即使保险期限尚未届满,合同也告终止。因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而终止这一情况是指合同主体在合同履行期间,遇有某种特定情况,行使终止合同的权利而使合同终止,而无须征得对方的同意。因保险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这一情况是指由于非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灭失,保险标的实际已不存在,保险合同自然终止。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因疾病而死亡,就属于这种情况。因解除而终止解除终止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尚未届满前,合同一方当事人依照法律或约定解除原有的法律关系,提前终止保险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
二、保险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约定解除、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裁决解除。
l.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某种情形出现时,合同一方当事人可行使解除权,使合同的效力消灭。2.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某种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未曾预料的情形出现,导致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各自的责任或合同履行的意义已丧失,于是通过友好协商,解除保险合同。3.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出现时,合同一方当事人或者双方当事人都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终止合同效力。4.裁决解除。裁决解除是指产生解除保险合同纠纷,纠纷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解除保险合同。以上就是对于保定合同终止效力律师有什么专业解释吗?这一问题的具体的解释以及相应的说明。其实合同的终止效力要根据不同的合同类型来进行具体的说明,不能够一概而论。如果您对于一些比较细节性的东西都不是很了解的话,那么欢迎咨询本网的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2023年孕期合同到期怎么办
     一、年孕期合同到期怎么办 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明文规定了对女性劳动权利的保护,特别是针对女职工生理机能的变化,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给予特殊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自身有重大...


·合同印章和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本
    合同印章和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本 合同印章和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在合同的管理中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制度具有规范性,才能够更好的保障合同的规范化、合法化,保障好双方的利益。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合同印章和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本的相关的知识。 合同印章和合同文本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 合同专用章制度。 公司及下属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除各企业的公章外,一律使用公司统一编号的合同专用章,...


·合同法延期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一、合同法延期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


·合同成立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的成立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条件,那么,在法律上,到底合同成立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呢?合同的成立并不是结束,而是个开始,并且在这个开始后的过程中很可能会发生纠纷,而若想要通过诉讼去解决纠纷,就一定要知道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那当事人应该如何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合同成立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的本质是一种合意,...


·基建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基建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进行办理。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


·赠与合同内容不明确,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赠与合同内容不明确,法律效力是怎样的?一、赠与合同的概念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其中转让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向受赠人移转的一般是财产的所有权(当然并不限于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经营权、股权、债权等也可以成为赠与的财产),因此 ,买卖合同作为典型的移转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其相关规定对于赠与合同具有参照适用效力。...


·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种类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种类是什么?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种类,主要是指经济合同。并不能认为凡是利用、合同(如行政合同、赠与合同、劳务合同等)进行诈骗的都构成合同诈骗罪。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之“合同”,其标准应当根据合同诈骗罪侵害的客体性质并结合立法目的加以界定。合同诈骗罪规定于《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之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中。这种犯罪不仅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而且侵犯国家合同管理制度,...


·中介合同违约怎么处理?
    中介合同违约怎么处理? 找中介服务,这是现在很多人的一种选择,其实不需要与中介签订合同的,但是还是有签订中介合同现象,那么签合同就可能存在违约的情况,那么中介合同违约怎么处理呢?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介合同违约怎么处理? (一)协商 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中介合同违约纠纷,是指中介合同违约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


·什么是买卖合同留置权,留置权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什么是买卖合同留置权,留置权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一、买卖合同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1、成立 留置权的成立: 依物权法律制度之规定,留置权之成立,需具备以下要件: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 (2)债权已届清...


·合同完全赔偿原则是什么 合同完全赔偿原则是什么?
    合同完全赔偿原则是什么 合同完全赔偿原则是什么?当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所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承担,包括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一、完全赔偿原则 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所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承担,包括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完全赔偿是对受害人利益全面的、充分的保护。从公平和等价交换原则来...


·意向合同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意向合同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一、意向合同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意向合同协议书不一定有法律效力,合同的内容是合同签订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意向书的内容仅是合同签订主体就某一事项共同意识的一致认定,并不是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的签订会导致法律效力的产生,对签约主体具有约束力,而意向书的签订不会导致法律效力的产生,对签约主体不具有约定力。但有的意向书具备了签约主体之间法律权利义务关...


·民事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民事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一、民事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甲方: 乙方: 甲方因 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 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 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律和事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甲方同意于签约后就上述委托事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共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