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在社会生活中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在社会生活中,是较为常见的债权债务关系,由于不少人不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故而不知道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区别联系体现在什么方面,自己的权益在受到侵害之后,也不知道该通过怎样的方式得到救济,所以本站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区别联系:
当劳务关系的平等主体是两个,而且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时,它的情形与劳动关系很相近,从现象上看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因此两者很容易混淆。还有一种派遣劳务人员或借用人员的情形,致使两个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当劳务关系的平等主体是两个,而且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时,它的情形与劳动关系很相近,从现象上看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因此两者很容易混淆。还有一种派遣劳务人员或借用人员的情形,致使两个单位之间的劳务关系与派出或借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紧密地交叉在一起。这是它们相联系的一面。在劳动关系调整工作中,时常遇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并存的情况,弄清两者的区别,对于做好劳动人事工作,正确适用法律、妥善处理各类纠纷,显得特别重要。从整体上看,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五点:(一)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二)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也就是说,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虽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实际生活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用人单位是强者,劳动者是弱者。而与劳动关系相近的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即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而是一种相对于劳动关系当事人,主体地位更加平等的关系。(三)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四)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合同法》。(五)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劳动关系用劳动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是书面的。而劳务关系须用劳务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除书面的以外,还可以是口头和其他形式。由此可以知道重点是要能够理解两者之间存在的区别,无论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他人的侵害之后,是可以向司法机关请求得到司法救济的。



相关内容:

·工程质量诉讼时效是多久
    工程质量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工程质量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而建设工程质量纠纷诉讼时效则指在建设工程质量纠纷发生之后,当事人需要在法定的时效期间行使权利。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老板被判刑工资怎么办
    老板被判刑工资怎么办 一、老板被判刑工资怎么办 想追回被拖欠的工资,我们可以这样做: 第一步,证据收集,主要包括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考勤记录、工作证、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等等。 第二步,救济途径:首先,当遇到被拖欠工资不知所措时,可以找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其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职责,前往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再次,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劳动人事争...


·申请仲裁是否会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申请仲裁是否会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不会,按照相关的案件进行办理的。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争议。而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事项。只能去找劳动局的仲裁委。可以找些证据证明劳动者与用人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然后,到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支付二倍工资。 二、劳动仲裁法: 适用范围 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关系适用于以下劳动纠纷: 1...


·年休假怎么算,怎么计算年休假工资
    现实中,对年休假天数的计算也是很重要的,这样才能知道自己可以有多少天的年休假。当然,法律中规定年休假期间,用人单位也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相应工资的。那这个年休假的工资又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这两个问题吧。 一、年休假怎么算 1、累计算 根据国务院带薪年休假条例,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带薪年休假(下称年休假)。其中,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


·人民教师的工作环境跟收入都是非常稳定的
    人民教师的工作环境跟收入都是非常稳定的,而且正规的在编教师都属于国家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些人可能还是感觉教师的这种岗位的特殊性,所以会觉得如果对方的身份是教师的话,住院期间可能也会正常的给其发工资,认为就不需要赔偿误工费了。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教师没有误工费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教师没有误工费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误工费是经济学上的专业术语,指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受到伤害而就医治疗或休养期间,或合...


·辞职必须签工资已结清吗
    不能,一定要工资实际结清之后再签。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要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如果不结清工资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


·工资入股合作协议是什么样的
    工资入股合作协议是什么样的 现在很多大的上市公司会给员工分发股份,加深公司与员工之间的联系,让员工把公司当成自己的一部分,这是双赢的做法,员工可以以工资入股,成为公司的股东和决策者之一。那么,工资入股合作协议是什么样的?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份模版,以供参考。 工资入股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码: 乙方: 有效身份证号码: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


·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法定,当事人不能约定。
    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法定,当事人不能约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由此可见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是法定的,当事人不得约定。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法定,用人单位可以间接约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


·提起劳动仲裁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提起劳动仲裁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一、提起劳动仲裁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我们可以归纳为三类不同的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第一类、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谅解书怎么写?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谅解书怎么写?当今社会上时不时的都会报道一场讨薪大军的“闹剧”,但跳楼、跳桥这种方式太过极端,而且得不偿失,要知道一个公司欠工资,要么是真没钱,要么就是老赖,与其大闹一场,不如走法律程序,安全又有保障。所以我们在知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后,也要了解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谅解书的书写格式。一、定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在当今这个社会,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建设工程也在不断
    在当今这个社会,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建设工程也在不断的完善和发展,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建设工程质量是一大难点问题,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由于相关部门的监督不力等原因造成的,那么,北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怎样进行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无合同应该怎么结算工程款
    没有签订合同是需要双方签订结算签证或发询证函确认。但是有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不备案,虽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