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专业离婚房产律师事务所怎么挑选? 成都专业离婚房产律师事务所怎么挑选? 步骤一:“硬件”检查 无论是律师还是律师事务所,都有一定的“硬性指标”,就像卖小吃要有营业执照一样,否则就成“无证小贩”了。 律师本人要求有律师执业证。有一些实习律师和律师助理,他们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律师,不具备律师资质证明,经验和相关法律知识都不够充足,不可以进行相关咨询和受理诉讼。对于一些已被吊销执照的律师来说,必定在代理过程中出现了严重错误,更不是可靠...
·房屋产权继承死亡证明应该怎么办理 房屋产权继承死亡证明应该怎么办理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办理公民死亡注销手续时,缴销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单身独户的,还应收缴居民户口簿。二、房产继承应该怎么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
·哪些情况下监护人能处分未成年人的房产 未成年人的房产自然是属于未成年人个人所有的,这也算是其合法财产中的一部分,一般只能由其个人进行处分。当然,由于此时未成年人尚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很多时候都是由其监护人单位处分房产,不过此时也要情形要求。那究竟哪些情况下监护人能处分未成年人的房产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下监护人能处分未成年人的房产 只有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监护人才有权处理未成年人的房产,否则,监护人不得处理被监...
·在新房收房之际,许多购房者都被如何进行房屋验收以及房屋验收不 在新房收房之际,许多购房者都被如何进行房屋验收以及房屋验收不合格怎么办的问题所困扰。实际上,验房作为一道必不可少的程序,有法定的验收流程,若是验房时发现质量问题,法律也规定了相应的解决办法。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验收不合格怎么办 1、小的质量瑕疵问题 如果是一些小的质量瑕疵问题,例如比较小范围的空鼓、门窗缺少配件密封不到位、开启不灵活等,这些问题业主可以直接报修物业或者开发商进...
·离婚房产可以竞价吗,房屋分割规则有哪些? 现在离婚双方都只有一套房产,没有孩子,并且都想要这套房子时,就很难判定房屋的归属权。就有人问了离婚房产可以竞价吗?在法律规定上是可以的,价高者得,由专门的房屋评估人员进行房产的评价,所得者付出相应赔偿给另一方,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说明。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的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
·一、独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吗? 一、独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吗?事实上,如果独生子女的父母逝世但没有留下相关的遗言或者遗嘱,房管局是不会将房产直接过户到独生子女的名下的。因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则: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但是没有遗嘱时,遗产的顺序人分别有:配偶、子女和父母。依据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继承房产、分房遗言、赠与房产、涉外涉港澳台房产所有权转移等有...
·商品房面积缩水是否可以要求退房 商品房面积缩水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很多购房者在验收房屋的时候会对商品房的面积作出实际的测量,这样日后也方便自己进行装修,这个时候就有可能发现商品房面积缩水,也就是实际测量出来的面积与开发商所说的面积是不一致的,对于购房者来讲自己的利益就受到了损害,毕竟商品房房款是按照开发商所说的面积来计算的。那此时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商品房面积缩水是否可以要求退房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
·购房合同第15条违约金写0是否可以 一,购房合同第15条违约金写0是否可以《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购房违约应该如何处理 在我国,法律为了规范房屋买卖市场,保护房屋买卖当事人的利益,严格打击一方违约,比如:规定没有违约的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等。那么,对于购房违约应该如何处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房违约应该如何处理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守约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即付出的房款、中介费、利息等)和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违约方应当予以赔偿。 赔偿的范围包...
·新婚姻法继承法对房产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同时废止。 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听说关于继承的问题,我们遇到的更多的是子女继承父辈的财产,其中有包括父辈的积蓄以及房产等,但是有时候我们也可以遇到在婚姻中关于继承的问题,而在婚姻中的继承也有一定的说明和规定,那对房产继承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民法典对房产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一、继承房产有哪些条件 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三...
·一、长沙社保补缴可以买房吗? 一、长沙社保补缴可以买房吗?为落实长沙楼市调控“923”新政,今日,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通知规定:非该市户籍家庭在长沙购首套房,个税或社保需连续缴满24个月。此外,9月23日之前不动产业务预约成功的,按“520”限购政策执行,之后的严格按“923”政策执行。该通知指出,在长沙市无房的非该市户籍家庭,其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缴纳时间从2015年9月1日开始计算,连续缴纳满24个月,方可取得购房...
·一、房产的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一、房产的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2、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4、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5、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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