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民法典》婚姻过错方如何认定?

《民法典》婚姻过错方如何认定?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1、重婚

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

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二、无过错方应当搜集哪些证据?

《民法典》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婚外情被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就可获得损害赔偿。但由于存在婚外情的一方大多采取隐秘的方式,取证困难,导致大多数因婚外情而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无法获得损害赔偿。那么,无过错方应当搜集哪些证据呢?

一般来说,应当注意搜集以下关键证据:

1、《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2、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

3、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

4、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5、是照片、录音录像等,但这里要提醒各位当事人,此类证据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则将无法作为证据使用。最好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调查取证,因为婚外恋的取证具有一次性,如若打草惊蛇,取证的成本和困难将增加。

证据的巧妙获取,确实能给成功办理离婚案件、缓解受伤害一方的心理压力具有着巨大的作用。

如果当事人具备以上行为的,将会被认定为过错方。对于婚姻中的无过错方来说,在离婚时如果要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积极搜集可以证明对方有过错的证据,请求对方的损害赔偿。


相关内容:

·无效婚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怎么处理?
    无效婚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怎么处理?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


·再婚老人的财产谁有继承权?
    再婚老人互有继承权,也可以协议约定再婚财产关系。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在生前按照自己的意愿订立遗嘱,对自己的财产分配留下明确的书面处理说明,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有效避免家庭财产纠纷的产生,也解除了自己对于身后财产权属的忧虑。<{{tjlytel}}> 1、再婚家庭,为了避免子女和继父母以后就继承财产发生纠纷,会约定互相不再...


·什么情况下子女由母亲抚养
    什么情况下子女由母亲抚养 一、什么情况下子女由母亲抚养 根据我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情况下,离婚时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


·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未婚男女为避免婚后双方因为财产问题产生争议,从而影响到夫妻之间的感情,于是在结婚之前双方就进行了婚前财产公证,这其实对各自利益都是会有一定保障的,但并不是说只要男女有打算结婚就一定要先进行婚前财产公证。那究竟什么是婚前财产公证呢?下文中,我们为给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


·法院关于起诉离婚手续是怎样的
     一、法院关于起诉离婚手续是怎样的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


·国家赔偿法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赔偿法在我国的司法建设活动当中肯定是有着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的,对国家侵权的这种行为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也是树立国家执法公信力的方式之一,因为这世界上所有的工作都是有人为的,绝对不出错的这种情况谁也没办法保障,因此国家赔偿也显得是相得益彰的。那么,国家赔偿法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赔偿法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1、行政赔偿的赔偿范围 根据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


·争取小孩抚养权的离婚上诉状怎么写?
    争取小孩抚养权的离婚上诉状怎么写? 一、争取小孩抚养权的离婚上诉状怎么写? 离婚起诉书范本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诉讼请求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


·起诉离婚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在起诉离婚中,有些时候是因为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这样的情况下不能通过协议方式,所以只要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现实中,如果起诉离婚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怎么办才好?这是很多人都比较苦恼的问题,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一般法院是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第二次诉讼是会判决离婚的。但是如何有证据证...


·一、离婚如何确定财产转移的数额?
    一、离婚如何确定财产转移的数额? 离婚时可以通过银行的流水记录来确定财产转移的数额,可以从交易时间以及收集相关交易记录。可以查询一方名下的资金流向,在确有把握的情况下,查询房地产公司汇款的具体银行,您尽量去获得对方的银行卡账号,最起码要知道是哪个银行的银行卡,或者具体到哪个支行,如果能拿到银行卡号是最理想的。然后起诉离婚,向法院申请财产调查。 二、离婚时期怎样预防财产转移 1、要注意收...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例是怎样的?
    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经常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的问题,尤其四房屋的分割的问题更为复杂,要看是否是捆钱财产等。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例、离婚夫妻房屋分割问题是怎么处理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例的处理 一、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


·民法典规定多少岁结婚我国1950年民法典规定的法
    民法典规定多少岁结婚我国1950年民法典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1980年修改民法典时,一方面考虑适当提高法定婚龄有利于广大青年的身心健康、工作和学习,以及计划生育工作;同时也注意到法定婚龄过高,不符合自然规律的要求,也脱离群众、脱离农村实际。因此,我国法律对多少岁才可以领结婚证的规定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2001年修订民法典,关于多少岁可以领结婚证引发了许多的...


·如果撤销婚姻算离婚吗
    一、如果撤销婚姻算离婚吗? ?从法律角度看,撤销婚姻不算离婚。离婚是指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法律要件齐备;而可撤销的婚姻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是有瑕疵的婚姻,法律要件有所欠缺。离婚的原因一般发生在结婚之后;婚姻撤销的原因发生在结婚之时或者之前。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双方均可提出,而婚姻撤销的请求权人只能是享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有权提出,即受胁迫的当事人本人。离婚不受时间限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时间均可...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