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挪用资金罪2023如何处罚

认定构成挪用资金罪的,要求其中的行为主体必须是一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从主体上来看与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要求不同。当然在实际的构成和处罚上面,这二者也是不一样的。那其中挪用资金罪2018该如何处罚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已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而仍故意为之。
二、挪用资金罪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哪些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而挪用本单位资金,具用途主要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未用于从事不正当的经济活动,而且挪用数额较大,且时间上超过三个月而未还。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只要数额较大,且进行营利活动。所谓“营利活动”主要是指进行经商、投资、购买股票或债券等活动。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也没有数额较大的限制,只要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了非法活动,就构成了本罪。所谓“非法活动”。就是指将挪用来的资金用来进行走私、赌博等活动。
虽然《刑法》中规定的大多数犯罪都是一般主体的犯罪,但也有那种特殊主体的犯罪,这里的挪用资金罪就属于特殊主体犯罪中的一种。如果行为人本身不具有这样的特殊身份,那么就不能认定其构成挪用资金罪。至于挪用资金罪处罚,上文也进行了介绍,最高的情况下是可以对罪犯判处10年有期徒刑的。



相关内容:

·网络金融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网络金融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想要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成立金融诈骗罪的话,那么需要对这个人的行为从多个方面进行全面的分析,而在我国的刑法分则当中将金融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分成了四个方面,也就是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以及主观要件,下面给您说说网络金融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络金融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


·招摇撞骗定罪标准是什么?
    招摇撞骗定罪标准是什么? 一、招摇撞骗定罪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 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 二、与诈骗罪的界限 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


·涉黑判刑可以缓刑吗
    不一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


·遗弃罪与故意杀人罪如何区分?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对于抛弃家庭弱势群体致使当事人受到严重伤害甚至死亡的报道屡见不鲜,对于这种行为,法律上将其定性为遗弃罪。当事人以故意的初衷用以某种方式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法律上定义为故意杀人罪。在社会实践中,遗弃罪与故意杀人罪在实际判案中有许多相似之处,那么遗弃罪与故意杀人罪如何区分呢?下面跟随我们去一探究竟吧。一、什么是遗弃罪、什么是故意杀人罪?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幼小、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


·什么标准下侵犯商业秘密罪才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传播淫秽物品罪中数量如何确认
    传播淫秽物品罪中数量如何确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1、数量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第一条第一款:...


·自然人犯罪主体的共同要件包括什么?
    现实社会中,违反法律的犯罪行为层出不穷,犯罪作案手段多种多样,严重违反了社会秩序,挑战法律的权威性。对于犯罪以及犯罪构成要件很多人认识不深,今天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具体回答自然人犯罪主体的共同要件包括什么。 一、刑法关于犯罪概念的规定是对犯罪的性质和基本特征所作的规定,犯罪概念揭示了犯罪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的本质特征。 但是刑法所规定的每一种具体犯罪行为,犯罪人在行为表现上应由...


·公务员被判拘役开除公职吗?
    公务员被判拘役开除公职吗?开除公职,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也就是就,行政机关的公务员被判刑后,就会被开除,而不一定是实刑,也包括缓刑。根据刑法第42条和第69条的有关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可见,拘役的上限刑期与有期徒刑的下限刑期相衔接。这一规定较好地体现了拘役的特点,使刑罚体系...


·故意伤害罪没有构成轻伤怎么处罚
    我国的故意伤害犯罪要求造成他人人身损害至少是轻伤,否则的话就不认为是犯罪。那要是故意伤害罪没有构成轻伤的话,此时该如何处罚行为人呢?可能很多人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故意伤害罪没有构成轻伤怎么处罚 应当通过法医鉴定认定轻伤,恶意伤害未构成轻伤一般进行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


·父母犯遗弃罪现在判刑吗?
    我国每年发生大量的婴儿被遗弃的事件,其中不少婴儿都患有严重的疾病。本来父母对子女是有抚养义务的,这是基本道德,也是法律上的义务。虽然遗弃的对象往往是家庭成员,但是按照刑法规定,遗弃行为恶劣的话,父母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父母犯遗弃罪现在判刑吗?下面 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遗弃罪现在判刑吗? 现实中的遗弃行为要是同时满足上述内容的话,则一般是以遗弃罪定罪处罚的。此时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诈骗罪判刑后怎样假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代以不合法行为占用别人的财物为目的,通过编造不存在的事实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方法,骗取较多财物的一种行为。诈骗罪无疑是性质恶劣的非法行为,实施这种行为的当然会面临国家的处罚,通常情况下都会被关押三年或者三年以上,但是是不是意味着实施了诈骗行为的人就没有可能获得假释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了诈骗行为被判处刑期的还是有机会可以得到假释的,只要满足了一定的...


·故意犯罪构成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一帮犯罪与故意犯罪是存在较大的差别的。并且一般犯罪与故意犯罪不仅仅是所判的罪行不一样。其实两者所适用的法律条文也是不一样的。对于一般犯罪我们都有所了解,那对于故意犯罪构成的构成因素有哪些呢?为此我们做了以下介绍。 审查起诉中,犯罪故意如何认定1、对犯罪故意要从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来把握。2、对“目的犯”的特定目的可从其客观行为判断。 3、对特定犯罪对象认识是否“明知”应综合相关环境判断。...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