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司法鉴定重伤二级如何量刑?

在一些刑事案件或者交通肇事事件中,往往会对受害人造成人身的伤害,发生此类情况后,犯罪嫌疑人不仅仅要支付赔偿金,还需要负法律责任,很可能会入狱服刑,那么,司法鉴定重伤二级如何量刑?我们结合相关法律为您作答:




重伤二级与具体的伤残等级之间没有关联。

重伤是对伤者的伤情鉴定结论,而伤残等级主要是针对因伤而给伤者造成的生活、工作能力的影响进行鉴定,二者之间没有关联,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

对于经鉴定为重伤二级的伤者,其伤残等级仍要按伤残鉴定标准进行鉴定后才可以确定。

故意伤害罪重伤二级怎么量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重处、轻处特别规定】

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处:

伤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伤情的基础上,每增加轻伤1人,按照所增伤情的轻重程度,确定递增幅度,轻度的,刑期增加三个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个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个月;每增加重伤未达残疾标准或接近轻伤标准1人,刑期增加十个月;每增加重伤1人,致10级残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持刀等管制刀具伤害他人的,从重10%。

在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中故意伤害他人的,从重10%。

伤害对象为70岁以上的老人、14岁以下的儿童、残疾人、怀孕妇女的,从重5%。

因为邻里纠纷、婚姻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从轻10%。

故意伤害罪要求造成对方至少是轻伤以上的伤害程度,而这其中轻伤的量刑与重伤的量刑却是不同的。重伤的起刑点是三年有期徒刑,而最高则可以判处行为人十五年有期徒刑。

以上就是“司法鉴定重伤二级如何量刑?”的具体回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无论什么原因,只要给受害者造成伤害就必须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同时,犯罪嫌疑人积极的赔偿,和受害者及其家属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有助于量刑,具体事宜可以本网站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相关内容:

·违反刑诉法不提供证据怎么办?
    一、违反刑诉法不提供证据怎么办? 原刑诉法规定,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明标准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规定(一)对犯罪事实的“确实、充分”标准做了具体的解释,其中一点是“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符合逻辑和经验规则,由证据得出的结论为唯一结论”。但按照证据裁判原则,案件事实是根据证据所认定的事实。由于证据信息的局限性,以及受事实认定者的影响,其结果很难不会出现认识误差。同时案件事实是一种“过...


·寻衅滋事罪共犯怎么处罚
    寻衅滋事属于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一种行为,如果达到了我国法律规定的标准,则还会构成寻衅滋事罪。而在此罪的实施过程中也会存在共犯情况。那么寻衅滋事罪共犯该如何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寻衅滋事罪如何处罚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


·刑诉法公安指定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各地方的具体政策都有当地的政府来制定。即使您在生活中遇到了什么纠纷,在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时候,对于公安机关来说,不属于自己的管辖范围内也是比较麻烦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刑诉法公安指定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刑诉法公安指定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第十四条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一)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


·毒品犯罪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在毒品犯罪当中,具体包括了很多罪名,常见的如容留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走私毒品罪、贩卖毒品罪等等。针对这些犯罪,在进行处罚的时候,如果有特殊情节的话,则会从重处罚。那到底毒品犯罪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毒品犯罪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1、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刑法第29条); 2、累犯(刑法第65条); 3、武装掩护走私的(刑法第157条); ...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处罚标准细分有哪些?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并且数量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1、利用假发票偷逃税款的单位和个人。部分企业经营者为了获取高利润,通过偷逃税款来降低成本,于是就通过从地下市场购买假发票来虚...


·刑事诉讼中的言词证据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中的言词证据是怎样的 言词证据是当事人通过语言陈述的方式所提供的相关证据,但当事人在陈述事实时往往会受到主观情绪或者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证据的真实性很难保证,那么刑事诉讼中的言词证据的在运用时要遵循哪些规则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刑事诉讼中的言词证据的运用规则 言词证据是由当事人、鉴定人等通过陈述而产生的口头证据,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因此,为保证其真实性和使其具有证明...


·未成年人多大要负刑事责任
    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首先其年龄要达到我国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而在这个年龄中,包括了一部分的未成年人。也就是说,对于一部分未成年人,要是其事实了犯罪行为的话,也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那到底未成年人多大要负刑事责任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完全负刑事责任 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不管犯任何罪都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的。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


·10岁、14岁、16岁、18岁的法律意义
    (1)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具体来说,除非患有精神病(或者痴呆症),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以独立从事民事活动,无需其父母或者其他亲属代理其进行活动。他所进行的民事活动均为合法有效,由于民事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其自行承担,由于其从事的犯罪活动,也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接受国家的刑事制裁。
...


·档案丢失是什么罪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2款的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三)涂改、伪造档案...


·防卫过当刑事辩护词格式需要注意什么
    防卫过当刑事辩护词格式需要注意什么 一、防卫过当刑事辩护词格式需要注意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刑事辩护词格式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首部。首行要写明标题。 2、正文。在具体制作法庭辩护词时,分两段。 (1)向法庭说明出庭行使辩护权的根据。第二,向法庭讲明辩护发言的根据。第三,简要但明确地概述辩护人对案件的基本看法。 (2)从控诉方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方面来...


·刑法自诉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对于刑事案件的分类,具体包括了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其实现实中大多数都是公诉案件,也就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然而,自诉案件也是有的,只不过比较少。法律中对刑法自诉案件的范围作出了规定,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刑法自诉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行政拘留5日怎么算时间?
    行政拘留5日怎么算时间? 民事主体实施的行为,如果已经触犯了行政法律的规范,但是又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可以按照规定,判处其承担行政拘留的责任,在判处拘留之后,责任主体在拘留期限届满之后,依旧享有自由权,对于那些被判处行政拘留5日怎么算时间? 一、行政拘留5日怎么算时间? 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裁决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