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改为劳务派遣该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改为劳务派遣该如何处理?第一,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就是说,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就受法律保护,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征得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补偿金。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经过平等协商并达成一致,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规定的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三,如果是现在将职工改为劳务派遣形式用工,那就应当依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2 号令发布并于2014年4月1日起施行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执行。综上所述,如果是公司在没有征求员工意愿的情况下私自将劳动合同改为劳动派遣,并且员工明确表示不愿意的就可以向公司索要违约和相关的赔偿并且有权利解除和公司的合同;但如果员工在得到派遣通知后出于自愿的话就可以修改原有的合同。



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2年试用期多久
    劳动合同2年试用期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此,要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两年,对应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二、试用期可以延长吗如果劳动者在试用...


·管理费用福利费和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有哪些区别?
    管理费用福利费和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有哪些区别??管理费用福利费和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有哪些区别?管理费用福利费和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都是属于福利费中的一种,他们是企业肯定员工所付出的辛勤劳动的一种体现。但是企业在运营过程中,每隔一定期间都要编写财务报表,一方面利于企业检测自身的运营效果,另一方面也是企业接受国家监督的必要条件。但在编写过程中,福利费分别记录于不同的账目之中,那么管理费用福利费和应付职工...


·工伤认定标准最低标准是多少?
    工伤认定标准最低标准是多少?工伤赔偿标准不能一概而论,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每个人的工作收入、伤情鉴定结果不一样,工伤赔偿数额也就不一样。工伤赔偿要考虑地区经济差异、人均收入、本人工资收入、工伤鉴定等级等因素综合考量。 一、工伤认定标准最低标准是多少? 工伤赔偿的标准,是按照本人每月工资收入为基数,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来计算伤残补助金。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


·法律规定怎么算平时加班工资?
    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表示节假日加班费需依法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


·劳动争议调解后对方不执行可以重新申诉吗
    劳动争议调解后对方不执行可以重新申诉吗? 一、劳动争议调解后对方不执行可以重新申诉吗 劳动争议调解后对方不执行无需重新申诉,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如果劳动仲裁裁决书下达后,劳动纠纷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撤销或者到法院起诉,那么裁决书生效; 2、对已经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当事人逾期拒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申请的同时,能够提供被执行的人财产详细信息,...


·一、员工辞职代通知金是什么意思?
    一、员工辞职代通知金是什么意思? 员工辞职代通知金的意思是指: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是需要向劳动者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的。需要注意的是,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如果没有提前30天通知到劳动者的话,是需要赔偿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作为补偿的。 二、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


·如何确定事实劳动关系呢?
    在我国劳动者整体专业素质和法律意识还处于较低水平的时候,使得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在长时间内都处于比较低的位置。而究其原因,事实劳动关系则是其中重要的因素。那么,如何确定事实劳动关系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确定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相对于由劳动合同调整的劳动关系而言的,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建立劳动关系或变更劳动关系时,没有按照法律的要求签订书面的劳动合...


·建筑工程质量允许偏差是否有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允许偏差是否有规定 现在社会上其实建筑行业之间的竞争压力是非常大的。因为现在我国公民不仅要求工程的质量要有所保障,在确保质量的同时,也要追求工程质量的耐用性和美观性等各方面。就比如最基本工程质量,在进行检验的时候,就有着专门的评定标准。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建筑工程质量允许偏差是否有规定? 一、建筑工程质量允许偏差是否有规定? 建筑工程的有很多分部,每个分部又有很多分项,每个分项...


·劳动争议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争议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发生劳动争议,如果劳动者符合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所规定的经济困难的情况,且无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申请法律援助时,应该到法律援助机构填写申请,并提供: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就会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 二、...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什么呢?怎么样能够被认定是工伤?很多人不太了解。对于工伤伤残等级鉴定而言,具体的办理程序和标准是什么?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资料供您参考。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关于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标准和办理程序的相关内容。 一、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具体办理程序: 1、到当地劳动局社保科,领取工伤认定表;2、按照劳动局的要求,提交下列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2)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疫情期间最低工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疫情期间最低工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疫情期间最低工资标准以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在综合考虑各地居民每年的生活费用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发展水平、职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水平、失业率等因素的基础上得出的。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收入水平有较大差别,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差异也会较大。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


·《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1、《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之未订书面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订书面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基数各地有差异,多数地区规定为当月应得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