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追诉的标准是什么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近年来常见多发的一种犯罪行为,不仅危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造成了国家和群众财产的重大损失,严重地阻碍了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经营和发展,直接危害到社会的稳定。而看是否构成此罪,需要结合追诉标准,到底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追诉的标准是什么呢?请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对象是人身和财产。

2、客观方面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行为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这里的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是指违反有关生产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因此,这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国家颁布的各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

(2)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上级管理机关制定的反映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技术监督、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

(3)虽无明文规定,但反映生产、科研、设计、施工的安全操作客观规律和要求,在实践中为职工所公认的行之有效的操作习惯和惯例等。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结果是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根据1989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结果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形:

(1)致人死亡1人以上的;

(2)致人重伤3人以上的;

(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或者经济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工作受到重大损害的。

3、主观要件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罪过形式是过失。这里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

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追诉的标准是什么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上文中已经进行了解答。应注意的是,本罪是职工在从事本单位生产、作业活动的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行为,只要行为人属于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在从事本单位的生产、作业活动过程中违反了规章制度,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时,就构成了本罪。


相关内容:

·伪证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伪证罪构成要件有: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侦查、起诉、审判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2、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有罪的人,也可以是被怀疑有罪而实际上是无罪的人。3...


·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发现漏罪会退回侦查吗
    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发现漏罪会退回侦查吗?一般都会退回侦查的,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有遗漏罪行,退回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对遗漏罪行进行补充侦查。如果检察院认为遗漏罪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检察院也可以对公安局移送的罪行和检察院发现的遗漏罪行一并直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


·职务侵占罪与抽逃出资罪有什么不一样
    职务侵占罪与抽逃出资罪有什么不一样(1)在主体方面,二者虽同为特殊主体,但其特定范围有所不同。本罪主体是公司发起人、股东;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范围较前者要宽得多。(2)在主观方面,二者都出于故意,但本罪没有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目的,职务侵占罪则有此目的。(3)在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罪犯构成自首可以判缓刑吗?
    我们发现有些罪犯其实在犯罪之后又主动的向司法机关自首,一旦认定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自首,那在法官判刑的时候,就需要从轻或减轻作出处罚。这种情况下,罪犯构成自首可以判缓刑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自首可以判缓刑吗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自首能否判缓刑要看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一)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


·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当代社会,他都知道犯罪的话是可以由一个人进行构成的但是也可以是您共同构成犯罪,咱们的现实生活中犯罪并不是只有一种状态他可能会犯罪中止,那么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共同犯罪中的中止概说 (一)概念和特征 在我国刑法所存在的理论界认为,共同犯罪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犯罪,犯罪中止是其犯罪构成过程中一个特殊的形式。当两个特殊形式的结...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判缓刑?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法律规定了缓刑,这种制度缓刑,他主要是针对犯罪情节比较轻微,并且对于社会的危害性并不是特别大的一种行为,而且认罪态度也非常的良好,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判缓刑?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判缓刑? 在我们国家,缓刑,他并不是,当事人来申请的,主要是符合我们国家缓刑的适用条件的话,那么法院就会进行一定的考虑 怎样争取缓刑 1、适用缓刑必须...


·犯罪构成主观要件包括什么
    犯罪构成主观要件包括什么 一、犯罪构成主观要件包括什么 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或者说罪过的内容,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实施犯罪的,必须认识的事实内容和必须具有的意志状态。 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是由意识因素和意志因素这两大部分内容构成的。 1、意识因素 这是指行为对事物及其性质的认识和分辨情况。 (1)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及其结果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或者说对与犯罪客体有关的事实及性质的认识。...


·组织卖淫罪辩护要点有哪些?
    组织卖淫罪辩护要点有哪些? 一、组织卖淫罪辩护要点有哪些? 1、在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中,对被组织卖淫的人有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应当作为组织卖淫罪的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不实行数罪并罚。如果这些行为是对被组织者以外的其他人实施的,仍应当分别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2、注意组织卖淫罪与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界限。由于组织卖淫罪的行为人常常利用引诱、容留、介绍等手段组织他人卖淫,因而在认...


·非法集资罪管辖内容有哪些?
    随着网络化技术的全面发展和应用,非法集资的方式也越来越多,涉案人员形成组织危害性扩大,涉及的经济财产也越来越多,因此,对非法集资的打击不容忽视,这需要提高全民认知意识。这就要求您对非法集资罪有一定的了解,本文总结的就是关于非法集资罪管辖的部分内容。 一、非法集资罪的定义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


·抽逃出资补足出资的还构成犯罪吗?
    抽逃出资补足出资的还构成犯罪吗?只要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涉嫌法律规定情况的,就涉嫌抽逃出资罪,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究竟相应的刑事责任,这已经不是当事人简单补足出资,是不是犯罪问题了,最终是否犯罪只能由公安机关、检察院及法院依程序进行判断了。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


·无锡市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如何处罚故意伤害罪
    行为人要是对他人人身进行损害,并且造成了轻伤及其以上损害结果的,那么就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么在无锡市,这个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构成故意伤害犯罪的,按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致一人轻伤一级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


·法律的规定偷沙子怎么判刑?
    法律的规定偷沙子怎么判刑?1、非法采沙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