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故意犯罪中的犯罪形态有哪些?

在犯罪中涉及到故意犯罪和无意犯罪。也就是说有的人是经过策划的有意的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有些人是在无心的情况下对他人造成伤害。所以在法律中是怎么界定处是有意还是无意犯罪的。那么接下来现在来了解一下故意犯罪中的犯罪形态有哪些?

故意犯罪中的犯罪形态有哪些?

故意犯罪的几种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1、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

特征:

(1)主观上为了犯罪;

(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3)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

(4)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特征:

(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特征:

(1) 中止的及时性。这是指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过程中,犯罪一旦既遂,便没有中止可言。

(2) 中止的自动性。这是指犯罪分子在自己认为有可能将犯罪进行到底的情况下,出于本人意愿而自动地放弃了犯罪,

(3) 中止的有效性。这是指在犯罪完成以前自动放弃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4)中止的客观性。中止不只是一种内心状态的转变,还要求客观上有中止行为。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相关知识:

行为个数的确定可分四种情形进行分析:

第一种情形:行为人在两个直接故意罪过支配下,只实施了一个外部动作,应当看成两个行为。此情形下,是否造成危害结果,并不影响行为的个数。因为如果没有造成危害结果,那么就应认定为两个犯罪未遂行为。如果只有一个危害结果,就应认定为一个犯罪未遂行为和一个犯罪既遂行为。如果造成了两个危害结果,就应认定为两个犯罪既遂。如:行为人基于A种罪过的直接故意和B种罪过的直接故意,实施了C动作,那么A种罪过和C动作结合就构成了一种危害行为,而 B种罪过和C动作结合,就构成了另一种危害行为。

第二种情形:行为人在一个直接故意罪过和一个间接故意罪过支配下,只实施了一个外部动作,造成了两个危害结果,或者只造成了间接故意所放任发生的危害结果,就应当看成两个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直接故意所追求危害结果无论是否发生,并不影响行为的个数。因为,如果直接故意所追求危害结果没有发生,就是一个犯罪未遂行为和一个犯罪既遂行为。如果直接故意所追求危害结果发生了,那就两个犯罪既遂行为。如:行为人基于A种罪过的直接故意和B种罪过的间接故意,实施了C动作,那么A种罪过和C动作结合就构成了一个危害行为(此危害行为可以是既遂,也可以是未遂),而B种罪过和C动作结合,就构成了另一个危害行为。

第三种情形:行为人在一个直接故意罪过和一个间接故意罪过支配下,只实施了一个外部动作,只造成了直接故意所追求的危害结果,或者没有造成危害结果的发生,就应当看成一个行为。如:行为人基于A种罪过的直接故意和B种罪过的间接故意,实施了C动作,而只发生了A种罪过所追求的危害结果,或者没有造成危害结果的发生。那么只能是A种罪过和C动作结合构成了一个危害行为(此危害行为可以是既遂,也可以是未遂)。

第四种情形:行为人在一个直接故意罪过支配下,实施了多个外部动作,造成了行为人希望追求的危害结果的发生,或者没有造成危害结果的发生,应当看成一个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虽然实施了多个外部动作,但只是基于一个直接故意,如果危害结果发生,就是一个犯罪既遂行为。如果危害结果不发生,就是一个犯罪未遂行为。如:行为人基于A种罪过的直接故意,实施了C、D两个动作,那么只能是A种罪过和C、D动作结合构成了一种危害行为(此危害行为可以是既遂,也可以是未遂)。

故意犯罪中的犯罪形态有哪些?在上面我们知道犯罪形态有三种分为犯罪预备。犯罪预备以及犯罪中止。这三种都是故意犯罪的一种。他们都具备有自己的特征,为突发状况没有继续进行。


相关内容:

·死刑执行后该怎么处理?
    虽然我们还保留的有死刑,但实践中也是谨慎的适用死刑。而对死刑的执行也有严格的程序要求,死刑执行之后也需要做出相应的处罚。那到底在死刑执行后要怎么处理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死刑执行后该怎么处理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


·犯罪既遂的类型有什么?
    犯罪既遂的类型有什么犯罪既遂即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行为犯、举动犯、结果犯和危险犯。1、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区分标志。2、举动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已着手犯...


·职务侵占罪最新司法解释
    关于职务侵占罪,相信您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就是利用职务之便来谋取一定的利益。在我国,无论是何种罪行,一般都会有司法解释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司法解释也会有所更改。那么,职务侵占罪最新司法解释又是什么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来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关于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拘留所可以保人出来吗?
    拘留所可以保人出来吗?拘留所可以保人出来,但是必须符合我们国家取保候审的条件,拘留所签到时间到是不可以出来的,只有在期满释放或者取保的情况下才可以出来。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保释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则可以保释,那么在拘留时有应该做些什么呢,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二、法律依据是什...


·肇事逃逸被传唤后会被判刑吗?
    肇事逃逸被传唤后会被判刑吗?只要构成犯罪就会被判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对“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理解: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置受害人于不顾,致使被...


·如何进行刑事证据收集 刑事证据应该怎么收集
    只有把收集证据工作做好,才能为审查证据、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提供充分可靠的证据材料。如果没有把收集证据的工作做好,缺少必要的证据材料,所谓运用证据来查明案件事实就是一句空话。所以,收集证据对于运用证据查明案件事实,是一项很重要的基础工作。那该如何进行刑事证据收集呢?在实践中,刑事证据应该怎么收集?下面为您介绍。 一、如何进行刑事证据收集 收集证据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和律师为了证明特定的案件事...


·区分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罪
    怎样区分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罪1、从定性上讲: 故意伤害罪行为人主要是对他人身体上进行伤害,但主观上并不希望发生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而故意杀人罪行为人实施了故意伤人的行为,且主观上希望受害人死亡,即使因某种原因,受害人未死亡的,亦有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2、从量刑上讲: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


·民法典与刑法的关系是什么?
    民法典与刑法的关系是什么?所谓知法懂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人们关于法律的知识了解的并不多,只是当我们的生活遇到难题的时候我们才会去翻看有关的法律。更别提关于《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与《刑法》的关系了,今天的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民法和刑法的关系以及区别,并且从救济性、灵活性和生活性三个方面分析了民法和刑法。一、民法典与刑法的关系:刑法和民法并非是两部具体的法律,更多意义上是法学上的一种分...


·刑事辩护词模板掩饰隐瞒犯罪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刑事辩护词模板掩饰隐瞒犯罪内容如何? 辩 护 词 洞口县人民法院: 湖南湘驰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人黎某某委托,指派我担任被告人黎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经会见被告人,到检察院阅卷,辩护人对该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现提出如下律师意见: 1、被告人黎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金额应为65872元(鉴定的总金额79707元-第一次鉴定的金额1383...


·犯了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犯了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犯了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罪是金融...


·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293条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随意殴打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或者使用暴力、胁迫方法强拿硬要的,属于本罪与故意伤害...


·绑架未实施怎么定罪
    看情况:一、如果绑架的做法没有实际控制被害人,即没有将被害人置于自己实际的支配之下,则该行为构成绑架罪,属于绑架罪的未遂犯。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以犯罪论处。《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