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现行“婚姻法”相关规定:

现行“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二、现行“婚姻法解释(一)”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二十一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三、现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相关规定: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没离婚判抚养费怎么办?也就是说在没离婚是时候也是可以提前索要抚养费,拥有孩子监护权的一方可以向监管部门提起申请,然后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必须在接到通知的十五日内进行缴纳,必须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缴纳一定的数额,承担起应付的责任。


相关内容:

·子女抚养权协议书格式是什么?
    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婚姻两个人因为对对方的爱慕走到一起,成家立业。但双方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不能长久的走下去,导致婚姻破裂。这时候会签离婚协议,离婚会涉及到子女有谁来抚养的问题,就要写子女抚养权协议书,那今天我们为您整理的就是子女抚养权协议书格式的内容。 男方姓名: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女方姓名: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双方于 年 月 日在____区人民...


·起诉离婚具备什么条件?
    很多人认为起诉离婚就是兜底的离婚方式,只要无法协议离婚的那都可以进行诉讼离婚,但其实起诉离婚也是需要具备了规定的条件才行的,而不是所有情况下都可以起诉离婚。那究竟起诉离婚具备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


·拐卖妇女罪既遂条件是什么?
    拐卖妇女罪既遂条件是什么?拐卖妇女罪既遂条件是以出卖为目的中转或者是将妇女卖出,《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犯该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拐卖妇女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妇女三人以上的;(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


·夫妻二人贩毒数量如何认定?
    夫妻二人贩毒数量如何认定? 一、夫妻二人贩毒数量如何认定? 共同犯罪,按总量判刑。 以下法律文件可以供参考:根据2000年《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应当进一步明确以下几点: 1、对于行为人为了掩护走私、运输毒品而将毒品融于其他物品中的案件,在计算毒品数量时,不应将其他物品计算入毒品的数量; 2、对于查获的毒品,有证明大量掺假,经鉴定毒品含量极少,确有大量掺假成分的,在...


·结婚登记二胎押金是否收取?
    结婚登记二胎押金是否收取?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民政部门绝不允许乱收费行为,市民在婚姻登记时如遇到收费标准以外的费用,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投诉。“收取二胎保证金”的说法完全是谣传,计生部门从未出台相关政策。未收到上级或相关部门要求收取二胎生育保证金的通知及相关文件;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不会收取二胎生育保证金。从行政管理范围角度而言,二孩问题是计生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婚姻登记不会和二孩这个...


·一、夫妻之间的无效婚姻如何解除?
    一、夫妻之间的无效婚姻如何解除?夫妻之间的无效婚姻解除方式为: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发现有无效婚姻的,应当主动依职权解除该婚姻。 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二、法院如何处理无效婚姻案件(一)受理和判决。婚姻无效制度是一种救济制度,其中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关系在形式上已成立,不过是当...


·可不可以对离婚调解书反悔
    可不可以对离婚调解书反悔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对双方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载,又是对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调解协议的证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签收就与生效的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


·涉嫌构成婚姻诈骗能判几年
    没有婚姻诈骗罪这一罪名,利用婚姻进行诈骗的定罪名为:诈骗罪。二、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要分清利用婚姻索取财物或者欺骗对方结婚等不道德行为。如果构成诈骗罪,量刑的因素很多,自首、犯罪情节、诈骗金额、返还犯罪所得、立功等。所以单单根据你说的诈骗3万,不能肯定回答具体刑期。情节轻的判缓刑,重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三、诈骗罪量刑1、犯本罪的,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证明夫妻婚姻感情破裂?
    一、证明夫妻婚姻感情破裂有哪些情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最高法院2001年12月24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界定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正确处理好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方面不以不准离婚惩罚有过错一方,同时应通过调解、判决等审判...


·离婚财产分割和赔偿的原则有哪些?
    夫妻双方的财产分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有可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夫妻双方离婚时因财产分割发生矛盾提出诉讼的情况不再少数,尤其是未进行财产公证的夫妻。我们在本文中将对离婚财产分割和赔偿的原则有哪些进行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财产分割和赔偿的原则有哪些? 从解释三中可以看出分割的原则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


·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如何计算
    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如何计算 1、计件收费 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000-12000元/件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离婚案件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7%; 100万元以上至10...


·男女办理复婚要什么手续
    男女办理复婚要什么手续 1、提交申请 当事人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申请时,递交单人2寸免冠黑白照片各3张,并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证明,户口证明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内容;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或村民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如不在本人户口所在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