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伤认定有什么范围

工伤即劳动者因工而受的伤,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对于工伤的范围,法律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有什么范围呢?此外,在工伤认定的范围内,工伤又有哪些主要种类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伤认定有什么范围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其中下班后等交通的高峰时段过了之后再回家,属于合理时间;下班途中需到菜市场买菜再回家属合理路线。 (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有哪些主要种类

1、按受伤程度分类:一般分为轻伤和重伤。也可分为

(1)轻伤;

(2)中度伤;

(3)无生命危险的重伤;

(4)有生命危险的重伤;

(5)危重、存活和不明。

2、按致伤因素分类:

(1)机械性损伤:如锐器造成的切割伤和刺伤,钝器造成的挫伤,建筑物倒塌造成的挤压伤,高处坠落引起的骨折;

(2)物理性损伤:如烫伤、烧伤、冻伤、电损伤、电离辐射损伤;

(3)化学性损伤:如强酸、强碱、磷和氢氟酸等造成的灼伤。

3、按受伤部位分类:可分为颅脑伤、面部伤、胸部伤、腹部伤和肢体伤。

4、按皮肤或粘膜表面有无伤口分为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

5、按受伤组织和器官多寡分为单个伤和多发伤。

近年来,工伤事故频频发生,并且劳动者申报工伤常常受到用人单位的阻碍,工伤赔偿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标准,面对这些情况,如果作为劳动者的您不知道应该如何解决,不妨先咨询一下张家口律师。


相关内容:

·工程施工结束后,建设方会委托具备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
    工程施工结束后,建设方会委托具备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评级,只有符合质量要求的才能交付给业主使用。浙江省是我国的建筑强省,在对质量检测机构的管理方面,出台了相关规定。那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浙江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做个详细了解。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劳务派遣合同如何解除
    劳务派遣合同如何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内容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同样适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动关系解除情形。 此条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的解除权,即劳动者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由于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


·劳动合同法条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在社会生活当中,绝大多数的劳动者在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以后,实际上根本就不懂得正常的维护自己的权益。有很多劳动者出于用人单位的压力,或者是各种各样的因素,在遇到不公平待遇后,通常都是选择隐忍,甚至是放弃,其实劳动者的正常权益都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劳动合同法条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条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灼伤、烫伤工伤能认定到几级
    职工同单位签订合同受,就会享受到社保待遇。如果以后受到工伤,职业是可以进行工伤鉴定,然后得到工伤保险赔付的。工作期间职工不小心烫伤了自己算个是比较常见的工伤了,但也有个别的除外。下面我们就以烫伤工伤能认定到几级做个详细的说明。 烫伤程度区分 1、一度烧烫伤:只伤及表皮层,受伤的皮肤发红、肿胀,觉得火辣辣地痛,但无水泡出现。 2、二度烧烫伤:伤及真皮层,局部红肿、发热,疼痛难忍,有明显水泡。 ...


·提起劳动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在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劳动者往往会优先考虑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会去申请仲裁,诉讼解决劳动争议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可是即使是起诉也需符合一定的条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起诉的,那么劳动争议起诉的条件是什么呢,一般提起劳动诉讼需要什么材料呢,这样的问题我们会在下文告诉您,希望您看我之后可以知道怎么起诉。 一、劳动争议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有社保得了心脏病算不算工伤
    有社保得了心脏病算不算工伤 一、有社保得了心脏病算不算工伤? 心脏病一般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


·绩效工资变相克扣是否合法
    绩效工资变相克扣是否合法绩效能不能扣除,首要的关键在于劳动合同中是否约定绩效工资。如果公司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具体的绩效工资标准,那么公司通过绩效考核来扣除绩效工资是合理合法的,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那怎么扣都是违法的。二、工资中扣除绩效工资后,是否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公司如果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绩效工资,那么我们需要审视工资中抛开绩效工资的部分,是否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低于明显是不...


·湖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包括哪些? 一、建筑施工资料管理
    湖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包括哪些? 一、建筑施工资料管理包括: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中标通知书; 3、工程预(决)算; 4、承发包合同; 5、施工许可证; 6、质保体系人员名单及岗位证书; 7、企业资质及质量管理制度和质保体系人员岗位责任制; 8、开工报告; 9、监督验收通知单; 二、湖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第一章 基本规定...


·公司可以泄露离职员工信息吗?
    公司可以泄露离职员工信息吗? 一、公司可以泄露离职员工信息吗? 公司不可以泄露离职员工信息,如果公司未经员工本人同意,将员工资料泄漏给第三方或提供给第三方从事营利活动,员工可以依侵权为由起诉侵权人要求停止侵权,如果造成员工损失,员工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严重者可通过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果没有造成损失,通常是大事化小,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


·深二度烫伤工伤赔偿标准有什么
    现在人们都注重自己权利的维护,保障自己的权益。工伤就是指在工作过程中造成伤害,这个是可以申请企业进行进行赔偿的。深二度烫伤在做完工伤鉴定后,可以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赔偿的金额不同地方也会不同,但是赔偿的项目差不多是一样的,那么深二度烫伤工伤赔偿标准有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深二度烫伤工伤赔偿标准有什么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


·工伤伤残等级流程是怎么样的?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伤残等级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工伤伤残等级流程 1、 先到当地社保局进行工伤认定,再到社保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等级鉴定,具体工伤等级以鉴定的为准; 2、 根据工伤鉴定...


·农民工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
    农民工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 农民工工伤先去申请工伤认定 步骤如下: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