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小三财产转移怎么办? 离婚后小三财产转移怎么办?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一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
·一、广东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广东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
·新婚姻法解释关于第三者的内容 新婚姻法解释关于第三者的内容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关于第三者的内容 1、《民法典》没有特别规定第三者的问题,但有规定夫妻间有相互忠诚的义务以及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的属于婚姻过错方应当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
·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都? 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都有哪些规定《婚姻法》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婚姻法》第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第42条 离...
·结婚陪送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陪送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一般不算,婚前陪送的钱是属于一方财产,婚后的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主要是看结婚之前还是结婚之后得到,结婚后得到的自然是算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嫁妆钱也应该要共同分配。嫁妆是新娘带给婆家的钱财和物品的总和,这是由女方娘家支付的,但嫁妆究竟是送给婚后的婆家还是专为婚后的女儿准备的却因情况的不同而异。一般而言是给新郎及新郎家庭的,也有或部分是专为女儿婚后准备的。嫁妆多少也...
·新婚姻法过错方离婚会净身出户吗? 民法典过错方离婚会净身出户吗?并不一定会净身出户,法律并没有这条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婚姻一方错误导致的离婚,过错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
·离婚后彩礼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彩礼是共同财产吗根据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023起诉多久可以判离婚? 起诉多久可以判离婚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一审不判离的话,原...
·离婚后仍同居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后仍同居财产怎么分割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法院具体分割财产时,...
·法警子女当律师要回避么? 法警子女当律师要回避么?不需要,法警不属于法院执行人员,根据规定,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其配偶、子女在其任职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执行岗位法官,是指各级人民法院未担任院级领导职务的审判委员会委员以及在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监督、国家赔偿等部门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法官和执行员。法律规定所称从事律师职业,是指开办律师事务所、以律师身份为案件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或者其...
·一般若是夫妻双方离婚而且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话 一般若是夫妻双方离婚而且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话,是需要向法院起诉孩子的抚养权的,由法院经过对双方各种条件的判断来决定孩子最终抚养权归谁,所以起诉孩子抚养权的程序是什么呢?我们今天就来看看起诉孩子抚养权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写好诉状,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程序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
·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四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四是什么 根据2010年4月29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结合国家赔偿工作实际,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以下简称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程序作如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一条 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填写《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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