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行政处罚打架斗殴拘留几天?

一般来说,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会伴随着某民事主体的权益受到较为严重的侵害,若该受到侵害的主体,向司法机关,提出救济的请求,且司法机关经过核实,确定责任主体之后,会判处其被拘留,根据规定,行政处罚打架斗殴拘留几天?
一、行政处罚打架斗殴拘留几天?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按照下面的条款判处: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和处罚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行为人有非法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对此应注意以下两点:(1)伤害行为的非法性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如果伤害行为是合法的,如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过程中造成一定伤害的,则不构成犯罪;(2)本罪故意伤害的必须是他人的身体健康。自伤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特殊情况下可能构成其他罪,如军人战时为逃避军事义务自伤身体的,应按照刑法第434条的规定,以战时自伤罪论处。2、构成本罪的伤害程度限于轻伤、重伤、伤害致死三种情况。轻伤以下的轻微伤和一般的殴打行为,不能构成本罪。至于重伤、轻伤、轻微伤区分的标准,应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规定为准。3、本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因伤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伤或者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本罪。4、对于刑法明确规定以其他罪论处的故意伤害行为,应按照刑法有关条款定罪处罚,而不能以本罪论处。5、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打架斗殴对方轻伤会判刑吗
构成轻伤,打人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以前有过刑事处罚,根据法律规定,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在再犯应当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除外。此种行为会被判处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对于情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并且还需要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打架斗殴的责任主体,具体会受到怎样的处罚,需要根据给对方造成的侵害来加以确定。



相关内容:

·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享有哪些权利?
    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享有哪些权利? 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主要权利: (1)有依法执行辩护职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个人干涉的权利; (2)有查阅案卷、了解案情的权利; (3)有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 (4)有经许可或同意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与取证的权利; (5)有申请延期审理的权利; (6)法庭调查时有发问的权利; (7)有对证人、证言询问、质证和对证...


·持刀伤人导致他人轻伤的一定会被判刑吗?
    持刀伤人导致他人轻伤的一定会被判刑吗?持刀伤人导致他人轻伤的并不一定会被判刑,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二、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民事赔偿应当以民法的规定来定,赔偿范围...


·羁押期限折抵刑期吗,羁押期限是否能折抵刑期
    羁押期限折抵刑期吗,羁押期限是否能折抵刑期 羁押是将嫌疑人、被告人暂时的关押在一定的场所,此时对其人身自由是进行了限制的。而要是日后嫌疑人、被告人被判刑的话。那么羁押期限折抵刑期吗?这是很多人想要了解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 一、羁押期限折抵刑期吗 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徐州市抢劫罪量刑标准,抢劫犯罪如何处罚
    抢劫行为不仅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由于还会使用暴力手段,因此不排除对受害人人身造成损害。世界各国也是将抢劫行为规定为刑事犯罪的,不过在具体的量刑上是不同的。那么在我国徐州市抢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介绍。 1、抢劫一次,犯罪情节和后果一般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四年。 2、具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至(八)项规定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3、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


·精神病人犯罪怎么处理?
    一、精神病人犯罪怎么处理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精神病人犯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精神病人在...


·强奸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强奸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以强奸罪立案追究:(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2)奸淫不满14周岁的。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二、强奸罪怎么判定?(一)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权利以及幼女的身心健康。(二)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一、刑警队什么情况下抓人《刑诉法》第八十一条规定
    一、刑警队什么情况下抓人《刑诉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以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据此,逮捕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是逮捕的前提和基本条件。逮捕通常不是在侦查终结以后才采取,而是逮捕之后仍将继续进行侦查,所以,经过初步侦查,只要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刑法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有什么规定?
    故意伤害罪这个罪名很多人都非常的熟悉,我国对于该罪也有明确的规定,一旦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就会涉嫌故意伤害罪,这个时候除了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之外,犯罪嫌疑人还要面临着对被害人的赔偿问题,很多人就想要知道刑法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下文来告诉您答案。 1、民事赔偿应当以民法的规定来定,赔偿范围为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构成残疾了,还包括残疾补助金,残疾人生活器...


·保健品类诈骗案件的常见类型及犯罪预防措施是什么
    保健品类诈骗案件的常见类型及犯罪预防措施是什么 保健品诈骗犯罪分子常用的套路有哪些? 一、虚构身份,骗取信任 犯罪分子无论是直接向被害人推销保健品,还是以退还购买保健品费用的名义骗取相关费用,都会使用虚假的身份信息。 老百姓尤其是常年受疾病折磨的人,往往寄托于专家能治疗疾病。犯罪分子正是抓住了广大群众信赖知名专家和国家机关的心理,虚构一系列的身份,对受害者实施诈骗。 广大的受害者正是相信...


·醉酒驾驶发生事故什么时候拘留结束?
    醉酒驾驶发生事故什么时候拘留结束?醉酒驾驶是一种具有高度危险性的行为,然而还是有许多司机选择铤而走险,因而我们需要了解法律对于醉酒驾驶的相关规定,用法律来警醒自己,以下是的我们对于醉酒驾驶发生事故什么时候拘留结束的相关总结。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2、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3、醉酒驾驶机动车...


·刑事赔偿包括哪些项目?
    刑事赔偿包括哪些项目? 一、刑事赔偿包括哪些项目? 刑事赔偿包括的项目如下: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 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 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


·怎么认定故意伤害罪 认定故意伤害罪要注意什么问题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究竟应该怎么认定故意伤害罪才好?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认定故意伤害罪 1、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如果某种致伤行为为法律所允许,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造成伤害,医生对病人截肢治病等。2、故意伤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