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债务纠纷的处理是怎样的

债务纠纷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所发生的纠纷,债务纠纷的发生多数是由于债务人没有及时向债权人归还债款所引起的。对于债权人来讲,如果与债务人之间发生了债务纠纷,这样的情况下债务纠纷的处理是怎样的呢?若不可避免的走到了诉讼这一步,此时对于债务纠纷诉讼应该如何进行?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债务纠纷的处理是怎样的
债务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特殊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判决。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特殊途径是由于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依具体情况的不同,采用协商、调解、仲裁、判决的方式。1、协商它是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同意延期偿还并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在我国法律中,比较鼓励这一和解纠纷的方式。因为:有利于债权债务企业之间保持良好的业务关系;又可避免采取其他方式所花费的开支。但这一方法只有在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同情或乐观预期时才使用。2、调解因债务人的原因不能约期履行债务而又不能与债权人协商一致时,经由中间人调停,促成双方当事人谅解,达成新的协议,使债务得到解决的一种方法。具体形式有: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司法调解。3、仲裁双方当事人将争议交给共同信任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或专业仲裁机构做出裁决,双方有义务履行的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尽管仲裁不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但作为法律的仲裁制度,还是具有一定的法律强制力即一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4、判决双方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当事人的一方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其结果是:债务人或履行原有债务,或按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欠债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它是一种强制手段即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的当事人如负有履行义务,就应自动履行,如不自动履行,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审判组织的移送,按执行程序强制执行。
二、债务纠纷诉讼应该如何进行
1、诉前准备首先,要确认债务人提出的履行异议已经解决,避免在法庭上面临债务人的有关抗辩。其次,要确认债务人有足够资产清偿债务,否则即使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也无法执行。同时,应在律师的协助下,取得充分的证据,包括债务人的准确资料。2、诉讼保全对被告的动产或不动产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是保证判决能够迅速执行的重要方式。3、诉讼成本法律诉讼的成本主要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两部分。诉讼费是交给法院的费用,若完全胜诉,则由被告承担;若败诉,则由原告承担;若各有胜负,则分别由双方分担。律师费是交给律师的费用。律师费一般由本方承担,但也有部分案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4、判决的执行判决执行难是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人民法院的很多判决都不能得到及时的执行,很多判决甚至被束之高阁。主要原因包括执行力度不够、公民和企业对法院判决淡漠、地方保护主义、债务人没有足够的资产、债务人在境外等。如果债务人无视法院判决,仍然不付款,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保证判决能够得到强制执行,债权人最好能事先了解债务人在何地拥有动产或不动产。一般类型的民事纠纷,都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程序来解决,而债务纠纷同样如此。债务纠纷的解决与否关系着债权人是否能够实现债权的问题。因此,作为债权人,如果您有遇到债务纠纷,要及时向办法解决,不能一拖再拖。必要的时候要收集好证据,及时起诉。而在起诉的过程中,如果您有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不妨向债权债务律师咨询解答。



相关内容:

·个税申报成功未扣款怎么办?个税申报有哪些流程?
    个税申报成功未扣款怎么办?个税申报有哪些流程?个人所得税是我国法率税法中对收入于超过一定金额的人群税收政策,个税的申报也是单位财务工作重要的一部分,但有的时候因为系统原因,往往会出现一些其他问题,那个税申报成功未扣款怎么办呢?个税有申报有哪些流程?下面我们一一为您解答。一、个税申报成功未扣款怎么办有的地方是申报成功后,即划转税费;有的地方是申报成功,要到申报期结束后的次日,统一划转。一般不会次月重...


·股票质押贷款的贷款条件是什么?
    股票质押贷款的贷款条件是什么? 股票质押贷款是指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作质押,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具体贷款条件如下。 一、股票质押贷款的贷款条件 (一)贷款人 贷款人需符合以下几点要求: 1、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符合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2、内控机制健全,制定和实施了统一授信制度; 3、制定了与办理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相关...


·债务人不按时还债怎么办
    债务人不按时还债怎么办 一、债务人不按时还债怎么办 《民法通则》135条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如甲向乙借款一万元,约定6个月归还,如甲到期不还,乙必须在2年内向甲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超过2年,即普通诉讼时效届满,乙方要求返还借款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因此,持书面借据并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人如到期不还,债权人必须在2年内向债务人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但只要债权人不...


·公司贷款通过购销合同可以借到款吗?
    公司贷款通过购销合同可以借到款吗?一、什么是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一般要求提供担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证明、个人征信良好才可以申请。而且,在不同的国家和一个国家的不同发展时期,按各种标准划分出的贷款类型也是有差异的。如美国的工商贷款主要有普通贷款限额、营运资本贷款、备用贷款承诺、项目贷款等几种类型,而英国的工商业...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必然会因共同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必然会因共同生活、经营等产生夫妻共同债务。当夫妻关系终止时,就面临着债务的分割问题。在分割共同债务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毕竟要是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的话,在离婚的时候就是不能要求对方一起承担的。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 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


·农村老懒欠钱不还怎么办?
    农村老懒欠钱不还怎么办?1、对于债务人有能力归还、但就是赖账不还的问题,债权人要保留好具体的证据如欠款欠条,在多次正常催讨仍然无效的情况下,就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解决。如果债权人拖延时间,让诉讼时效过期,以后再要催讨就很麻烦的了。2、债权人向法院起诉之后,可以把债务的财产信息向办案人员及时提供,由法官决定采取拍卖或扣划的手段依法处理。要坚持依法讨债,不能以极端和过激的行为与债务人发生意外事件。...


·格式条款无效有什么情形
    格式条款无效有什么情形具有《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497条规定的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亲友间的借款怎么避免风险
    人们在遇到经济困难时,第一想到的往往不是向银行申请贷款,而是尽可能地向亲朋好友借款。不过,有借款行为就会有一定的风险,而亲友间的借款怎么避免风险呢?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如果债务人未按时还债,债权人要及时追讨,那对于亲友间的借款怎么追讨才合理?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说明。 一、亲友间的借款怎么避免风险 第一、借贷目的要合法。出借人若明知借钱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贩毒、诈骗等非法活动而借给别人属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


·借贷纠纷民事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借贷纠纷民事诉讼程序是怎样的?借贷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但是现代社会很多人借了不按时归还或者是借贷之后消失不见等等,这种现象十分常见,对于借贷引起的纠纷很多时候我们都束手无策,只能借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收集借贷相关的证据资料到法院进行诉讼,诉讼时需要根据法院规定的借贷纠纷民事诉讼程序进行,让法律还一个公道。一、借贷纠纷民事诉讼程序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


·通常情况下公司债券由谁审批?
    通常情况下公司债券由谁审批? 债券的发行公司很多,任何符合要求的企业都可以发行自己的公司债券,获得大量的资金支持。公司债券发行之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但是公司债券由谁审批,您是否对此了解。公司债券的发行过程和制度都是非常严格的,必须按照要求来才能发行债券。具体内容可以到本文详细了解。 一、通常情况下公司债券由谁审批 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二、公司债...


·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其实都是属于特殊主体犯罪,但法律对这二者犯罪的主体规定却还不一样,其中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而后者则属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实施的犯罪。与此同时,在量刑标准上面的规定也是有所差异的。下文中我们提供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一、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