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利率费用如何进行财务处理?

当前,公司通过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增加公司流动资金的办法,其中,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更是一种比较广泛的发行方式,因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那么,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利率费用如何进行财务处理?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可转换公司避免了增配股融资手段所带来的股价下跌、稀释股权等问题,又不象发行一般的债券筹资会导致高资金成本和到期偿还的资金压力,从而越来越受到资金需求者的青睐。而新会计准则发布后对可转债业务的会计处理作了较大的调整,对于该债券的发行者来说,也就必然关注如何在新准则指导下,对可转债进行合理的会计处理。本文拟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点和相关的会计核算问题进行介绍。
一、所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公司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其期限最短为一年,最长为六年,每张面值一百元。它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债权和股权双重属性,发行时与一般公司债券相同,定期发放利息;但它还赋予债权人在未来一定期间可依合约上的转换价格,将其持有的公司债券转换成发行公司普通股的权利。《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由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所谓转换期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股份的起始日至结束日的期间。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发行公司的股东。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利率一般比不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低,因而发行企业可以用较低的利率筹措资金。例如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16日发行的5年期“海马转债”,第一至五年的利率分别为1.5%、1.8%、2.2%、2.5%、2.7%,是当时银行同期利率的36%~43%,可见,可转债的发行企业的融资成本相对较低。3、发行人赎回性和投资人回售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 募集说明书可以约定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3]所谓的赎回是指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高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公司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而回售则是指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债券卖给发行人。为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债券发行人有可能在回售日或赎回日承担一定的利息补偿金。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一般比不可转换债券要低得多。如果发行公司的股价不能如预期上涨,使得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价值低于公司债券面额时,则持有人必定不会执行转换权利,只能得到较低的利息。为此,多数可转换公司债券附有回售权,允许债券持有者可于持有该债券满一定期间后,要求发行公司以面额加计利息补偿金的价格买回该债券。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上述几方面的特点,如何核算才能将其经济实质更好的反映出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对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作了规定,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进行初始确认时,要将其包含的负债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负债成份确认为“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份确认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分拆时,应该对负债成份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确定为负债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再按发行价格总额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后的价值为权益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可转公司债券的发行费用应该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利率费用如何进行财务处理问题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可以运用相关专业的利率费用处理方法来计算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利率费用,债券的发行具体措施和办法非常复杂,具体的情况,建议先咨询律师,而后再请财务部门处理。



相关内容:

·是否能将持有借条的推定为债权人
    是否能将持有借条的推定为债权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


·卖方拖欠货款利息怎么进行计算
    卖方拖欠货款利息怎么进行计算 一、卖方拖欠货款利息怎么算? 《买卖合同解释》(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第四款: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


·公司债券发行主体法条是什么?
    公司债券发行主体法条是什么?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经常会面临资金短缺的情况,这时,其有多种融资手段,包括银行贷款、民间借贷和发行债券等。在利率低的时候,发行债券是一种不错的办法。当然,不是所有公司都具备发行债券条件的,必须是公司法规定的发行主体才行。那么公司债券发行主体法条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解下。 一、公司债券发行主体法条是什么? 按照公司法第159条规定,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也就是具有发行...


·股票与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股票与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一、股票与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股票和债券虽然都是有价证券,都可以作为筹资的手段和投资工具,但两者却有明显的区别。 1、发行主体不同 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 2、收益稳定性不同 从收益方面看,债券在购买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获得固定利息,而不管发行债券的公司经营获利与否。股票一般在购买之...


·夫妻双方离婚债务怎么分配
    夫妻双方离婚债务怎么分配 一、双方离婚债务怎么分配 离婚债务的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 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


·借条最后没落款日期有效吗?
    借条最后没落款日期有效吗? 一、 借条最后没落款日期有效吗? 没有写日期落款是有效的,但需要双方签字并内容合法,在签订借条时,应当注意下列情况: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


·罚款和罚金都属于刑事责任吗?
    罚款和罚金都属于刑事责任吗?罚款和罚金并不是都属于刑事责任。罚金,是一种刑罚。民事责任是为了赔偿损失,行政责任的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可能同时出现,但行政处罚一般不会再同时出现,行政处罚只解决触犯《行政管理条例》,但不触犯《刑法》的问题,触犯了《刑法》,就不是行政处罚能替代的了。二、 罚金数额的规定主要有哪些情形1.无限额罚金制《刑法》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


·公司分立债权债务怎么承担?
    公司分立债权债务怎么承担? 一、公司债权债务怎么承担 (一)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1、分立后的企业分得的有效资产与其分担的债务基本相当,或分立后的企业资产足以保证其履行所分担的债务的,一般宜按分立协议的约定确定债务承担主体。 2、分立协议约定的事项不得对抗第三人。企业分立导致债务转移,根据“债务转移须经债权人同意”的基本法理,债权人应为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另外,企...


·丈夫赌博欠债
    丈夫赌博欠债,离婚妻子要不要还我国新《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或一方因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但是赌博欠债不属于共同债务。因此,一方在婚...


·讨债的方法有几种 追讨欠债?
    讨债的方法有几种 追讨欠债有哪些方式 在借款活动中,出借人难免会遇到需要自己讨债的情况。那在实践中,讨债的方法有几种呢?其实,讨债的方法有很多,但对于不同的逃债情况,当事人应该选择不同的追债方法。那实务中,一般哪些情况能适用“函电”讨债法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 一、讨债的方法有几种 1、“函电”讨债法 (1)是指债权人通过向债务人发送催款索款的信函、电报、传真,或通过电话等简...


·离婚后子女有继承债务的义务?
    离婚后子女有继承债务的义务?离婚后子女有继承债务的义务,继承需要继承债务和财产。父母在离婚之后,不管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归自己。孩子对父母任何一方的合法财产都是享有继承权的。因为,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抚养他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了子女与父母间的血亲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同样未改变,因...


·债权债务结清确认书范文
    债权债务结清确认书范文 债权债务结清确认书有叫债权债务结清证明,它是证明债务人已清偿完全部债务,债权人已行使完全部债权的书面凭证,其目的是为了避免后期不必要的债权债务纠纷,在我们的生活中运用很普遍。以下是债权债务结清确认书的范文: 债权债务结清确认书 甲方(债权人):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