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法向高管借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国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为了完善我国的经济制度,我国颁布公司法来约束保护市场主体公司的权利。近些年来,我国的公司法不断修订,目的是适应市场的发展,使法律跟上市场发展的节奏,更好的适用于公司,更好的规范公司的行为。新公司法实施后,对公司高管的影响较大,公司法给高管带来哪些风险呢?公司法向高管借款的相关规定又是怎么样的呢?以下是我们为您搜集整理的相关资料。一、法律条文《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现行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做了严格规定,要求其应当遵守,忠实履行职务,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牟取私利等。由于股权较为分散,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难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监督,实践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公司或者其子公司向自己提供借款转移公司资产、掏空公司的现象较多,严重损害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针对这种情况,新修订的公司法增加了本条规定,禁止公司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如果公司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可以主张该借款行为无效;公司因此遭受损失的,获得借款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其他风险1、新《公司法》明确了因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造成的赔偿责任。《公司法》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2、新《公司法》明确了公司对外担保和投资业务中的赔偿责任。《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该条款是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规定,不应以此作为评价合同效力的依据。担保人抗辩认为其法定代表人订立抵押合同的行为超越代表权,债权人以其对相关股东会决议履行了形式审查义务,主张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构成表见代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新《公司法》明确了面临不信任股东查账的风险。《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4、新《公司法》明确了因签署违法合同或者开展违法业务产生的赔偿责任。《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的不断修订目的是更好的规范公司的行为,公司法中对于高管的相关问题的规定也越来越具体,越来越严格。一方面有利于公司高管能够更好的经营管理公司,促进公司的发展,另一方面却也给公司高管带来不小的影响。新的公司法明确规定了高管向公司借款的责任,明确责任与义务,有利于高管明晰权责,更好的促进公司的发展。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搜集整理的公司法向高管借款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内容:

·如果欠钱一直不还怎么办?
    如果欠钱一直不还怎么办?如果欠钱一直不还可以通过到当地的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款。欠钱不还,双方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法有双方协商解决,由第三人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欠款欠条、还款协议、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回单等,经多次催讨无效的话,就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两年内...


·欠债不还会被拘留吗
    欠债不还会被拘留吗? 一、 欠钱不还的处理方法: 1. 不要随意公布人家的信息,因为这可能涉嫌侵犯人家的隐私权,将来可能使你自己很被动; 2. 尽量保留欠债人欠你钱的证据,如果没有的话,尽量让欠债人给你写个欠条或者借条,注明借钱用途合法,也就是说不要写用作赌博之类,可能对你今后维权有利; 3. 拿到证据再找欠债人要钱,如果欠债人说没有,可以和欠债人协商以物抵债; 4. 如果数额较大的,对方有没有...


·校方责任险条款内容是什么?
    校方责任险条款内容是什么? 学校如果在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的时候并认定为是主要责任的一方就需要承担对学生的赔偿责任,学校在面对众多的学生时秩序的管理就成为了难题,所以学校都与保险公司合作并签订合同要求保险公司对此类情况作出保障。下面一起来看看校方责任险条款内容是什么? 一、校方责任险条款 保险对象 第一条 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设立的普通教育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继承人之一可以吗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继承人之一可以吗? 一、债务人死亡,债权人能否起诉其继承人? 债务人去世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要求清偿债务,因为根据我国的《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之前,要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遗产分割完毕,则应当在他们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按比例清偿债务; 二、相关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


·借钱不还会被抓吗?
    借钱不还会被抓吗? 一、借钱不还会被抓吗? 如果仅仅是借钱没有还,在一般情况下那只是民事纠纷案件,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对债务人进行治安管理方面的拘留。同时由于不会涉及刑事犯罪,因此也不能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但是,如果借款人被起诉,法院判决归还的时,借款人恶意不还,就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追究借款人的刑事责任,也就是要坐牢的! 二、欠钱不还怎么通过诉讼解决 欠钱不还是民事纠纷...


·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怎么办
    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怎么办 一、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怎么办 我国《民法通则》以及修改后的《合同法》都充分强调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在债权债务关系形成时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债务人可随时履行义务,但不能超过我国《民法通则》最长诉讼时效20年的规定。 二、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对于借款合同者主债务的诉讼时效,应适用我国《民法通则》关于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期...


·夫妻一方作为担保人债务是否共有
    一,夫妻一方作为担保人债务是否共有借债的欠条上不管是夫妻一方签字还是夫妻双方签的字,只要是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借债,原则上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除非是另一方有证据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了的系个人债务或一方借债是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的开支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


·违法发放贷款罪刑法条文有什么内容
    违法发放贷款罪刑法条文有什么内容《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


·借钱后找不到人能法院起诉吗
    可以的,被告下落不明不等同于“没有明确的被告”。依照法律规定债务人下落不明,但未被宣告失踪,债权人起诉要求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公告传唤后缺席判决或者按中止诉讼处理。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修正案九》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有何不同?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有何不同? 民间借贷是指由民间自发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可以发展成为非法集资。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但非法集资却是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许多人对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有何不同存在着很大的疑惑,下面我们就在下文中为您提供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两者的区别吧。 一、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有何不同? 1、非法集资是单位或个人未经有权机构审批,向社会上不特定的公众(较为...


·民间借贷借条手写的有用吗?
    借条手写的有用吗?从法律上来讲,借条手写或打印都可以,但考虑到实践中有只有借款人签字的打印借条,借款人声称是在空白纸上签字,被他人事后打印的争议,所以,最好还是手写借据。打印的借条至少应该具备以下基本内容:借款人及出借人姓名信息、借款数额、借款期限、利息、违约责任、借款人签名、签署日期。严格的说,借条最好是手写的,尤其上边的签字,必须是手写的。二、书写借条有哪些注意事项?1、“立此为据”作为借条正...


·批捕后公积金贷款是否还需要还款?
    一、批捕后公积金贷款是否还需要还款?批捕的情况下没有任何影响,只要继续缴纳即可正常使用,公积金通常是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