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电厂工程质量部是什么意思?

电厂工程质量部是什么意思?

电力工程在建设的时候对于质量都是严格把关的, 因为这关系到以后使用者的人身安全。所以往往在电力工程完成之后都会有相关的部门来检查,这时候您就会有疑问了,电厂工程质量部是什么意思?我们这就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电厂工程质量部是什么意思

工程质量管理是指为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运用一整套质量管理体系、手段和方法所进行的系统管理活动。 工程质量好与坏,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工程项目建设,投资大,建成及使用时期长,只有合乎质量标准,才能投入生产和交付使用,发挥投资效益,结合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和数理统计,满足社会需要。世界上许多国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都有一套严密的监督检查办法。

二、施工前的质量管理

施工前的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1、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重新的审查,包括各个分包商的资质的审查。如果发现施工单位与投标时的情况不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2、对所有的合同和技术文件、报告进行详细的审阅。如图纸是否完备,有无错漏空缺,各个设计文件之间有无矛盾之处,技术标准是否齐全等等。应该重点审查的技术文件除合同以外,主要包括:

(1)审核有关单位的技术资质证明文件;

(2)审核开工报告,并经现场核实;

(3)审核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

(4)审核有关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5)审核反映工序质量的统计资料;

(6)审核设计变更、图纸修改和技术核定书;

(7)审核有关质量问题的处理报告;

(8)审核有关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的技术鉴定书;

(9)审核有关工序交接检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10)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技术签证、文件等。

三、电子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保修期是从竣/交工验收合格之后即日起计算。所以电子工程的质保期为两年。

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就是,工程质量部是提高工程质量的管理部门,而且工程质量的好坏都是与工程质量有密不可分的关系的,因为之后经过工程质量部的严密计算才能够将工程投入使用,这就是其存在的道理。


相关内容:

·劳动者在就业时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就业时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目的就是规范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同时,签订了劳动合同也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作为一种合同类型,如果违反了合同约定也需要进行赔偿,那么劳动合同违反赔偿办法是什么?主要内容(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劳部发〔1994〕481号发布)第一条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


·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哪些条件?
    条件:犯了过失性的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


·劳动仲裁律师费的参考标准是什么
    劳动仲裁律师费的参考标准是什么员工和用人单位相比,本来就处于一个相对弱势的地位,尤其在发生劳动关系争议以后。员工是肯定要在律师的帮助之下才有可能要求公司对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虽然说我国的劳动能力仲裁委员会是不需要收费的,但是聘请律师的话,肯定您比较关心的问题也是,劳动仲裁律师费的参考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仲裁律师费的参考标准是什么? 1、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


·工伤鉴定十级下来后多久可以拿钱
    在职工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原因受到伤害,这时就应该去做相关的工伤伤残鉴定,用人单位要按照工伤鉴定的结果对受伤员工进行工伤赔偿,这是法律规定的,那么工伤鉴定十级下来后多久可以拿钱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工伤鉴定十级下来后多久可以拿钱 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员工在得到鉴定结果之后需要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在递交材料完整的情况下,60天内下达工伤待遇。工伤待遇包含医疗...


·劳动争议案件最长审理多长时间?
    劳动争议案件最长审理多长时间?一、劳动争议案 1、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 2、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 ,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 3、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 二、劳动仲裁 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前置,也就是说: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或劳动...


·公司辞退员工有哪些补偿
    公司辞退员工有哪些补偿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第二,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第三,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第四,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第五,在试用期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的。二、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


·在我国工业化过程中,环境污染问题比较突出,很多地方的水质受到
    在我国工业化过程中,环境污染问题比较突出,很多地方的水质受到了严重污染。通常来说,环境污染事件会给当地居民带来人身伤害,健康方面也产生不良英雄。因此,居民可以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责任方就损失情况给予赔偿。那么环境污染侵权的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吧。 一、环境污染侵权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对于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未成年工可以缴社保吗?
    一般我们工作之后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就会帮助我们缴纳五险一金和一些其他方面的社会福利政策,但是当前对于这些有很多人都不了解,特别是社保方面的内容,我们很多人都是自己去缴纳,不知道应该在什么年纪开始,那企业中未成年工可以缴社保吗? 未成年工可以缴社保吗? 16周岁以上就可以参保社保。 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那么满16周岁的,用人单位就可以招用了。 又...


·工伤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写
    世事无常,有时候会发生一些我们不可预知的事情,如果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了伤,需要开工伤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有哪些法律知识值得注意呢?接下来就来看一看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工伤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法律小知识吧? 一、工伤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有哪些注意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


·在工作当中被打伤算不算工伤
    在工作当中被打伤算不算工伤 一、在工作当中被打伤算不算工伤 1、虽然是在上班时间,但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2、受害者可以报警,由警方追查行凶者的法律责任。 3、在民事赔偿方面,如果肇事者不作出民事赔偿,可以将肇事者和工厂起诉到法院。工厂在上班期间没有保护劳动者,致使劳动者受伤的,承担连带责任。 二、工伤办理 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没买社保的工伤鉴定能不能做
    没买社保的工伤鉴定能不能做可以。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交保险的责任在单位,你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是否缴纳社保,与做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并不存在直接的关系。实践中,就算所在的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给职工缴纳社保。在职工发生伤害事故之后,仍旧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或者做工伤鉴定。不过,工伤认定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先决条件,没有工伤认定的,劳动能力鉴...


·很多城市现在越来越关注城市中劳动者的利益和权利,为了保障城市
    很多城市现在越来越关注城市中劳动者的利益和权利,为了保障城市公民的权利,给予他们更多的福利,所以各个城市更加的注重五险一金的缴纳,通过每个城市的缴纳五险一金的比例就可以看出很多的数据。所以说五险一金的缴纳不仅仅是社会福利的缴纳。那么泰安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一、泰安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1、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