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是认罪、认罚、指什么?

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是认罪、认罚、从宽是指什么?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下几个关于刑事案件认罪认罚的相关法律中经常出现的相关热门的法律问题为您一一解答,希望您在了解的同时能够增加树立自身良好的法律意识,懂得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运用法律的途径帮助自己。

一、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是认罪、认罚、从宽是指什么?

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并签署具结书。

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检察机关建议判处的刑罚种类、幅度及刑罚执行方式均没有异议。是否积极退赃、退赔,主动缴纳罚金,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也是评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罚的重要标准。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不影响“认罚”的认定。

从宽是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应当减轻处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以内从轻处罚。

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三、那些情况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2、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4、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

四、什么样的案件应当慎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1、危害国家安全、涉恐、涉黑、涉恶案件;

2、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惯犯或以犯罪为常业的案件;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观恶性深,人身危害性大的案件;

5、其他应当慎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第二百零一条?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这个问题上面已经为您逐一解答过了,认罪、认罚、从宽都是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内容,对于犯罪嫌疑人态度良好,认罪的情况正确的,法院的判决会做到从宽处理,给予犯罪嫌疑人机会改过。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玩忽职守罪追诉时效期限是多久?
    玩忽职守罪追诉时效期限是多久? 一、玩忽职守罪追诉时效期限是多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玩忽职守罪的最高刑期是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其追诉时效期限是十年。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会判刑吗?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对食品卫生安全越来越重视。但实践中总会有一些生产或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事件被媒体曝光,导致公众对食品安全卫生产生担忧。那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会判刑吗?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吧。 一、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会判刑吗?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


·刑事诉讼中适用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适用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中适用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一般理由: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勘验人或者诉讼代理人。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 5、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的。 特殊理由: 1、参与过前一诉讼程序的国家专门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参与...


·故意泄露商业秘密罪如何处罚?
    故意泄露商业秘密罪如何处罚?现在没有泄露商业秘密罪,只有侵犯商业秘密罪,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一...


·刑事案件中辨认笔录能作为证据吗?
    刑事案件中辨认笔录能作为证据吗 一、刑事案件中辨认笔录能作为证据吗? 辨认笔录能作为证据,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认笔录的证据是属于鉴定意见类的证据,主要是鉴定笔录是否属于当事人书写的,鉴定其真实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


·扰乱信用卡罪怎么处理
    扰乱信用卡罪按照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具体量刑看个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


·法律上先拘留还是先立案侦查
    法律上先拘留还是先立案侦查 法律上先拘留还是先立案侦查 法律上处理案件的顺序,都是先立案侦查,然后再进行拘留。在民事案件中,先由当事人诉讼,法院决定可否受理。在刑事案件中,先立案侦查,在决定可否移送审查诉讼。在决定是提起公诉,争取取保或者形式谅解。 一、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时间 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


·监视居住转到看守所刑拘的条件是什么
    监视居住转到看守所刑拘的条件是什么?监视居住转到看守所刑拘的条件是嫌疑人违反了监视居住期间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


·犯罪嫌疑人涉嫌行贿罪怎么判刑
    一、犯罪嫌疑人涉嫌行贿罪怎么判刑?1、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


·判拘役是六个月关在哪里
    判拘役是六个月关在哪里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取的是拘留所服刑,具体在哪个拘留所,这个一般是就近原则,离那里近就在那里,当然本地有拘留所,就关押在本地拘留所服刑就行,当然现在基本上每个县都有拘留所了,基本上都是在本地服刑,对于拘役类刑罚,其实灵活性比较大,可以在看守所服刑,也可以在拘役所或者七天监管场所执行,这些都是可以的。和监狱不同的是,拘役类的刑罚,每个月是可以回家一两天看看的,这也是为...


·犯罪中止的构成要素包括什么
    犯罪中止的构成要素包括什么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1)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2)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3)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


·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常见的有哪些?
    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常见的有哪些?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常见的有:网络窃密;制作、传播网络病毒;高技术侵害;高技术污染等形式。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运用计算机技术,借助于网络对其系统或信息进行攻击,破坏或利用网络进行其他犯罪的总称。既包括行为人运用其编程,加密,解码技术或工具在网络上实施的犯罪,也包括行为人利用软件指令。二、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的具体内容1、网络窃密。利用网络窃取科技、军事和商业情报是网络犯...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