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债务抵消后需要通知对方吗

都说债务抵消后需要通知对方,但是事实上很多人或遗忘或刻意的没有这么做。在实际生活中,不乏因此受到损失的情况。那么债务抵消后需要通知对方吗,如果对方抵消债务未通知怎么办呢?在债务抵消上面,可能很多人并不清楚,对此本站我们总结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解答疑惑。一、债务抵消后需要通知对方吗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双方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进行债务抵消时,要履行通知义务。因为债务抵消造成的后果是双方债权和债务的消灭,双方债权额相同时,其互享的债权或互负的债务全部归于消灭,双方债权额不同时,就其相等额而消灭。如果单方面将债务抵消后未通知对方,对方误以为债务仍然存在,于是继续向行使抵消权一方履行债务,不仅让对方费时费力还债,还有可能让对方债权得不到实现,最终结果造成对对方的侵权。《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二、对方抵消债务未通知怎么办(一)抵消债务后不知情方还没有偿还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消债务要通知对方,未经通知的不发生法律效力,不能以此对抗对方的债权请求权。也就是说,单方面的债务抵消无效,对方依然可以向债务抵消一方主张债权,或者负担还债义务。对方要求偿还到期债务时,行使抵销权一方不得拒绝。如果不知情一方债务没有到期,那么抵消债务一方的单方面抵消行为就侵害了不知情方的期限利益。如果不知情一方因此受到利益损失的,进行债务抵消一方要担负损害赔偿责任。(二)抵消债务后不知情方偿还债务如果抵消行为有效,那么双方债务都归于消灭,双方都不再需要担负还债义务。而此时未行通知义务的债务抵消不发生效力,因此不知情一方还债的行为造成一下后果:1、进行债务抵消一方接受还债。由于债务抵消时未尽通知义务,因此债务抵消无效,那么接受对方还债不违背法律规定,但是同时还需要向不知情一方偿还债务。2、进行债务抵消一方未接受还债。不知情一方进行还债,那么就是债务已经到期或者其放弃期间利益。而为抵消行为一方需要向对方说明债务抵消,如果双方都同意抵消债务,那么债务抵消应该是在此时起生效。如果为抵消行为一方既不通知债务抵消,又接受不知情方的还债,同时以债务抵消为由拒不还债的,这种行为就是恶意逃债。不知情一方最好在律师的帮助下采取法律手段迫使其履行还债义务。对方抵消债务未通知怎么办”的解答。其实抵消债务的行为对清偿双方债务都是非常有利的,但是很多人不重视其中的条件,不履行通知义务,导致对方利益受损。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造成对方损失的都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了解相关法规的内容很有必要。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这类情况,建议还是向专业的债权债务律师咨询,针对您个人的具体情况,律师将给出适合您的维护权益方案。



相关内容:

·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是指什么?
     一、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是指什么? 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是指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组织起来就业,对于诚实守信、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针对他们在创业过程中缺乏启动资金和信用担保,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实际困难,由政府设立再就业担保基金,通过再就业担保机构承诺担保,向银行申请的专项再就业小额贷款。 贷款条件 必须具有营业执照,有固定经营场地和30%以上的自有资金;其...


·行政处罚罚款如何执行
    行政处罚就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法规的行为人进行惩罚。行政处罚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它不是刑事行为,也不是司法机关行为。如果行政相对人对处罚不服的话,可以请求行政复议,或者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主要是为了惩戒行为人的违法行为。我国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吊销营业执照,行政拘留等等。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以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机关规定...


·多个人共同借钱的借据怎么写
    日常生活当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向别人借款的情况,通常都是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也就是一对一的借款。但是在很多情况下,不是一个人对一个人的问题可能会出现多个人对一个人的问题就在法律上叫做多人借款。在借款的过程当中,我们通常会书写借款的依据,也就是借条或者是借款的合同。那么在多人借款当中,这个借条和合同的书写和一对一的单人借款有没有什么区别?下面就来介绍一下多人借款的借条应该如何书写。总体上来讲,多...


·债务的诉讼时效届满抵押权是否消灭?
    债务的诉讼时效届满抵押权是否消灭?不消灭,抵押权人丧失的是抵押权受法院保护的权利即胜诉权,抵押权本身并未消灭。《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该条规定的是抵押权的司法保护期,并非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主债权诉讼时效期满后,抵押权人丧失的是抵押权受法院保护的权利即胜诉权,抵押权本身并未消灭。我国《担保法》对抵...


·借钱时借条要写借到的数额吗
    借钱时借条要写借到的数额吗 一、借钱时借条要写借到的数额吗? 借条中必须写借到的数额,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 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五)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


·民间借贷起诉时间是多久?
    民间借贷起诉时间是多久?国家是允许民间借贷存在的,但也作出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借款就存在不还的风险,协商解决不了,只有走法律途径。那么民间借贷起诉时间是多久?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民间借贷起诉时间是多久? 民间借贷起诉时间是借贷合同约定还款日期之日起,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当然另一种算法是应当知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就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能保释吗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能保释吗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依法决定。我国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


·借款人拿着借条拍照有效吗?
    借款人拿着借条拍照有效吗?照片只能证明债务存在,不具备法律效力,只有在债务人无异议的情况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亦明确规定:证据材料为复印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


·夫妻间所有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间所有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吗 一、夫妻间所有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并不必然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一方用自己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当然,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确实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与此同时,法律还明确规定了几类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


·个人拖欠货款起诉状范文
    个人拖欠货款起诉状范文一、客户拖欠货款怎么办 1、如果有买卖合同,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与客户公司之间存在销售或者供货等法律关系。如果没有买卖合同,客户下的订单、债权方的发货单等证据也可以证明存在事实的买卖合同关系。2、如果有签收的书面凭证,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实际发生多少笔交易,仅凭签收凭证或者结合买卖合同,可进一步证明实际交易的应付货款数额。如果没有签收凭证,但有对账单的,也可以证明应付...


·债务起诉流程和时间
    时间为:一般三个月左右。流程:第一,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登记立案;第二,法庭会依法开庭审理该债务纠纷,会征求双方是否同意调解;第三,如果双方调解成功,法院出具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依法出具判决书。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企业追讨欠款起诉程序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起...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