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上个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辞职后上个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二、老板一直找借口拖欠工资,可以报警吗通...
·列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有哪些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公司辞退员工到那个部诉讼办理 公司辞退员工到那个部诉讼办理 一、公司辞退员工到那个部诉讼办理 应当向劳动仲裁提出劳动仲裁。劳动者因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应当向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主张用人单位辞退违法法律规定,应当予以撤销,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经济补偿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
·一般经济纠纷和劳动仲裁的区别是怎样的 一般经济纠纷和劳动仲裁的区别是怎样的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处理的是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资、劳保、辞职辞退、劳动补偿以及工伤等方面产生的劳动争议。2、设立依据不同。经济仲裁机构是依照《仲裁法》的规定由地市人民政府组建的专门处理经济纠纷的独立部门;劳动仲裁机构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
·拖欠工资怎么投诉?拖欠工资投诉有用吗? 拖欠工资怎么投诉?拖欠工资投诉有用吗? 一、拖欠工资怎么投诉?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会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 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同时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不收费,不用律师,不过耗时较长。 对于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拨打12333进行投诉举报。 还可以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投诉...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会判多久?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会判多久?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会判多久? 根据刑法第四百零六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加重处罚事由 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特别重...
·单位规章对劳动者有约束力吗 单位规章对劳动者有约束力吗单位规章属于单位内部的一个文件,但对单位规章的制定、生效,我国法律中也是作出了相应规定的,这主要是怕单位通过制定规章来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实践中单位规章是否对劳动者有约束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规章对劳动者有约束力吗 用人单位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并向本单位职工公示使其知悉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以及本单位的劳动者具有约束力,本单位以及本...
·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几种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 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几种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律师提醒: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对劳...
·如何确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主体 在生活中,关于建设工 如何确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主体 在生活中,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纠纷十分常见。而在诸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例中,最容易引起争议的就是如何确立诉讼主体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认定。当您遭遇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时,应该将谁列为被告人或者第三人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应该如何认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解答。 一、如何确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主体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中关于当事人的确认比较复...
·关于工程质保金的规范是如何实现的? 关于工程质保金的规范是如何实现的?工程质保金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产生的。我们依照这个逻辑来思考,为保证工程质量我们提出了工程质保金的概念;那关于工程质保金的规范,我们又是如何实现的呢?这类问题必须依靠法律的约束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下面我们来看看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一、关于工程质保金的规范是如何实现的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
·续订劳动合同注意哪些问题 大多数的劳动合同都是约定了期限的,而在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续订劳动合同。由于此时涉及到双方的权利义务,因此有一些问题是需要格外注意的。那究竟续订劳动合同注意哪些问题?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续订劳动合同注意哪些问题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协商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
·一、没有劳动合同能随时辞职吗? 一、没有劳动合同能随时辞职吗?可以,因为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