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新刑诉法审查移送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刑事案件的整个侦查和审判工作具有非常鲜明的特点,因为案件是由各部门一级一级的审查移送最终到定案判决的,这种形式审判的程序比较符合我国的司法结构体系。在刑事诉讼法当中,主要对整个刑事案件的审查移送都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那么,新刑诉法审查移送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新刑诉法审查移送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国原刑事诉讼法采卷宗移送主义,原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对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对于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为方便法院审查起诉,实践中一般要求移送全部证据材料。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对卷宗移送方式按当事人主义的要求作了较大调整。《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与原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移送范围相比,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卷宗移送范围有很大缩小,仅包括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部分卷宗移送主义”。

二、刑诉法其他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第三十五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第三十九条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第四十条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第四十一条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刑事诉讼法当中明确的规定人民法院对相关的卷宗进行了审查以后,如果说全部都符合起诉审判的条件,就会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的。并且由人民检察院移送到刑事法庭的案件,如果不是因为什么意外状况的话是不会被退回的。


相关内容:

·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是什么意思?
    众所周知,根据案件的性质社会影响以及嫌疑人当事人的自身因素,法院会对诉讼案件当中的行为要求做出不同的判决结果。在特殊的案件情况下,还会判决以缓刑的标准。那么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是什么意思呢?接下来的内容就针对该问题作出了解释。 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是什么意思? 就是说不用关押执行,放在社会上对其进行监督。如果没有大的问题,所判的刑将不再执行。如两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意思就是说让其在社会上...


·对于猎杀野生动物什么罪?
    对于猎杀野生动物什么罪?属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


·挪用资金罪判刑后还钱吗?
    挪用资金罪判刑后还钱吗?显然是需要还钱的,挪用资金判刑不影响民事赔偿。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


·偷盗加吸毒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一千元的,就可以被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独个人吸毒不构成犯罪,不会立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


·寻衅滋事罪判缓是否可以
    寻衅滋事罪判缓是否可以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1)所谓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就宣告刑而言,而不是指法定刑。(2)对被判处管制或者单处附...


·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定罪量刑是什么
    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定罪量刑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容留他人吸毒罪,应当区别以下三种...


·谋取私利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谋取私利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谋取私利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谋取私利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和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 (二)客观要件 表现为: 1.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


·什么是逃税漏税,偷税漏税罪怎么判?
    什么是逃税漏税,偷税漏税罪怎么判?虽然我们每个人都知道纳税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偷税纳税的行为还是很常见的。对于未从事金融行业的人,或者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朋友还有来说来说是不知道什么是逃税漏税罪的,偷税漏税罪怎么判?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什么是逃税漏税 (一)逃税漏税概念 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


·不能犯属于犯罪未遂吗?
     一、不能犯属于犯罪未遂吗? 不能犯又称“不能犯未遂”。以行为的实行能否构成犯罪既遂为标准而对犯罪未遂而划分的犯罪未遂的类型之一。中国刑法理论把不能犯未遂区分为工具不能犯未遂与对象不能犯未遂两种。 又称“不能犯未遂”。以行为的实行能否构成犯罪既遂为标准而对犯罪未遂而划分的犯罪未遂的类型之一。因犯罪入对有关犯罪事实认识错误而使犯罪行为不可能达到既遂的情况。 中国刑法理论把不能犯未遂区分为...


·监视居住与拘捕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什么方面?
     一、监视居住与拘捕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什么方面? (一)适用条件 1、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幼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5)持有有效出境证...


·如果犯人死不认罪怎么办?
    如果犯人死不认罪怎么办? 一、如果犯人死不认罪怎么办? 罪犯死不承认所犯罪行,但又有确凿证据证明犯罪,这种情况如何判,并有何规定?一切都以证据作为定案的依据,虽然嫌疑人不承认所犯的罪行,但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嫌疑人的犯罪行为的,仍然可以依据证据所证明的事实来定罪!刑诉法明文规定:只有口供没有其它证据的,不能定罪处刑;没有口供,其它证据充分的,可以定罪处刑。 二、认罪伏法书到底是什么意思? ...


·犯罪构成与刑法两者有没有关系
    犯罪构成与刑法两者有没有关系?肯定是有关系数的;犯罪构成,又称为犯罪构成要件,实际上就是刑法规定的犯罪成立的条件。犯罪构成的理论在刑法学的理论体系中占有核心的地位。犯罪构成作为认定具体犯罪的标准和规格,无论对司法实践还是刑法理论,都具有重大意义。1.犯罪构成是定罪量刑的法律标准作为法律概念,犯罪构成就是确定某种行为是否犯罪的规格和标准,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负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首先,它是具体行为罪与...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