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患纠纷预防调解办法是什么?
上海医患纠纷预防调解办法是什么?
医患关系是当今社会很难处理的事情,面对医患问题,尤其有纠纷时,很多时候医院出于人道主义进行赔偿。但是还是合规的,会让医生受到委屈。上海市为此专门出台了相关的文件进行预防,上海医患纠纷预防和调解办法是什么?下面我们带您一起来看一下。
上海医患纠纷预防和调解办法是什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保护医患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及时预防与处置医患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医患纠纷,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因医疗、护理等执业行为发生的争议。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医患纠纷的预防和人民调解,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部门职责)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公安部门负责保障医疗机构正常的医疗秩序,依法及时处置扰乱医疗机构和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医患纠纷预防机制,引导医疗机构通过人民调解化解医患纠纷。
第五条(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区、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是专业调解所在行政区域内医患纠纷的群众性组织,接受区、县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
医调委调解医患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医调委依法独立调解医患纠纷,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人民调解员)
医调委应当根据所在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数量、规模及其就诊人数等情况,聘任相应数量的专职和兼职人民调解员。
医调委的人民调解员应当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且具有医学、卫生管理或者法律等专业知识。
第七条(咨询专家库)
市卫生计生部门应当会同市司法行政部门组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咨询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
市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市卫生计生部门制定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专家咨询程序和规则。
第八条(经费保障)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保障。
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所需运行经费、补助经费、调解员补贴经费和专家咨询费,由市和区、县财政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和专家咨询费的标准,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由市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确定或者调整。
第九条(医疗责任保险)
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引导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鼓励医疗机构与医疗责任保险的承保机构(以下简称“承保机构”)协商合作,发挥医疗责任保险在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中的风险分担作用。
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应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按照有关规定计提的医疗风险基金,应当用于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第十条(承保机构)
承保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公平、公正、合规”的经营原则,合理设计保险条款,科学厘定保险费率,加强医疗责任保险业务管理和风险管控,发挥医疗责任保险防范和化解医疗机构医疗风险的积极作用。
第二章纠纷预防
第十一条(监督管理)
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督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对医患纠纷中有关医疗质量安全的信息定期进行统计分类、分析评价,并向医疗机构发布指导意见。
第十二条(执业要求)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的规定开展执业活动。
第十三条(法律和医疗知识的宣传普及)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公开医疗服务信息,并通过多种途径,向患者以及社会公众宣传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普及相关医疗卫生知识。
第十四条(主动预防)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和处置医患纠纷的预案,定期分析医患纠纷的成因,预防医患纠纷的产生,妥善处理医患纠纷。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理医患纠纷工作机制,接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
第十五条(治安防范)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治安防范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以及就诊人数、场所规模、医院等级等情况,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六条(告知义务)
医疗机构需要对患者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依法及时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第十七条(病历的保管、复制和封存)
医疗机构应当妥善保管患者住院病历资料以及由医疗机构保管的患者门(急)诊病历资料。
患者或者其近亲属需要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病历管理的有关规定提供,并开列清单和加盖证明印章。
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要求封存病历资料或者现场实物的,医患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实施封存。封存病历资料或者现场实物的,医疗机构应当开列封存清单,由医患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名后,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尸体处理)
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将尸体移放太平间,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患者家属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九条(相关事项的告知)
发生医患纠纷的,医疗机构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解答患者或者其近亲属的疑问,并告知下列事项:
(一)人民调解等医患纠纷处理的途径;
(二)有关病历资料、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的规定;
(三)有关病历资料复印或者复制的规定。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医疗机构应当告知尸检的规定和程序。
第二十条(报告)
发生重大医患纠纷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卫生计生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行为禁止)
医患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维护医疗机构的医疗秩序。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下列行为:
(一)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私拉横幅、违规停尸、聚众滋事、围堵大门或者重要出入口影响人员正常进出;
(二)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
(三)冲击或者占据医疗机构办公、诊疗场所;
(四)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
(五)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或者威胁其他人员人身安全的行为;
(六)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
(七)阻挠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或者殡仪馆;
(八)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现场处置)
卫生计生部门接到重大医患纠纷报告后,应当督促医疗机构采取必要的救治和处理措施;必要时,应当派员进行现场指导和协调,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等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公安部门对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予以处置:
(一)开展教育疏导,制止过激行为;
(二)依法处置现场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将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带离现场调查。
医疗机构应当配合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
医患关系不应该听医生或者患者的一面之词,需要公平的第三方进行调查,但是我们谁都不愿意见到医患纠纷的发生。“上海医患纠纷预防和调解办法是什么?”相关文件我们为您整理到这,如果您遇到医患问题或者有相关的纠纷,本站律师随时为您服务。
相关内容:
·医疗事故法律援助法律规定是什么?
医疗事故法律援助法律规定是什么?医疗事故法律援助法律规定是申请法律援助的公民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即申请人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只要得到了上述条件就完全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了。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原因认识上产生分歧,患方对医疗机构的诊疗工作不满,认为患者出现死亡或伤残等不良后果是由于医务人员诊疗过失引起,而向医疗机构、卫...
·医疗过错时效是多久
医疗过错时效是多久 一、医疗事故诉讼时效
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医疗事故纠纷,如果以侵权为由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以合同违约(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为由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是两年。最长的诉讼时效是20年,从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医疗事故认定时效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
·民事诉讼案由非法行医可以吗
民事诉讼案由非法行医可以吗?一、非法行医是民事诉讼法的案由么?
1、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就没有这么一个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这个有关民事诉讼案由的规范性文件,就是为了规范比较混乱的民事诉讼的案由,便于当事人起诉和法院审判,也便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统计和管理。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发布《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时明确要求:第一审法院立案时应当根据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性质,首先应适用《民事案件...
·医患协议书法律效益如何?
医患协议书法律效益如何?
医患纠纷一般情况下都是民事纠纷,在不严重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成功后需要签署一份医患协议书,上面需要有患者的所有继承人的签名,这样才能确保协议是有效的。签署成功后协议书就具有了法律效益,医患协议书法律效益如何?
一、医患协议书法律效益如何?
医患协商是争议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为双方的争议寻求解决方案的行为。协商是任何民事纠纷得以解决的重要、有效、快速...
·中国医患纠纷常见的原因有哪些
中国医患纠纷常见的原因有哪些?
(一)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障体系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及时跟上市场经济的步伐。
政府对医院的投入严重不足,医院自负盈亏的体制,都促使患者承担了过多的诊疗费用。同时,社会贫富分化,矛盾加剧的问题在费用高昂的诊疗过程中被激化。
(二)患者对个人健康越来越重视,且对医生的期望值越来越高。
(三)医患沟通不够、医疗纠纷增加,是医患关系不和谐的重要因素。
基...
·医疗期与工伤停工留薪期有哪些规定
医疗期与工伤停工留薪期有哪些规定不一样,医疗期是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确定的,是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给予的期限。工伤停工留薪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例与医疗事故案例有什么不同
近年来,医疗服务越来越先进,随之纠纷也越来越多,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例也越来越多。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主要是医院和患者之间的纠纷,当然要在建立医疗服务合同的基础之上。纠纷主要是拖欠医药费,医生开高价药品等问题。下面,我们来总结一下。
一、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例与医疗事故案例有什么不同?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司法鉴定,基本上都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
·十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十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现在医疗事故频发,不止身体受到伤害,关于赔偿问题也是您一直关注的问题,那么,十级医疗事故是怎样判定的?十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又是多少呢?对于这两个问题的解答,我们马上为您介绍。
一、 医疗事故标准划分
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一级伤残)计算30年,即100%;
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90%计算。计算公式为:居民年平均生活费×30年×90%(伤...
·二级医疗事故是指什么情形
医生如果在日常的工作过程当中,因
二级医疗事故是指什么情形
医生如果在日常的工作过程当中,因为自己的过失给患者造成了医疗事故的话,首先院方和患者必须要冷静,等到医疗事故的鉴定结果报告出来以后,双方在针对医疗事故的解决方法进行协商。可能有些人在拿到医疗事故的鉴定结果报告以后,医疗事故属于二级,那么,二级医疗事故是指什么情形?
二级医疗事故是指什么情形?
(一)二级甲等医疗事故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
·对于非法行医怎么举报?
对于非法行医怎么举报?
一、对于非法行医怎么举报?
非法行医可向当地卫生局、卫生防疫站、城管、工商执法站、派出所举报,也可以拨打信访、投诉部门和市卫生计生热线12320,或非法行医热线12356进行举报。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
政府鼓励市民积极主动发现非法行医线索,并创建无证行医线索有奖举报、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摸排、监督...
·医疗过错鉴定事项程序是什么?
医疗过错鉴定事项程序是什么?
具体程序
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
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过错鉴定,但是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由于医疗机构有过错时,才承担与过错程序相适应的赔偿责任,举证责任由患方来承担。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患方如果不能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医疗过错鉴定往往由患方提出申请。
2、鉴定材料的质证
患方提出医疗过错鉴定后,要向法院提交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的...
·个体门诊医疗纠纷怎么处理好
个体门诊医疗纠纷怎么处理好一、个体门诊医疗纠纷怎么处理好此类案件与以往医院为被告的传统医疗纠纷不同,在审理过程中呈现“三难”。1、取证难。患者在个体诊所就医,往往没有病历,收费无标准且没有票据。2、鉴定难。由于病历及诊断过程的不规范以及有时当事人不愿承担较高的鉴定费,造成鉴定难,导致案件处理难度大。3、调解难。纠纷发生后,双方矛盾尖锐,特别是造成患者死亡、严重残疾的,调解相当困难。对此类纠纷应侧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