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怎样要债

借贷双方约定了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在还款日期到期后债务人没有还款意向的情况下向债务人讨债。不过,如果在借贷关系发生之时,借贷双方因种种原因而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怎样要债呢?此外,对于债权人来说,如果债务人不肯还债怎么办?对于这些问题,下文中将一一为您揭晓其答案。
一、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怎样要债
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实际并不影响借条或者欠条的法律效力,对债权债务的形成也没有什么影响,债权人一样的可以向债务人要债催债,主张债权。但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会对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的计算产生影响,主要为在一方履行合同后另一方因无款可付而写下的欠条与借款合同成立时一方写下的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两者的诉讼时效起算是不同的。1、借款合同成立时一方写下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写下借条的日期是借款合同的成立日期,此时没有任何一方权利受到侵犯,故其诉讼时效的起算应从权利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如果权利人主张权力时予以对方宽限期的,期满债务人仍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即应知道其债权被侵害,则诉讼时效从该宽限期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2、对在一方履行合同后另一方因无款可付而写下的欠条,此时权利人已经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则诉讼时效的起算应自写下欠条的次日起算。
二、债务人不肯还债怎么办
欠债人有还债的义务,当债务到期债权人向欠债人主张债权,欠债人应当偿还债务。如果欠债人人拒不还债或者以其他形式逃债的,债权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讨回债务。1、向法院起诉向法院起诉,借助国家强制力保障债务的顺利讨回无疑是最好的办法,但是相对于一对一的的债权债务关系来说,一对多的债务难度更大。因为要运用法律手段讨回债务就需要做比一对一更多的准备,寻找更多的证据。此时最好有律师的帮助,在律师的建议下搜集证据,既不会乱了阵脚,又不会遗漏什么关键的地方,胜诉的几率更大一些。2、行政干预手法对所有人来说,工作都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作出相当成绩的人更看重以后的升迁。如果此时在老板的印象中变成一个不诚信的人必定是非常苦恼的事情。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借用。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在遇到债务人以各种理由不肯还债的情况下,债权人要及时采取法律措施向债务人讨债。且在讨债的过程中,要注意防范债务人逃债,以避免债务人没有有效的资产可供执行。在向债务人讨债的过程中,如果您有遇到任何阻碍而无法解决时,建议您向债权债务专家律师咨询有效的解决办法。



相关内容:

·法人死了债务股东还吗
    需要分具体情况。一、通常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法人是法律规定拟制的人,对于股东来说,公司这种企业法人就是别人,别人的债务当然不需要你来承担。二、特殊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


·欠钱不还找不到人咋办?
    欠钱不还找不到人咋办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很多债务人通过失踪的方式躲过诉讼时效期,实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因此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一)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延长诉讼时效。《民法总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


·信用证付款方式有什么特点
    信用证付款方式有什么特点一、信用证付款方式的规定信用证付款方式的交易行为实际为单证交易,只要你提供的单证一致,银行就得付款给你。你将符合信用证单据交给通知行/议付行,银行付款给你,然后银行间交易,最后开证行从客户的帐上扣除相应款额。 付款和收款都是你与银行的交易,不是直接与客人的交易。风险较小,除非银行信用不可靠,如部分非洲国家等的开证行信用不佳。 T/T是客户直接将货款打到你们公司帐上,这是你与...


·债权人要怎样预防借款纠纷
    债权人要怎样预防借款纠纷 一、债权人要怎样预防借款纠纷 债权方往往在欠款产生后忽视对债务方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以为欠款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只要欠款到期收钱就行了,导致很多欠款到期后不是债务方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恶化、面临倒闭,就是债务方早已人去楼空,在这种情况下要将全部欠款顺利收回,其难度可想而知。债权方如果在欠款产生后对债务方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一旦发现债务方的经营状况...


·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要记载的事项有哪些
    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要记载的事项有哪些? 买卖合同在日常生活中是较为常见的,一般来说会现场交付,继而支付价款,但是诸如工程承包合同等是会延期支付的,此时收款方由于时间冲突,无法亲自收款,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收款,在支付价款后,需要开具委托收款凭证,在该凭证上,必须记载一些必备事项。 一、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要记载的事项有哪些 (一)表明“托收承付”的字样; (二)确定的金额; (三)付款人名称及帐号...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缓刑能适用吗?
    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很多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机,但是也有少部分人因此走上了违法的道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就是破坏金融行业的行为,那么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缓刑能适用吗?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缓刑能适用吗?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


·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是有别于夫妻个人债务的,属于共同债务的部分是需要由夫妻共同承担清偿责任的。那具体来说,这个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是什么呢?具体有包括了怎样的范围?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是什么 (一)时间特征。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夫妻双方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之日止的期间之内。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前举债是为了今后的婚姻生活所...


·2023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债务?
    2023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债务? 一、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债务 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 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发展出发,无不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合伙债务由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型联营的债务由联营各方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


·刑九司法解释挪用公款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实际上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也是非常的特殊的,刑法修正案九当中专门的针对挪用公款进行了全方面的完善,生活中很多人在此之前对于挪用公款还是存在着一定的误解的,认为公司的股东随便使用公司的财产也有可能会构成挪用公款罪。有这种想法的人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一下,刑九司法解释挪用公款的详细规定是什么?一、刑九司法解释挪用公款的详细规定是什么?刑法修正案九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债务纠纷诉讼期间合同终止履行吗
    债务纠纷诉讼期间合同终止履行吗?提起诉讼后合同并不会当然终止履行。只有满足了合同终止履行的条件时,才会终止履行。《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此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


·书写借条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书写借条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在民间借贷中,由于借贷的很多都是亲戚和朋友等熟人,很多人碍于情面不愿意写借条,即使写,写的也非常简单,根本不会去想写借条还要注意什么问题。其实不然,写借条也有很多的事项要注意。那到底书写借条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书写借条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对于法律方面的问题,从来都是防范第一,补救第二。除了写借条要注意写明借款人,借款的日期,还款的日期,...


·男方套信用卡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男方套信用卡算夫妻共同债务吗?信用卡债务不一定是共同债务,信用卡消费发生在夫妻存续期间,没有特别说明是个人债务的,应当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但现实情况中,个人开通信用卡而对方毫不知情的情况很多,直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难免草率。《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