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死后土地是由谁继承? 老人死后土地是由谁继承?土地是任何人都不能继承的;在我们国家土地是归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的,任何人都不享有土地的所有权。能发生继承的只能是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土地上的建筑物是属于公民个人的合法收入,是可以由继承者来进行继承的。二、农村户口的老人死亡后子女能继承宅地基上的房屋吗?农村户口的老人死亡后子女能继承宅地基上的房屋。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死亡后其个人的合法财产都能够由其继承人继承,只要公民依法享...
·2023年河北省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我国的土地虽然对于民事主体个人来说,一般是不能享有土地的所有权的,但是对于民事主体个人来说,一般都能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国家行政机关,在为了某种利益的需要,可以将土地进行征收,并且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各地的补偿价格是不同的,河北省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一、河北省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目前,河北省各地已全部完成征地区片价标准的确定,征地区片价按9个等级划分,全省平均区片价为35851元/亩,...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不断地进步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不断地进步,我国社会中经常出现了许多不文明的现象,比如随地吐痰,在公共场合吸烟扔烟头等,这些不文明的现象有损环境形象,当我们发现这种不文明的现象时,应该积极制止,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关于醉驾看守所可以吸烟吗的问题:醉驾看守所可以吸烟吗?看守所监舍内禁止吸烟。看守所是否禁止吸烟,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但同监舍往往关押多个犯罪嫌疑人,活动空间狭小,允许吸烟势必导致其他人被动吸烟,危...
·办土地使用证流程是怎样的,土地使用证办理周期是多久 办土地使用证流程是怎样的,土地使用证办理周期是多久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属于国家的,个人对土地只有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而土地使用证是合法使用土地的凭证。那么,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土地使用证办理周期是多久?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一起来了解下土地证办理的相关内容吧。 一、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
·土地少批多占,多占的土地将会如何处置? 土地少批多占,多占的土地将会如何处置? 一、土地少批多占,多占的土地将会如何处置? 多占的土地应当退回,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之前,征收方要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且制订征收方案确定征收范围,征收的土地超出范围的,对多占的土地要退回,恢复原状。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新余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新余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新余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第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给予补偿。 拆迁补偿实行作价补偿、房屋产权调换,或者作价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方式。鼓励实行作价补偿。房屋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 作价补偿标准,住宅房以物价部门确定的上年经济用房价格为基准结合成新确定;非住宅房以同地段、同用途商品房届时的价格为基准结...
·如何确定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 现在我们国家的城市化发展越来越好了,很多人也纷纷离开农村到城市去打拼,导致农村的土地变成了荒地。国家为了能够实现土地的更多价值,会对这些荒地进行征收,同时也让农民有一些补偿款作为生活保障。那大家知道如何确定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吗?跟着小编来看看吧。征地补偿费分配关乎到分配对象的利益,所要以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其他相关的土地政策来作为分配的依据,这样分配的结果才会是公平公正的,最后就是结合当地的分...
·长沙市征地拆迁半边户审核的程序是什么 长沙市征地拆迁半边户审核的程序是什么 一、半边户的定义 “半边户”是指一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城镇居民的夫妇。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拆迁事务所具体实施征地拆迁货币安置(103号令)的被征地农户。 二、审核程序 (一) 受理 1、岗位责任人:拆迁事务所拆迁科安置员。 2、岗位职责与权限:对申办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及时上报安置科进行初审。 3、时限:即时。 (二) 初审 1、岗位责任人:拆...
·土地补偿款分配不合理,权益受到侵害应该怎么办? 土地补偿款分配不合理,权益受到侵害应该怎么办? 一、土地补偿款分配不合理,权益受到侵害应该怎么办? 认为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到法院起诉的程序与其他普通民事案件相同,但是要有针对性的提供补偿款分配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的证据,由法院进行判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
·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相关法律知识的介绍 说到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您一定会有很多疑问吧。宅基地的继承和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其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呢。而且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也是有很多注意事项的。下面,法律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政策。 一、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可以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是特殊的用益物权,其特殊性表现为:1、宅基地使用权具有身份性。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密切相关,只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股东的房子可以吗 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股东的房子可以吗? 一、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股东的房子可以吗? 1、可以使用股东的房产作为公司的营业地址。 2、公司要与股东签订房屋有偿或无偿使用协议,协议中写明水电费、物业费等由谁承担。如果费用由公司承担,那么就可以在公司报销入账。 3、租赁房屋,还会涉及房产税缴纳问题。如果无偿使用,房产税应该由公司交纳;有偿使用,房产税应该由产权人缴纳。 二、相关的税收缴纳标准 许多人误以为...
·深圳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人士国家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公民若使用的土地若是国有土地,即使是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是有期限限制的。在深圳居住的居民,在发现自己居住的房子、使用的厂房的土地使用权快到期了,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那么具体来说,深圳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一、深圳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1、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