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证据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没有证据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1、有人欠钱不还、但是又没有证据的问题,债权人要及知时搜集可以证明债权债务确实存在的证据,比如银行的转账回单、债务发生时的在场证明人、货物验收单据或者工道程结算凭证等,在多次催讨还是无效的时候,债权人应该在诉讼时效之内内向法院起诉处理。2、如容果债权人拖延时间,让诉讼时效超过期限,以后再要催讨的话,就比较麻烦的了。在搜集证据的过程中应当尽量避免双方权利义务不清楚的情况,...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区别是什么?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区别是什么?1、认定标准不同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认定标准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而情节严重认定标准为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挪用公款不退还并且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或者是挪用救灾等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
·村上欠钱不还怎么办的? 村上欠钱不还怎么办?法院会采取措施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查明被执行人是否有隐瞒的财产情况,实在没有钱的,需要中止执行。欠债不还起诉处理方法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但如果可以保全的话,我建议还是保全,我办...
·儿子是低保父母可以有存款吗 如可共同生活,其父母的存款具有共有财产属性,且家庭成员对共同生活人有救助义务,这样情况是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低保政策法如下:一、对象: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二、具体的包括以下四类人员:(一)三无人员。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二)失业人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
·公司法人代表怎么贷款? 公司法人代表怎么贷款? 公司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资金周转不灵的情形,此时,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有事会选择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贷款的方式进行解决资金问题。在制定了借贷计划后,一般会委托法定代表人处理借贷事宜,公司法人代表怎么贷款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公司法人代表怎么贷款 1、公司贷款是以公司名义做出,必须盖公司行政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人代表可以不签字。 2、为了避免章子...
·并购贷款如何抵押,相关内容有哪些 并购贷款如何抵押,相关内容有哪些您都知道,在做贷款时,经常有时候需要做抵押贷款才可以,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那么,并购贷款如何抵押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介绍。 并购贷款如何抵押 《并购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九条 银行要求借款人提供充足的能够覆盖并购贷款风险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抵押、股权质押、第三方保...
·借条上担保人名字没按手印有效吗? 借条上担保人名字没按手印有效吗?借条上担保人名字没按手印借条不一定有效,主要需要看原本的借条是否有效。根据《民法典》(201.01.01生效)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借贷关系之中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一)保证人提供担保有两种方式1、一般保证,即当借...
·并存债务承担债务消除可以追偿吗 什么是并存债务承担?一个有效合同的的主要负责人,并且承担着债务责任的,那么在有效合同的效力下,合同的主要负责债务人承担着一定的债务的关系,如果在这有效合同中有第三方加入的,那么就需要与债务人承担一定的债务关系,共同的对这债务负责,这种就叫并存的债务承担。那么这种并存债务承担债务消除可以追偿吗?答案是可以的。详细的有以下几点。(1)想要对并存债务承担的消除,那肯定需要以有效的合同债务关系,或者有可以...
·债务人无力偿债怎么办,怎样处理无力还债的情况 债务人无力偿债怎么办,怎样处理无力还债的情况 一、债务人无力偿债怎么办 (一)可以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分期支付债务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
·罚金与罚款有什么区别2023 罚金与罚款有什么区别罚金与罚款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方面:1、性质不同。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3、法律依据不同。4、适用的对象不同。《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反担保人可以获得债权人的抵押权吗 反担保人可以获得债权人的抵押权吗? 一、反担保人可以获得债权人的抵押权吗 债权人享有抵押权,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反担保人作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一方,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抵押以保障自己的权利。在履行了担保责任后反担保人也就变相成为债权人了,所以反担保人可以获得债权人的抵押权。 二、反担保成立的条件 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债务人...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管会受到什么处罚?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管会受到什么处罚?新刑法违法发放贷款罪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