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法院提审不认罪怎么处理?

法院在对犯罪嫌疑人判刑的时候,要确保证据充分,这些证据有口供、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如果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可能得到从轻处理的机会。有的犯罪嫌疑人态度恶劣,在法院提审的时候,还是拒绝承认犯罪。那么,法院提审不认罪怎么处理?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法院提审不认罪怎么处理?
如没有口供但其他证据充分的仍可定罪;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是否构成犯罪不是犯罪嫌疑人自己说了算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有证据,经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二、办理认罪从宽案件要把握哪些关键点?
办理任何刑事案件都必须遵循“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必须遵循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认罪认罚案件也不例外。“所以,认罪认罚案件也必须确保宽严有据、罚当其罪,避免片面地从严和一味地从宽这两种错误的倾向。”他强调,“对犯罪性质恶劣、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严重的犯罪分子,其坦白认罪不足以从轻处罚的,也必须依法严惩。”可以明确,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是这一制度有效运转必须保证的前提。认罪认罚从宽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法院、检察院在审查案件事实、防范冤假错案、正确适用法律方面的责任。宽严相济的关键就是找准宽与严的平衡点。“从宽”,不等于“从松”。“宽”到什么程度,应该有明确的界限。如果一味强调“从宽”,那么就必然会偏离公平正义的正常轨道;反之,过分强调“从严”,又与这一诉讼制度改革的初衷相悖。实际上,宽严相济的分寸把握,更多地考验着司法智慧。这就要求案件裁判者始终坚守公平正义的底线,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证据确实充分为原则,准确把握“从宽”“从严”的界限,切实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从而不偏不倚地对个案作出公正裁判。综上所述,法院提审犯罪嫌疑人,会询问其是否认罪。如果法院提审不认罪,法院根据普通程序展开审理,不再适用从轻处罚程序。虽然说犯罪嫌疑人陈述是主要的证据,但并不是唯一的,只要其它证据能够充分证明犯罪事实,法院就可以依法作出判决,不用非要犯罪嫌疑人认罪。



相关内容:

·跑分怎么判刑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帮人跑分如果构成洗钱罪的话,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将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


·侵犯财产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日常生活中所说的盗窃罪、抢夺罪、抢劫罪、诈骗罪等都属于侵犯财产罪。那么,您知道法律对侵犯财产罪的定义是什么吗?侵犯财产罪立案标准和定罪标准又是怎样规定的呢?侵犯财产罪的种类又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侵犯财产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收赃20万怎么量刑
    收赃20万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我国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


·管制与缓刑的区别包含什么
    管制与缓刑的区别包含什么(一)从法律属性上比较虽然管制是开放性刑种,并且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但是由于它没有缓冲手段,一旦罪犯被判处后,必须立即交付执行,并且要实实在在地执行。当然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减刑。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它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虽然其也在具体地执行,但是这种执行不是刑种的具体执行,只是考察方式。其作用是“有刑无刑”,即虽然罪犯被判处了具体的刑罚,但是其刑罚并没有实际执...


·刑事抗诉根据那条法律执行
    一、刑事抗诉根据那条法律执行?《刑事诉讼法》第228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据此,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抗诉通常分为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抗诉和对生效裁判的抗诉两种,前者也叫上诉审程序的抗诉,后者也叫再审程序的抗诉。《刑事诉讼法》所指...


·精神病人犯罪负责任吗?
    通常犯罪的人,在具体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精神状态都是正常的,但这也不能保证精神病人没有实施犯罪。那么精神病人犯罪负责任吗?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精神病人犯罪负责任吗 按照刑法规定,要确定犯罪人是不是完全的精神病人,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进行鉴定,即经过医学鉴定确认其危害结果是在行为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发生的。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精神病人的医...


·刑事诉讼法自诉案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自诉案件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自诉案件有哪些 所谓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具体包括以下4种: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滂案,但是严重危害...


·刑事诉讼法绝对自诉是什么意思?
    刑事诉讼法绝对自诉是什么意思? 我们知道,我国刑事诉讼法将自诉案件分为三大类,绝对自诉就是其中一种。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绝对自诉的具体内涵不太清楚。那么,刑事诉讼法绝对自诉是什么意思?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诉讼法自诉案件分类: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自诉案件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是绝对自诉案件,及该条第(一)项...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在我国法律法规当中,任何物品或者东西都有它的所有权,其他人是不能利用自己职务之便对这些东西的所有权进行占有的。在生活中,如果有人利用职务之便,对这些东西的所有权进行侵占的话,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 一、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此处所称“公司”,是指按照《中...


·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违反了《刑法》内容中的任何一条都属于犯罪,如果是做了其他危害社会和公民的事情,刑法中未记录的,不属于犯罪行为,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刑事犯罪由4个要件构成分别是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律图小编整理的部分资料。 我国《刑法》规定有四百多种犯罪,从构成要件上进行分析,每一种犯罪都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 (一)犯罪主体...


·行政拘留处罚的拘留时间规定是什么?
     一、行政拘留处罚的拘留时间规定是什么? 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可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的期限也作了严格的限制。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


·涉嫌受贿罪是怎么处罚的 受贿罪数额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中明确规定受贿罪只能是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如果是不具有这个身份的人实施了受贿行为,那此时也是不能按照受贿罪定罪处罚的。既然行为人涉嫌受贿罪,那您知道如今我国对受贿罪是如何量刑处罚的吗?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涉嫌受贿罪是怎么处罚的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而《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