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铁矿石购销合同范文

铁矿石购销合同范文

生产钢铁的过程中需要用到大量的铁矿石,因此就需要从矿场购买,而此时双方之间是必须要签订一份铁矿石购销合同。那么铁矿石购销合同具体包括哪些内容?铁矿石购销合同范文怎么写?我们在下文中带来一份范本,供你参考。

铁矿石购销合同范文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卖方同意销售,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提供的铁矿粉,并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品名:铁矿粉

技术指标:Fe 64.5%(最小)

水份: 10%(最大)

二、交货期:款到交货。

三、数量:5000吨(+/-10%)

四、交货地点:卖方货场。

五、价格及价格调整:

1、单价:人民币____吨,开票干基单价(_____+10%)_____元/吨。

2、价格调整:品位高于65%,按1%以10元/吨的比例奖励,低于64.5,按每1%以10吨的比例惩罚,如品位低于63.5%,买方则有权要求退款退货。

六、品质、数量及结算依据:

品质(理化)指标:提货时双方代表共同取样,每天制成一个均样,一分三份,双方各留一份,封存第三份作为公证样;双方协商指定一家检验机构进行化验,如果此二份样的化验结果之差异在0.5%以内,最终结果以此二结果的平均值为准,如果其差异超过0.5%,双方共同执公证样在同一化验机构进行化验,其结果为双方所规定的品质数量均为本合同项下的结算依据。

七、付款和结算:

在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方须将全部货款汇至卖方指定的帐户;卖方在5个工作日内凭正本过磅单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13%)进行结算货款多退少补。

八、货物发运:

由买方以书面形式指定提货人自提。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约地法院进行裁决,该裁决结果为最终结果,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违约及违约金: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项合同义务,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标的额的5%作为补偿。

十一、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通过传真签署同等有效。

卖方: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

购买铁矿石,其实也就是进行铁矿石的购销。此时由于涉及到的数量比较多,而价金也比较多,因此建议当事人最好是签订一份铁矿石购销合同。这样对双方来讲,也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障,能够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相关内容:

·合同在建委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不同的单位需要的资料不一样。总承包单位需要盖公章的备案表、公司资质、项目经理证、总承包合同复印件。监理单位需要盖公章的备案表、公司资质、监理工程师证。分包单位需要盖公章的备案表、公司资质、项目经理证、分包合同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三方贸易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三方贸易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三方贸易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三方共同开拓电脑产品市场,推动三方事业的繁荣和发展,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总则 1、“授权代理商”发展的下级经销商称为“授权专卖商”,经乙方对丙方的考察及向甲方的申请,甲方授权丙方为“电脑授权专卖商”,丙方专卖资格授权期为签约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后本协议自动作废。丙方在授权...


·合同逾期的违约金怎么约定
    合同逾期的违约金怎么约定合同逾期的违约金,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双方根据合同具体内容,约定有关逾期履行,违约方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即可。约定违约金,要把具体的标准、计算方法等说清楚。违约金数额根据合同标的以及造成损失为基础计算,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法律依据...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么认定"/> 合同诈骗罪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么认定呢?我们整理了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认定的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从我国有关现行刑事司法解释来看,合同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的数额标准都高于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有关规定,合同诈骗的,个人诈骗公私财物...


·合同生效需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生效需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一、合同生效需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要视合同是否具备生效要件。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


·柑橘购销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柑橘购销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柑橘购销合同范本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搞活流通,促进柑橘生产的发展,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一、品名、数量、交货时间、地点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


·四类附条件合同分别指什么
    四类附条件合同分别指什么生活中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认为合同成立即生效,其实不然,有的合同在成立之初,签订合同的双方约定了一定的条件,要合同达到了该条件时合同才会生效,这也是我们经常所说的附条件合同。下面,我们为您讲解四类附条件合同分别指什么,供您做一个了解。 (一)延缓条件合同和解除条件合同 以条件的作用是限制还是消灭合同效力的发生为标准,附条件合同可以分为延缓条件合同与解除条件合同。延缓条件是指以...


·无效合同有哪些特征 合同无效有什么后果
    无效合同有哪些特征1、具有违法性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2、具有不履行性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二、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合同法》关于...


·合同构成预期违约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构成预期违约的条件是什么合同构成预期违约的条件是有以下几点:1、明示预期违约必须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合同履行期到来前这段时间内;2、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必须是自愿地、无条件地、确定地和不含糊地作出;3、当事人表示的不履行必须是重大的不履行,即如《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销售公约》所指出的“根本违约”;提出的不履行必须没有法定理由,如果一方享有抗辩权而提出不履行,不构成违约问题。按照英美判例...


·如何要求一方继续履行合同
    如何要求一方继续履行合同 一、何时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继续履行虽然是原合同履行的继续,但与当事人依约自觉履行不同。它是法律规定的对违约方的一种强制形式,介入了法律的强制力。不论违约方是否愿意,只要存在履行的可能就要履行,它表明了对违约行为的否定性评价。 是否要求继续履行,可以由当事人根据情况和需要加以选择。如果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


·法律对合同抗辩权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对合同抗辩权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用到合同,比如说是签订购房合同,金钱的交易合同或者其他的形式,合同的运用是比较广泛的。在合同中抗辩权使用概率也是比较高的,抗辩权主要是发生在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中的,应该事先知道合同抗辩权时间具体是多少。 一、合同抗辩权时间 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


·无偿保管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一、无偿保管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协商的,协商处理,如果不能协商的,一般情况下,只要保管人存在重大过失或者故意的时候,才会承担赔偿责任。 二、订立无偿保管合同的注意事项: 现实生活中,朋友之间委托帮忙代管物品的情况很多,一般不会收费。这种免费保管的行为在法律上叫“无偿保管合同”。一般情况,只要尽到了相应的责任,不存在过失的话就不需要赔偿,如果没有尽到责任或由于过失而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