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争夺子女抚养权取证怎么操作

要是夫妻离婚涉及到了争夺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话,说明此时双方之间在这方面是产生了争议的,那么此时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同时对抚养权作出判决。现实中,争夺子女抚养权需要收集相应的证据,那么此时争夺子女抚养权取证怎么操作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子女抚养权的取证

如果双方对子女抚养权协商不一致,则需要由法院判决。由法院判决就需要收集关于子女抚养权的证据。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时,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证据、实际情况等进行判决。

(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四)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二、要争取子女抚养权应如何做对自己才有利

(一)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二)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三)其他

1、子女十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争取孩子选择与自己生活;

2、自己不能生育或者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可提供相关医疗单据;

3、自己无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据。

争夺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肯定是想要获得子女的抚养权,此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一些对自己有利或不利于对方的证据,这样才有可能获得子女的抚养权。具体争夺子女抚养权取证的内容,上文中已经作出了讲解,
相关内容: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在离婚的时候,我们难免会遇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在进行处理财产的时候,我们也是有一定的原则和要求的。那么,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呢?离婚调查取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1、男女平等原则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


·离婚的方式就俩种
    离婚的方式就俩种,除了协议离婚,就剩下起诉离婚,那么,在异地怎么起诉离婚手续有哪些呢?起诉离婚的手续都是由相关法规指定的,对于当事人来说只要按照有关程序合理的办理手续,法院依法审判离婚,异地起诉离婚的事情就会很好的解决。 在异地怎么起诉离婚手续有哪些,若诉讼离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


·无效婚姻需要法院判决吗?
    无效婚姻需要法院判决吗?无效婚姻是需要法院进行判决的,对于法院对无效婚姻的判决就会认定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自始无效,是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二、判决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法院如何处理双方都起诉离婚吗
    现在离婚率越来越高,我们知道,其实很多夫妻处理离婚是通过协议离婚的。但是,如果双方协商不下,就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向法院提起诉讼就会有原告被告,但是如果双方都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法院如何处理夫妻双方都起诉离婚吗?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一起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案件举例 2006年2月15日,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李某离婚,婚生子随其生活,李某给付子女抚育费,财产依法分割。同日,法院受理了该案。...


·确认婚姻登记无效的行政案件是合法的吗?
    确认婚姻登记无效的行政案件是合法的吗?确认婚姻登记无效的行政案件是属于合法的;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


·离婚的时候遇到的问题将会很多,但是很多时候需要进行处理,就需
    离婚的时候遇到的问题将会很多,但是很多时候需要进行处理,就需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结局,主要的依据法律就是婚姻法,其中就有对于婚姻债务的规定,目的就是来解决债务纠纷 ,保障双方的利益都不受到损失,那离婚财产债务纠纷怎办?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债务纠纷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


·北京非婚生子女社会抚养费是怎么征收的
    北京非婚生子女社会抚养费是怎么征收的 《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根据不同情节,社会抚养费按照下列标准征收。 (一)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 (二)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当事人,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三)...


·婚前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的分割如何处理?
    婚前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的分割如何处理? 一、婚前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的分割如何处理? 婚前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的分割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平均的进行一个分割,因为婚前财产如果是法定的,资息和自然的增值部分之外,都需要来算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当中也予以明确规定。按相关规定,对于婚前财产婚后增值部分,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1、对于夫妻共有财产
    1、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比例分出配偶的财产),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2、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3、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4、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5、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


·怎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变更抚养权条件有哪些
    针对未成年孩子来讲,在父母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对其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其中就包括了抚养权以及抚养费。但是在离婚之后,可能因为一些客观情形发生了改变,因此需要变更抚养权、抚养费,那此时应该怎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孩子抚养权呢? 在了解了一些变更抚养权条件之后,我们到底该如何变更孩子抚养权呢?呢?孩子抚养的变更,有两种形式:...


·女方起诉离婚辩论词如何辩论
    女方起诉离婚辩论词如何辩论 通过法庭调节来离婚的时候当事人双方应该如此辩论: 首先都是需要对双方的感情进行陈述,并且确认两人无法继续生活,过错方是谁等等。一个家庭四分五裂,其实也并不仅仅是一个人的事情,也不仅仅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总是会有许多的磨合点。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


·哺乳期没哺乳离婚孩子会判给女方吗
    哺乳期离婚女方没工作孩子也可以判给女方。如果孩子两周岁以下,一般是跟着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十周岁以上,要考虑孩子的意见。法院在判决归属时,主要考虑父母的情况,一般会把小孩判给经济条件更好、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没有得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直到小孩年满18周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的抚养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都处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