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是什么

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是什么
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30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当然,特殊情况下申请时限延长的除外;第二种情形是1年,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提起。对于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未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能否享受工伤待遇这一问题,一般认为,既然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对工伤认定的时限作了详细的规定,那么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工伤,是对自身权利的懈怠,因而也就失去了享受工伤待遇的机会。
二、认定工伤有哪些程序
1、申报工伤事故(1)企业应从工伤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2)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从工伤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时间可延长到30日。(3)工伤职工本人或其家属没有可能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的,可由本企业工会组织代表职工提出申请。(4)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须经企业签字后报送;如果企业不签字,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可以直接报送。2、认定工伤(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接到企业的工伤报告和职工的工伤待遇申请后,应进行调查取证,在7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0日;(2)认定工伤需要提供以下资料:a、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b、指定的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书,属于轻伤无需到医院治疗的,由企业医生开具工伤诊断书;c、企业的工伤报告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职工的申请进行调查的工伤报告。(3)书面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和申请人。在看完上文内容后,相信您对有关“受了伤后几个月能做工伤鉴定”的问题能够有了一定的了解,在遭遇了工伤之后,要及时的处理和维护自己的权益,并在规定期限内做工伤鉴定。如果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不解请及时联系律师咨询。



相关内容:

·江苏省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年是怎么划分的
    江苏省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年是怎么划分的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1、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2、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3、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


·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拿到双倍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拿到双倍工资? 一、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在用人单位用工之后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期间的双倍工资的权利。 但上述请求支付双倍工资的期间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因为在自用工之日...


·煤矿骨折工伤一般多久工伤鉴定?
    煤矿骨折工伤一般多久工伤鉴定? 国家规定的伤残鉴定时限为受理后60天作出伤残结论,特殊情况可延长30天。 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性保险,由单位缴费参加,个人不用交钱的,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及赔偿内容由单位承担,对你不影响的。 1、单位承担治疗费用 2、负责工伤人员的工资,治疗期间的工资为本人受伤前的原工资不变,单位按月支付 3、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按单位出差人员标准的70%...


·轻微伤工伤一般赔偿多少钱
    轻微工伤是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工伤,就是不影响劳动能力,没有医疗依赖和生活自理障碍,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具体视情况而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


·建筑工程勘察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勘察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依据示范文本订立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时,双方通过协商,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在相应条款内明确以下方面的具体内容。 (一)发包人应提供的勘察依据文件和资料 (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


·装修工程质量保证金额度为多少
    装修工程质量保证金额度为多少民法典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5%,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在质保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支付。2005年1月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程序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程序 一、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程序 1、申请调解。 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2、受理调解申请。 调解组织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对调解申请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开展调解。 调解组织根据案情指定调解员或者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应当自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结束。但是,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延...


·上海十级伤残误工费多久?
    上海十级伤残误工费多久? 误工期限根据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或鉴定报告确定。 二、有具体计算标准的是: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 2、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4、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5、住宿费=国家...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施工方在修建高楼大厦过程中,首先要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然后再争取工程质量优良。如果施工方不按照规范施工、缺乏管理,则有可能引发工程质量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工程质量事故是有级别划分的,那么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等级是如何划分的?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


·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
    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其实我们是可以根据工伤认定来知道对于工伤是有等级划分的,然后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伤的伤残级别获得相应的赔偿。工伤鉴定结果是十分重要的,这会使我们申请工伤赔偿的一个依据。工伤认定办法是什么? 工伤认定是由专门的工伤认定机构来进行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鉴定不服怎么办? 1、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通过由下而上的复查程序,以保障鉴定工作...


·劳务合同违约赔偿金怎么算?
    劳务合同违约赔偿金怎么算?劳务合同违约赔偿金怎么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列》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


·一、吉林工伤提前退休待遇是怎样的?
    一、吉林工伤提前退休待遇是怎样的?吉林工伤提前退休的职员可以享受单位支付较大数额的补偿金等的待遇,在我们国家是会有固定的退休年龄,当达到这一年龄的时候就需要进行退休,但是当遇到特殊情况的时候也是需要提前退休,工伤是会意外发生,导致人员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是会要求提前退休。二、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提前退休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