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企业处理行政处罚方式有什么?

企业的经营行为难免会因为负责人没有严格遵守法律并作出了错误的决策而出现违反法律的现象,国家机关在发现企业的违法行为之后会通过严密的调查确认之后就会对其作出处罚决定,下面一起来看看企业处理行政处罚方式有什么?
一、企业处理行政处罚方式有什么?
(一)行政处罚的依据企业在得知自己被行政机关处罚后,常会手忙脚乱,特别是下面的办事人员,由于对法律知识与社会经验的积累不足,在面对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处罚时,心慌,没有任何应对的措施,旋即想到的就是尽快交罚款了事。但是,大多企业都忽视了一个问题,就是这些行政机关是以什么理由对你企业做出处罚的,这些处罚理由是否在法律赋予其处罚权的范围内,是否在处罚程序上合法?在行政处罚程序上有瑕疵的地方:(1)行政处罚一般都是两名工作人员一并参与,不可能存在只有一人就可以执法的情况;(2)没有主动出示过工作证件;(3)收走的所有账本没有开具相应的扣押文书;(4)告知处罚金额时没有相应的文书,并且没有任何法律依据;(5)行政处罚一般都在办公场所进行,不可能在休息日的,并且是在某个茶楼解决。因此在面临行政机关的处罚时,首先自己不能慌了神,或者总是想通过交罚款解决,有一些处罚是本来可以避免的,有些处罚本来就是没有依据的。(二)与行政处罚机关正面接触较多的企业,在面临处罚时,都不敢与行政机关正面接触,想的是如果据理力争,把这些机关的人惹毛了,要加倍处罚,到时候会得不偿失。其实不然,我国的行政处罚法明文规定了:当事人有提供证据,辩解的权利,并且行政机关不得应此加倍处罚。与行政机关的正面接触,其实包含了两个方面:1、向行政机关了解具体的处罚依据或处罚理由,得到处罚文书;2、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可能向行政机关提出辩解。与行政机关接触了,才能了解情况,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去解决问题。企业不但要与行政机关接触,还要多接触、主动去接触,弄清楚罚从何来,是否应罚,可否少罚、免罚。即使出现了问题,也可以早处理,早应对。企业如果的确存在违法行为就必须在面临行政处罚的时候需要主动配合完成国家机关的处罚决定,但企业并没违法却被处罚就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要求重新作出不处罚的决定以免被侵害权利。



相关内容:

·公司司机醉驾需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司机醉驾需承担什么责任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


·企业裁减人员有什么限制
    裁减企业的员工,其实就是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的,虽然我国法律允许企业这样做,但此时也会受到一些限制,不然就会对员工的利益造成损害。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企业裁减人员有什么限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企业裁减人员的限制有哪些? (一)企业不得裁减下列人员: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


·一、注销民办非企业剩余财产分配给谁?
    一、注销民办非企业剩余财产分配给谁? 归投资人所有。 剩余财产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处理。 民办非企业单位举办者对其投入的资产不再拥有财产权和处置权。 剩余财产的处理,应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的监督。 二、公司注销材料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


·企业并购融资意义是什么?
    企业并购融资意义是什么? 企业并购融资意义 一、 提高经营效率 通过并购,将本来分散在不同企业的生产要素集中到一个企业中。由高效的企业管理代替低效的市场管理,从而提高了经济效率。 二、降低进入新行业壁垒 企业在进入一个新的生产领域时,如果通过在新行业中投资新建的方式,必需充分考虑到行业进入壁垒。而采用并购时,不但进入壁垒大大降低,而且由于没有新增生产能力,引起价格战或报复的可能性就小了。...


·一个人可以注册有限公司吗
    可以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一人公司”可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与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前者指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由一个股东拥有,具有股东名义者仅有一人。后者是指形式上公司股东虽为复数,但公司实际上是由一名股东掌握,即公司的“真正股东”,其余的股东仅仅是为了规避法...


·公司法规定书面股东会可以不召开直接做决定吗?
    公司法规定书面股东会可以不召开直接做决定吗? 我们都知道在一个公司里面如果需要做出一个决定的时候是必须要召开股东大会的,那么公司法规定书面股东会可以不召开直接做决定吗?如果股东是以书面的形式的话,只要是一致通过是不需要开股东大会的,下面就来听听本站我们的看法。 一、公司法规定书面股东会可以不召开直接做决定吗? 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


·什么是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什么是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英美法系称为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大陆法系里面如德国、法国则称为直索制度,直索指“法人在法律上独立性的排除,假设其独立人格不存在情形”其法律概念为: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通过揭开公司法人这层面纱,了解公司法人面纱背后的股东的法律责任。这一制度在《公司法》第20条第三款作了明确规定。这一制度是新公司法...


·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裁员?
    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裁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1)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企业破产法》第7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对债务人进行重整。”企业依法进行重整的,可以裁减人员。(2)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发生严重困难,是指用人单位的产经营难以为继,不得不进行裁员。(3)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


·国有企业是什么意思
    国有企业是什么意思 一、国有企业是什么意思 国有企业,是指一个国家的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在中国国有企业的含义更宽泛,它还包括地方政府参与投资、控制的企业。我国的国有企业,是国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生产资料归全社会所有,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其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公司法人转让费用实际上有多少
    公司法人转让费用实际上有多少 公司法人转让费用具体有多少 变更法人的费用高低分为两种: 1、法人不占股份:变更费用八百到一千的就可以搞定了; 2、法人占有股份:如果法人占有公司股份,则会牵扯到股权问题,需要做股权转让,就工本费这一块有两个大头,印花税,照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收费,在一个就是个人所得税,它有两种收费方式: (1)平转,收费是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 (2)差额转,费用是注册资金...


·上市公司的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吗
    上市公司的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吗 一、上市公司的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吗? 可以,股东可以依据上市公司章程,起诉该上市公司的情形有: 1、股东大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有效性发生争议又无法协调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投资者合法权益时,...


·签合同和分公司签可以吗?
    签合同和分公司签可以吗?签合同和分公司签是可以的,由于资质证书属于特别法对于主体资格的强制性规定,以上“分公司”签订的需要特定资质完成事项的合同,往往是无效的,也违反招投标法的规定。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以上合同虽...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