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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应该如何来办

离婚手续应该如何来办

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法院判决

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是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第二次判离的可能就大大增强了。

在看完上文内容后,相信您对有关“离婚手续应该如何来办”以及“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等问题能够有了一定的了解,也希望这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夫妻在离婚时,如果能够顺利办理好协议离婚的手续自然最好,但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另一方坚决要离婚时,坚决要离婚的一方就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也就是打离婚官司了。但提起了离婚诉讼也不代表就一定能达到离婚的目的。要想法院最终判决离婚,就需要当事人提供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之类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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