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上市公司融资额计算的依据是什么

融资额是属于证券金融知识的,是银行给企业融资的时候,比如说通过贷款、贴现等这些交易方式而产生的一种资金融通的数量。尤其是作为上市公司的融资额,如果过高的话会增加企业的成本的,所以上市公司应该将企业的融资额合理的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那么,上市公司融资额计算的依据是什么?
一、上市公司融资额计算的依据是什么?
(一)目前融资融券有两项手续费1、利息,全国统一,融资年息8.6%,融券年息10.6%,融一天的话除以360,以此类推。2、交易佣金,这个各个证券公司不同,有的是万8,有的是和原来帐户佣金一样,具体可和客户经理沟通下。3、至于比例,要看批给你的信用帐户的额度是多少,一般来说,50万资产(含股票)可以批30万的额度。4、融资融券收费跟普通账户差不多,多了利息。融资融券客户的授信期限最长只有半年,而且,最终是按照客户实际借贷时间来计算费用的,例如投资者向券商融资,买入股票后,持有了10天就卖出了股票(卖出股票后资金自动归还给券商),那么将只计算这10天内的利息。融资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5、融资利息=实际使用资金金额×使用天数×融资年利率/360。(1)融券费用=实际使用证券金额×使用天数×融券年费率/360。(2)实际使用证券金额 = 实际使用证券数量×卖出成交价格。(3)实际使用天数按自然日天数计算,算头不算尾,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即t日实际使用开始收取,还款当日不收取;交易过程中t 0使用公司融资融券额度的,公司按照其所使用额度收取一天的利息或费用。
二、融资的风险有哪些?
(一)证券投资亏损放大风险融资融券交易利用了一定的财务杠杆,可以放大收益但同时也会放大亏损,一旦行情与投资者预期相反,就会造成放大的损失。以融资买入股票为例,假设投资者拥有资金100万元,融资保证金比例为0.5,那么投资者可以先通过普通交易买入市值100万元的股票,再将普通买入的股票作为担保物向证券公司融资买入股票140万元(假设该股票可充抵保证金券的折算率为0.7,融资买入金额=保证金/融资保证金比例=担保物市值×折算率/融资保证金比例=100×0.7/0.5),即总共买入240万元的股票,如果该股票价格下跌10%,普通交易亏损100×10%=10万元,而融资融券交易则将亏损240×10%=24万元,是普通交易亏损的2.4倍。(二)被强制平仓的风险1、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清偿债务,或上市证券价格波动导致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维持担保比例低于追保线,且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量追加担保物时,将面临被证券公司强制平仓的风险。投资者出现其他严重违约或危及本公司债权的情况,也可能导致强制平仓。通常,强制平仓的过程不受投资者的控制,投资者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平仓结果;如果平仓后投资者仍然无法全额归还融入的资金或证券,还将继续被追索。2、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投资者信用资质状况降低,证券公司将相应降低对投资者的授信额度,或者证券公司提高相关警戒指标、平仓指标,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该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3、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因自身原因导致其资产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出现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破产、解散等情况时,投资者将面临被证券公司提前了结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该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融资额主要是会产生两种手续费,融资融券的利息在我国全国范围内都是一样的,融资的年利息达到了8.6%,而融券的年利息主要是在10.6%,所以根据上市公司融资的具体天数来计算融资额,上市公司的融资额过高就会产生被强制平仓的这种风险的。



相关内容:

·两人合伙开公司注意事项都?
    两人合伙开公司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一、两人合伙开公司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常丰富,既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这样一来,各方的出资数额就不一定相同。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应明确规定,只有明确规定了出资比例,在出现纠纷和债务的时候才便于...


·与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吗
    与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吗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如果合同相对方事先没有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不知道分公司的签订合同的权利范围,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是无效的呢?《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


·保险公司业务员行贿如何处罚?
    一、保险公司业务员行贿如何处罚?保险公司业务员行贿将会按照我国行贿罪来进行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的判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中的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


·公司法竞业禁止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竞业禁止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其实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到现如今能够比较做到完善的自我管理,这其中最主要的一部分原因还是因为我国的公司法。除了对公司有反垄断法以外,另外公司在日常的竞争过程当中,也不得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来损害公司的利益。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竞业禁止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竞业禁止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第61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


·一、公司办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
    一、公司办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


·分公司印章可以盖合同吗
    不可以,应当盖总公司的章,分公司不是法律上的独立主体,法律责任仍由总公司来承担。只有分公司公章的,最终责任仍由总公司承担;既有分公司又有总公司公章的,最终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在执行案件中,分公司有独立财产的,优先执行分公司的财产。在分公司财产不足时,才由总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在执行案件中分公司有独立的财产主体资格。《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


·企业并购融资风险的控制如何做?
    企业并购融资风险的控制如何做? 一、企业并购中融资风险的防范 企业并购中,与融资风险有关的决策行为还包括定价决策和支付决策,其中定价决策是融资决策的基础,而支付决策又是融资决策的条件,所以对融资风险的控制应贯穿于整个企业并购流程中。同时,并购资金需要量往往较大,通常需要采用多种融资方式,这就要求企业进行风险控制时必须综合考虑不同融资方式的影响。 1、控制企业并购成本 合理确定并购成本是企业并...


·公司裁员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裁员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裁员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呢,这需要具体看哪些情形下企业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


·分公司作为合同主体签订得合同有效吗
    分公司作为合同主体签订得合同有效吗有效的。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有...


·公司法以上是否含本数?
    公司法以上是否含本数? 公司法是对我国境内公司设立、经营等一系列事项作出规定的一种法律。在实践中,对公司法的适用应注意公司法中的一些词汇的理解,如公司法中会规定公司中的一些重大决议应由半数以上股东通过,半数以上中的以上是否包含半数令许多人不解,下面我们通过以下文章一起来了解一下公司法以上是否含本数吧。 一、公司法以上是否含本数? 《公司法》中没有具体规定,但我国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


·中外合资企业法减资流程
    中外合资企业法减资流程 对于合资企业我们并不陌生,经常在电视上或者生活中都会听到,合资企业指的是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国家对于合资企业法这一方面有相关的规定,那么关于中外合资企业法的相关内容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合资企业 合资企业一般指中外合资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


·分公司用总公司的印章签订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吗
    分公司用总公司的印章签订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分公司用总公司的印章签订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吗? 不是的,可以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快捷、充分地以分公司的形式对外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