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两个孩子一人一个抚养费怎么处理

离婚两个孩子一人一个抚养费怎么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应该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判决,实践中如果双方向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是上抚养费抵消。

二、抚养费的内容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三、怎样确定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四、抚养费标准数额的衡量:

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情况。有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较好,还报了各种学习班,在父母离婚时,就应考虑这些情况,尽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状态。以避免父母的离异,对孩子造成过多的心理恐慌。

当然,相对的是,父母在离婚时,也不能因此而不顾子女的生活实际需要,无端地抬高抚养费要求,以此作为离婚的条件,也是不适当的。

2、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

对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还要考虑父母的经济收入能力,特别是给付抚养费一方的支付能力。支付能力较强的,适当多承担一些;支付能力较弱的,适当少承担一些。

最高人民法院曾于1993年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过司法解释,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综上所述,我们主要为您介绍了离婚两个小孩的抚养费怎么算,抚养费的内容包括什么,怎么确定抚养费的范围等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父母为了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教育环境等,会在孩子身上付出更多的精力和金钱,因此抚养费相对于原来来说也是大大增加。


相关内容:

·假离婚变成真离婚财产怎么办?
    假离婚变成真离婚财产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


·新婚姻法下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范围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要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及范围。共同财产分割是非常容易引发纠纷的地方,在很多离婚案件中,双方争议的焦点往往在财产分割上面。《民法典》是指导公民结婚、生育及离婚等事情的重要法律,那么《民法典》下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范围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一、《民法典》下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离婚一般孩子判给谁 离婚不想要孩子怎么办
    很多离婚夫妻因为无法就孩子的抚养问题协商达成一致,所以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而只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此时法官对孩子抚养权进行判决的,往往会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同时结合实际情况,那夫妻离婚一般孩子判给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一般孩子判给谁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


·约定的夫妻财产制,离婚时如何分割?
    约定的夫妻财产制,离婚时如何分割?我国《婚姻法》规定有约定夫妻财产制。《婚姻法》第 19 条第 1 款规定: “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由此可见,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如下几个特征:1、约定财产的广泛性。即可以是婚前的个人财产,也可以...


·离婚诉讼被告同意离婚会叛离吗?
    离婚诉讼被告同意离婚会叛离吗? 如果夫妻双发都同意离婚,法院会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但如果调解不成功,法院就会判离。 二、离婚诉讼流程是什么?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


·告老公重婚罪要写什么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
    告老公重婚罪要写什么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2、 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


·因为受欺骗而结婚的是否可以撤销婚姻?
    很多女性在与男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才发现自己被骗了,对方并不是高帅富,也不是那种有上进心的人,因而此时就想要撤销这段婚姻。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因为受欺骗而结婚的是否可以撤销婚姻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因为受欺骗而结婚的是否可以撤销婚姻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52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子女收养协议书怎么写
    子女收养协议书怎么写 子女收养协议书范文 收养人:_________ 被收养人:_________ 送养人:_________ 收养人_________与被收养人_________间为收养子女事宜订立契约如下: 第一条_________,兹愿收养_________为养子女。 第二条收养人_________是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职务),现年_________岁(...


·女方申请变更抚养权吗?有什么规定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离婚后,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想给孩子更多的爱,那么,女方申请变更抚养权吗有什么规定?那么接下来与我们一起看完下文之后,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会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变更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变更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变更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


·《婚姻法》: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


·探视才给抚养费的行为可以吗?
    现代夫妻离婚以后最为关注的问题除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以外就是子女的抚养权以及探视权的归属。一般情况下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对子女的探视权,承担给付抚养费的义务,所以有人坚持探视才给抚养费,这样的行为是否可行呢?下面我们具体来看。 一、探视才给抚养费的行为可以吗? 探望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不能说探视才给抚养费。涉未成年子女离婚纠纷中,探望权能否顺利履行与抚养费是否及时支付是关乎子女健康成长的重要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