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民间借贷利息过高会怎么样

在实践中,不少出借人会借民间借贷活动,与借款人约定高额利息,而作为借款人,如果不同意该高额利息的话,就可能无法接到钱。那么,如果民间借贷利息约定的过高会怎样呢?这就可能会出现约定无效的情况,那哪些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的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
一、民间借贷利息过高会怎样
首先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如果超出此限度的,那么超出的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民间借贷行为中,对于借款利息的约定如果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之外的利息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但是没有超过的部分依旧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债务人不能因为借条利息过高而拒绝还款。在借条约定利息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时,通常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以银行同类贷款4倍的利率来还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二、哪些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的
无效民间借贷合同,是由于存在无效事由,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间借贷合同。认定无效民间借贷合同,应从下列三个方面分析:1、 从签订合同的主体看,无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合同。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行为能力人,他们的民事活动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这些人只能从事与他们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超出这个范围从事民事活动须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认可,否则属于无效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2、从合同的形成过程看,以下合同为无效合同: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民间借贷合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代理人与对方通谋签订的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民间借贷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因为这些合同违背了作为有效合同须具备的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的条件。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而形成的借贷合同。3、从合同本身内容上看,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民间借贷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民间借贷合同一旦无效就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而这后果一定不是当事人所希望的,至少不是一方当事人希望发生的。鉴于这种情况,建议您在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时,最好是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有效的维权。



相关内容:

·母公司签的合同分公司付款违规吗?
    母公司签的合同分公司付款违规吗?不违规,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二、 相关情况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


·如何解决公司注销及债务清偿问题?
    如何解决公司注销债务清偿问题?公司注销后,由债务清算组核实债权,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并进行清偿,清算组应在清算期间通知、公告债权人,由公司的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公司只有在完成清算程序后,才可以申请注销登记。1、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股东为了逃避债务,常常恶意注销公司,或者转移财产后注销公...


·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逾期利息但出借人主张逾期利息的处理 (1)既没有约定借款利率,也没有逾期还款利率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算逾期利息; (2)约定了借款利率却没有约定逾期利率的,一般法院会支持按照借款利率计算逾期利息。 2、借贷双方既约定了逾期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时的处理 在这个时候如果借款人逾期不还款,那么出借人在起诉时可以选择主...


·别人借钱不还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别人借钱不还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一、别人借钱不还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1、对方有归还诚意,但暂时无还款或一次性全额还款能力的,可考虑给予适当合理的宽限时间或分期还款。 2、对方有归还诚意,但限于客观原因无法还款,基于诉讼时效的考虑应当尽快安排起诉事宜。 3、对方无归还诚意,但有偿还能力的,建议采取适当的方式给予压力,迫使还款。如非诉手段无法实现催款效果,则建议立即采取诉讼方式且考虑采取诉讼保全。 4、...


·企业和个人如何加强债权管理
    企业和个人加强债权管理的措施分三种:1、事前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对债权债务进行登记造册;2、事中管理。通过对债权债务进行分析,有重点地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考虑改进债权债务发生的管理工作,确定近期应清理重点,制定清理方案,将其中部分债权债务列作坏账,予以核销等;3、事后管理。可按照分析的资料,对延期的债权债务明确清理目标,根据目标选用不同的清理方式。在清理过程中有时会发生债权债务纠纷,企业可选用协商...


·做生意借款夫妻共同债务是共同偿还吗
    做生意借款夫妻共同债务是共同偿还吗?共同债务一般是共同偿还,《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


·遇到欠钱不还玩失踪的人怎么办?
    遇到欠钱不还玩失踪的人怎么办? 一、遇到欠钱不还玩失踪的人怎么办? 1、如果他是假失踪 那就拿着借条直接去起诉。法院会做缺席判决,判你赢,然后你就可以拿着判决书去申请强制执行了! 2、如果他是真失踪? 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欠款人为失踪人,由他的财产代管人从其财产中来支付。如果代管人拒绝,就起诉由法院来强制执行!(起诉的条件及方法我另一篇文章有详细信息) 二、《民法通则》规定: 公民下落...


·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一、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有关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 3、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企业债务的利息允许从税前利润中扣除
    企业债务的利息允许从税前利润中扣除 你知道企业债务的利息允许从税前利润中扣除,可以抵免企业所得税吗?你知道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如何操作,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吗?对此进行了收集整理,供有需要的企业或人员参考。 一、企业债务的利息允许从税前利润中扣除吗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在计算所得税前需要扣除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


·大规模偷税漏税罚款多少钱?
    大规模偷税漏税罚款多少钱 一、大规模偷税漏税罚款多少钱 1.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2.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单位犯罪 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4.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


·私募基金可以借款吗
    私募基金可以借款吗? 私募基金与民间借贷 1、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由于私募基金的销售和赎回都是通过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私下协商来进行的,因此它又被称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 私募基金是一种特殊的企业间借贷,这种借贷关系因其投资于证券领域而具有特殊的性质。 对这些数量巨大的私募基金,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管,证券市场上类似“中科崩盘”的事件还...


·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条件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条件有哪些?公司的运营发展离不开资金的周转,当公司的资金不足以支撑其运营时就需要经营者想办法筹措资金。公司经营者筹资的方法有许多,如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发行债券等。发行公司债券能有效的解决公司资金问题,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能发行公司债券的。那么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说道说道。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条件有哪些1、股份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