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抢劫罪的两个当场是什么意思?

您都知道,虽然国家出台各种政策保护公民,维护社会秩序,但是在社会中还是有许多不法分子顶风作案,抢劫已经成为一个并不稀奇的事件,几乎每天都会有人遭到抢劫。根据国家规定,抢劫已经纳入刑法,并追究刑事责任,下面,我们一起看一下,抢劫罪的两个当场是什么意思?
一、两个当场
1.当场使用暴力。2.当场取得财物。值得注意的是第2个当场,有时候当场是有延续性的,比如抢劫某人,某人因害怕扔掉财物逃走,抢劫行为人在5分钟以后回到现场才发现财物,并拿走,也应当认定为抢劫.
二、抢劫罪加重类型
1、入户抢劫。对于“户”的理解。主要有两种观点:其一,认为所谓“户”是指公民私人住宅;其二,认为所谓“户”除公民私人住宅外,还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的办公场所,供公众生产、生活的封闭性场所。后一观点主要认为进入其他公共建筑物抢劫,其危害性更为严重,因此应予处罚。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公共交通工具是指供公众使用的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所谓公共,即指该交通工具是供不特定人或者多数人使用。对此,有些人认为公共交通工具是指供公众(不特定的多数人)使用的交通工具,因而供单位内部使用的交通工具如工厂学校班车并非是公共交通工具。这一定义来源于对“公共”的不同理解,它实际将特定的多数人和不特定的少数人均排除于公共之外。对于公共交通工具上的抢劫行为作加重处理,是由于在此交通工具上所实施的抢劫对于社会的危害更大,对于社会秩序的侵害也更加严重。在刑法将个人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抽象为社会利益予以保护时,应当重视其社会性,即重视量的多数性。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所谓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是指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以及除银行以外的其他依法参加金融活动、开展金融业务的机构,如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财务公司、信用社和保险公司。有的学者将该种情形解释为抢劫金库,人为地将上述规定限定过窄的范围,并不符台立法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3月17日施行的《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金融机构”是指盗窃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如储户的存款、债券、其他款物、企业的结算资金、股票,不包括盗窃金融机构的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财物的行为。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这实际是将同种数罪作为加重情节处理的典型。多次抢劫是指抢劫次数在三次或者三次以上。“多次抢劫”的适用,并不以每次抢劫行为已经既遂为前提,并且只要多次抢劫行为是在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内即可。所谓数额巨大应当认为是指从客观而言其既遂后的实际所得数额,不应当包括所谓以主客观原则认定数额巨大。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这一情节在1979年刑法中就已存在,但至今对此仍然存有争论。作为结果加重犯,上述规定包括过失致人重伤或者过失致人死亡情形,在理论和实务中均受到认可;同时,由于存在着暴力的手段行为,因此,故意重伤也允许被包容其中。抢劫罪要有一定的条件才会成立,抢劫罪的两个当场就是最重要的条件,不管是当场使用暴力,还是当场取得财物,都已经严重影响到了社会秩序,违反了法律法规。同时,我们应该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不给抢劫分子有机可乘,在遭到抢劫时要冷静处理,保护人身安全,财物放在其次。



相关内容:

·非法集资结果判刑是怎样的
    当非法集资数额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时就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国家对于集资诈骗的行为是严厉打击的,所以制定了相应的量刑标准,根据犯罪情形法院合理的作出判决结果,那么非法集资结果判刑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非法集资结果判刑是怎样的 对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处刑。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对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


·生产劣药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生产劣药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生产劣药罪通常情况下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二、构...


·参与赌博罪量刑标准2023年?
    一、参与赌博罪量刑标准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二)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 (三)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


·刑事案公安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案公安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一)公安办理刑事案件流程 一、刑事拘留阶段----10至37天 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二、批准逮捕阶段-----两个月至五个月 逮捕后的侦查期限...


·犯罪既遂的类型有什么?
    犯罪既遂的类型有什么犯罪既遂即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行为犯、举动犯、结果犯和危险犯。1、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区分标志。2、举动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已着手犯...


·刑法中如何规定拒不执行裁定罪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中如何规定拒不执行裁定罪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拒不执行裁定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本罪与它罪的界限(一)拒不...


·认罪服法情况应该怎么写?
    一、认罪服法情况应该怎么写? 认罪服法情况范文: 本人XXX,因某年某月在某地犯某事触犯刑法第几条第几款之规定,被判处什么什么徒刑。现已认罪服法,感谢政府对我的宽宏大量,更感谢管教对我孜孜不倦的教诲。以后绝不做触犯法律的行为。我会为社会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此致 敬礼! 认罪服法罪犯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服从法律制裁的行为。是罪犯悔过自新、改恶从普的先决条件。考核罪犯认罪服法的标准主要是: ...


·什么是集资诈骗罪,集资诈骗罪有哪些特征
    在我国,只有银行才具有存贷款的功能。而要是公民向周围的亲朋好友募集资金的话,这样的行为一般是不允许的。并且,若在募集资金的时候就有不归还资金的意图,那么此时还会构成集资诈骗罪。那您知道什么是集资诈骗罪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


·盗窃罪的法定量刑是什么 如何认定为盗窃罪
    《刑法》中对每个罪名的法定刑都是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但为什么最终法官作出处罚的时候是不一样的内容,因为在判刑处罚的时候要求做到罪刑相适应原则,也就是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来进行处罚。那我国对盗窃罪的法定量刑是如何规定的?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盗窃罪的法定量刑是什么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个人盗窃公私财...


·最新赌博罪司法解释
    赌博行为其实并不必然会构成刑事犯罪,此时需要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才会对行为人定罪处罚。而就赌博犯罪来看,我国除了在《刑法》中作出了规定之外,同时还规定了一些相应的司法解释。下面我们带来最新赌博罪司法解释的内容,供你参考了解。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5年4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9次会议、2005年5月8日最高人民检...


·辽宁故意毁坏财物罪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辽宁故意毁坏财物罪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一、辽宁故意毁坏财物罪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辽宁并没有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司法解释,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三)之中有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处罚的相关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三) 第一条第一款:法定刑在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故意毁坏...


·在我国不做司法鉴定能拘留吗
    拘留是对犯罪嫌疑人才可以实施的强制性刑侦手段。所以一般在没有证据的前提下,是不可以对当事人拘留的。而且有些案件,比如说人身伤害类型的案件,肯定需要做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情结果对犯罪嫌疑人定罪处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不做司法鉴定能拘留吗? 一、在我国不做司法鉴定能拘留吗? 司法鉴定很重要。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案件 ,要根据伤情鉴定结论和具体情节确定案件性质 。造成轻伤以上的,属于刑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