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我国《婚姻法》第36条明确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36条明确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二、遗产继承可不均分的五种情形

1.继承人协商同意的,可以不均等,如一方自动放弃其遗产继承权或只要求继承少部分财产权利的;

2.孩子年满16周岁以上,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书面订立了遗嘱,明确其死亡后财产由谁继承,先适用遗嘱继承的;

3.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4.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5.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但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母是否离婚不会影响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财产继承权利。

在离婚或是继承案件中,车辆所有权的归属往往会成为财产争议的焦点。类似纠纷的背后还隐藏着一个关键问题,即由于实行摇号分配汽车牌照政策,直接导致车牌号价值的迅速提升。

然而,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车与牌照是一体的。目前,还从未有过单独就车牌号的价值进行评估的先例,因此车牌号不能单独作为财产进行分割或继承,而是车牌号依附于车,对其车辆所有权进行继承和分割。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由一方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上海等地实行车牌公开拍卖政策,那么花钱拍来的车牌号能否继承?律师表示,由于车牌号不具有财产性质,因此拍来的车牌号也是不能分割和继承的。但评估时可把购买车牌所花费用考虑进去。

尽抚养义务的一方可多分

由于小客车属于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夫妻二人没谈妥,那么法院可根据评估机构对其评估价值的大小判断,按照大致均等的原则进行分割,判令获得车辆一方应给予对方车辆价值一半左右的补偿。

如果二人经法院调解,达成一致,那么小客车也可以作为二人共有的状态进行处理。

此外,根据继承法规定,刘某如能拿出其将刘甲抚养成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是与刘甲长期共同生活的证据,或者是能证明其母亲王某有抚养能力和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的,那么在分割遗产时,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不会按照均等的分割方式,而是尽主要义务一方多分,另一方少分或者不分。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车牌号不能作为遗产分割的财产的情况也是比较特殊化得,在不同的情况下肯定会产生不同的分配制度,在实际的案件当中肯定还会存在更加复杂的关系情况,那么到底车牌号是不是能作为遗产分割的财产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相关内容:

·离婚赔偿金额太低怎么处理?
    我国《婚姻法》对离婚赔偿有相关的规定,但是没有离婚赔偿金额的相关规定,因为赔偿金的数额不好确定,那么离婚赔偿金额太低怎么处理?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赔偿金额太低怎么处理? 离婚赔偿金额太低,双方可以协商适当增加或向法院申请增加赔偿金,但是必须保证对方的正常生活水平,不能随意增加。 二、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名义股东离婚分割股权有哪几种常见情形?
    夫妻离婚时有必要时要对财产进行分割,财产除了常见的存款、房产还有就是股权等。当夫妻双方同为公司的股东,离婚时应如何分割股权,都有哪几种常见的情形,对于这种股权的分割有的也是比较复杂的,因为可能要涉及到案外的股东。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了解下名义股东离婚分割股权几种常见的情形吧。 一、以一方名义在有限公司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时的处理原则; 在离婚案件中,常遇到以夫妻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另...


·离婚后怎么证明小孩的抚养权?
    离婚后怎么证明小孩的抚养权? 一、男方争取子女抚养权的证据 (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起诉书的内容是什么?
    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起诉书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


·到底离婚财产有孩子的吗?
    离婚是现在很普遍的一种现象,这不得不涉及到一个热门的话题,那就是财产分割。钱在生活中是一个很重要的存在,财产分割必然在离婚中占有重要的比例,一般来说都是在讨论男方女方如何分割财产的问题,那么离婚财产有孩子的吗?下面的我们给您大致介绍 一、离婚财产分割定义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


·一、男方犯重婚罪跑了怎么办?
    一、男方犯重婚罪跑了怎么办? 1、犯重婚罪后潜逃的,法院会按照通常的量刑标准处罚,不会加重,也不会从轻处罚。 2、如犯罪后自首或者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法院在判刑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 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


·猥亵女生该如何进行认定
    我国的教育部和各位家长,其实在针对孩子性知识方面的教育是非常缺乏的。我国孩子从小针对性方面了解的就相当少,有些情况下被犯罪分子伤害的时候,可能也并不知道,所以近几年来,就有越来越多的新闻报道猥亵女生这样的犯罪案件。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猥亵女生该如何进行认定?一、猥亵女生该如何进行认定?1、与一般猥亵的界限首先,要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侮辱妇女行为区分开来,本法只惩罚以强制...


·如果双方没结婚有孩子抚养费吗?
    如果双方没结婚有孩子抚养费吗?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1、协商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2、特殊情况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给...


·现阶段在我们的生活中离婚情况的出现越来越频繁
    现阶段在我们的生活中离婚情况的出现越来越频繁,离婚随之也带来了很多其他的问题,比如离婚后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手续,但是很多人对于办理离婚房产析产手续的相关法律并不是很了解。那么办理离婚房产析产手续需要带什么证件?下面就办理离婚房产析产手续需要带什么证件的问题进行解释。 办理离婚房产析产手续需要带什么证件? 房屋析产一般发生于离婚、分家、继承和共买房产等民事关系上。根据相关协议、法律原则和一定的...


·一、离婚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一、离婚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1、离婚前,财产分割前,对方转移财产的情况: 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 (2)另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


·起诉离婚第二次能离吗?
    起诉离婚第二次能离吗 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二、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及证据...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