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专利质押合同范本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利作为市场经济中保护个人知识产权的有效武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很重要的民事权利,而专利作为可以产生商业价值的权利,可以像房产一样进行质押,并且可以通过质押来获得贷款,在我国的很多法律,对专利的质押都有着或多或少的解释,那么,专利质押合同便应运而生,专利质押合同范本还怎么写呢?《担保法》第79条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在此,出质人与质权人所订立的书面合同为专利权质押合同。具体而言,专利权质押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中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而以自己依法享有的或者持有的专利权作为出质标的与合同债权人订立的质押合同。专利权质押合同中的专利权所有人或者持有人(以下统称“专利权人”)称为“出质人”,专利权质押合同中的债权人称为“质权人”,被质押的专利权称为“质押标的”。
一、因此,发现专利权质押合同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一)专利权质押合同是一种从合同,它从属于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的主合同。《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专利权质押合同属于一种担保合同,所以,专利权质押合同是一种从合同。(二)专利权质押合同是一种要式合同。《担保法》第79条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于1996年9月16日颁布的《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为《登记办法》, 1996年10月1日起生效)第3条也规定:“以专利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中国专利局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显然,以口头形式、电话、电报或者其他形式所订立的专利权质押合同无效。但是,专利权质押合同既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例如,《担保法》第9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三)专利权质押合同以向管理部门登记为生效要件。这里所指的“管理部门”,在《登记办法》第2条作了明确规定:“中国专利局是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管理部门”。即专利权质押合同必须向中国专利局专利工作管理部申请登记,经登记后才能生效。《登记办法》第3条规定:“以专利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中国专利局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专利局登记的专利权质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四)专利权质押合同与一般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许可合同不同。作为一种担保行为,质押过程中一般不发生专利权的转移,即在专利权质押合同生效后,专利权不发生转移,仍属于出质人所有;而专利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即发生专利权的转移。另一方面,专利权转让合同是一种独立的主合同,而专利权质押合同是一种从合同,它依附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法》第“条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因此,专利权质押合同不能导致专利权向质权人转移。另一方面,在专利权质押合同生效后,质权人虽然能够限制出质人的专利权,但质权人也不得实施该专利权。因此,专利权质押合同与专利权许可合同也不同所以专利的质押或者专利的质押贷款在我国的担保法中有很明确的规定,而利用专利进行质押,也成为了越来越多人的选择,这样不仅仅更容易贷款,也可以减少贷款所带来的风险,而利用专利进行质押,也可以看做是转让专利权的一种,专利质押合同范本必须要符合担保法的一些法律规定。



相关内容:

·商标包括哪些种类,时效性是怎样的
    商标包括哪些种类,时效性是怎样的世界多数国家都在不断地加强对商标的保护,我国也不例外,但是各个国家的情况不同,可能对于商标的种类规定也就不一样,那么我国的商标包括哪些种类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商标包括哪些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将商标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平面商标和立体商标 平面商标是指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色彩的组合,或前述要素的相互组合构成的商标。立...


·用正当方式抢注商标的行为是否侵权?
     一、用正当方式抢注商标的行为是否侵权? 如果他人是用正当的方式抢注商标的行为实际上不属于侵权。因为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


·商标合同委托代理协议如何起草?
    商标合同委托代理协议如何起草? 商标只有注册后,才能受到国家相关法律的保护,但是注册商标的手续、需要提供的资料以及办理事宜较为复杂,一般单位和个人都会委托律师进行办理,双方会就此事宜签订委托代理协议,那么,商标合同委托代理协议如何起草? 商标注册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办理注册商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侵犯商标权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
    现在的商品市场当中越来越注重商标的重要性,一个商标是一个品牌和一个企业的标志,也是消费者信赖的依据,所以商标的所有权以及商标的保护在民事行为当中越来越重要。关于商标权的纠纷也在不断的上升,国家出台了很多的法律来保护商标权。侵犯商标权是一个比较大的概念,在生活当中侵犯的方式分为很多种,甚至在一些方式下,当时人都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侵犯商标权,那么什么是侵犯商标权以及侵犯了之后可能要承担什么样的民事责任...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是关于什么的规定?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是关于什么的规定? 一、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是关于什么的规定?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发行与复制通常是联在一起的,复制的目的是发行,发行是复制的必然结果,故人们把复制与发行统称为出版。没有作者的授权,出版社不能出版发行作者的作品,制片人不能制作发行拷贝,邮票公司...


·职务发明创造国外申请专利的规定是什么?
    职务发明创造国外申请专利的规定是什么?职务发明创造国外申请专利的规定是按照如下的程序来进行申请。1、申请人提供原始技术资料和个人(单位)信息;2、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签定委托代理协议,撰写一份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专利申请文件;如果需 要,可先行检索3、向国家专利局提交该专利申请文件,取得专利申请号,并按规定交纳专利申请费用;4、进入初步审查经审查合格后,于申请日起的18个月后,将在专利公报和网站上公开该...


·商标权在先使用权如何构成
    商标权在先使用权如何构成在商标的使用过程中,会出现合理使用、在先使用等等,这些就可以说是商标侵权的抗辩。针对其中的在先使用是日常中比较常见的,那么商标权在先使用权是如何构成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在他人注册商标的申请日之前,就已经有使用的事实 这是对使用人的使用时间的要求,如果不具备这一条件,就没有“在先使用”,也无法产生在先使用权,并以此作为侵害商标权的抗辩事由。需要注意...


·侵犯著作权承担的法律责任?
    侵犯著作权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一、民事责任 是指侵权行为人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1、适用民事责任的侵犯著作权行为。 第一,侵权行为使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遭受损害。损害事实是侵权责任的前提。 第二,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行为导致或传便损害事实的发生。 第三,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是由于过错。 第四,行为人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2、民事责任形...


·职务发明的专利所有权归谁
    职务发明的专利所有权归谁1、职务发明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二、职务发明的类型有哪些?1、一类是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下列三种情况:(1)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


·怎么处理职务著作权归属问题
    怎么处理职务著作权归属问题作品分为很多种,包括委托作品、影视作品、职务作品等等,不同的作品,其著作权归属不同。那么该如何确定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呢?请阅读由我们整理的下文进行了解。 一、怎么处理职务著作权归属问题 所谓职务软件是指自然人在单位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主要是指以下三种情况下开发的软件: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中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


·商标的标识如何使用,商标的标识的作用
    商标的标识如何使用,商标的标识的作用商标的标识的意思是商标的实质表现形式,如我们在一件商品上看见的一个显眼的图画或文字,就知道这是哪家公司的产品,这就是商标标识。那么商标的标识如何使用?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标的标识如何使用 “TM” 是“商标”的英文“trademark”的缩写,“?”是“注册”的英文“register”的缩写。“TM”和“?”都起提示性作用,通...


·什么情况下商标转让是无效
    什么情况下商标转让是无效商标转让无效通常会出现在以下几种情况:1、在初审阶段尚未注册的商标。2、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及六个月宽展期内未提出续展申请,或商标局已注销的商标。3、他人已向商标局提出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4、擅自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的。5、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以其他事项而未办理变更手续的。二、商标转让有什么注意实现1、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