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因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理?

因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理?

道路逆行,这个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常有的情况,一般都是一些小的摩托车电动车等,但是也存在很多机动车逆行的情况,首先这个行为肯定是违法行为了,那么对于这样的行为应该怎么处理呢,我们给您整理了关于因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应该如何处理的内容。

一、因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理?

违规在单行道上逆行的车辆,处以罚款200元扣3分处罚;对违规停放的 车辆,给予罚款50元扣2分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之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二、电瓶车逆向行驶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在这里所说的“处理”,具体含义是什么?

A、如果是指违法责任的认定,这个应该由执法者予以认定。泛泛地说,此项“处理”,与什么车无关,与怎么行驶无关。

一般处理方法,只有两种:

(1)当事人报警,由交警出面,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理;

(2)当事人选择快速处理,由当事人协商进行处理。

B、如果是指如何救治伤者,一般也有两种方法:

(1)若伤者伤势较重,或无法判断,应由当事人拨打急救电话,请求专业人员出面予以处理;

(2)若伤者伤势较轻,可自行到附近医院,由医生处理。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伤势轻微,或没有受伤,自然也就无须“处理”。

2我老婆逆向行驶,被其他电瓶车撞到。

这个“被其他电瓶车撞到”的说法,值得商榷。

“撞”是相互的,楼主老婆“被撞”,同时也是在“撞人”。由于楼主老婆违法“逆向行驶”,应该说“其其他电瓶车被楼主老婆撞到”,可能更为贴切。

3、对方没事,不过他电瓶车后座带人的。

电瓶车能否“后座带人”,各地规定不一,多数地方没有禁止的规定。

二、逆向行驶的电动车和小车相撞怎么划分责任?

你骑电动车逆向行驶与刚启动汽车相撞,看行驶在哪条路,如果在自行车道相撞,责任应该平分。如果在快车道你全责,由于你骑电动车被视为是弱势群体,估计交警会让你俩协商解决,劝解汽车司机让你少赔一点,当然在驾驶人都没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的前提下。

首先车辆应在规定的车道上行驶,仅单车道的,非机动车,行人应在道路右边行驶。

其次,看发生刮碰的地点,如在机动车道,你全责,如在非机动车道,你又逆行,应为同等责任。

第三,如你是非机动车,即使你全责,机动车也应承担10%的责任!同等责任的话,机动车应付60%→70%的责任。你主责的话,机动车应付80%→90%,这就是现行法律规定。第四,如没人员损伤的话,皆大欢喜,协商为好!.破财免灾,如对方狮子大开口,可走法律程序.

那就复杂了,你你逆行一定有责任,还要看你的车到底符不符合非机动车的标准,如果不是,那你的手续也是问题。如果是就好说了,他是要启动,必须要看清路况。都有责任。不过说实话你这种骑车的真是害人。这个问题很笼统,关键在于在哪儿撞的,是机动车道还是非机动车道,按国家相关法律,电瓶车这些是不允许在机动车道行驶,遇上较真且是律师职业的司机,电瓶车会赔得很惨,如果遇上普通司机,也是电瓶车全责或者主责

因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理,首先如果交警在的状况下,可以直接给行为人罚单,行为人应该在拿到罚单之日起的十五天之内就应该到制定的银行里面或者是制定的地方缴纳罚款,否则还要承担一部分的滞纳金。


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共同提出申请,要求交警居中进行调解的,那么才会启动交通事故调解程序,而要是调解成功的话,那么交警需要根据调解的内容作出相应的调解书,并送达给当事人。那这个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1、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合同约束力 法律规定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达成调解协议后,赔偿义务人在协...


·买卖交易的房屋本身没有房产证
    买卖交易的房屋本身没有房产证,这种房子要进行买卖的话只能进行公正,但是房屋的所有权还是会在卖房,这种方式对于来家来说风险是非常大的,建议避免这种方式的房屋交易。 二、买卖交易的房屋是有房产证的,但是为了少交营业税或其他的问题而只做公正不过户。 存在风险: 1、我国规定不动产权是登记注册制,如果没有拿到房产证,就相当于没有房屋的所有权。所以,就算交易时买卖双方做了房屋公证,但房子在法律意义上还...


·拆迁安置自建房能否交易?
    一、拆迁安置自建房能否交易?具有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其权利受我国法律的保护,而其它任何房产证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管是什么性质的房屋只有在取得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是禁止上市交易的。也就是说,...


·醉驾私家车怎么处置,有什么规定?
    醉驾私家车怎么处置,有什么规定?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明文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驾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


·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如何赔偿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应该按照下列赔偿项目标准进行赔偿。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根据...


·酒后驾车撞死人肇事逃逸多少年
     酒后驾车撞死人肇事逃逸多少年 醉酒驾车撞死人逃逸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股权转让有未分配利润要交税吗
    股权转让有未分配利润要交税吗?我们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需要不断的赚钱才能过的更好,因此我们除了工作还需进行投资赚钱,通常都会选择银行风险较小的理财,而有时候赚取更多钱就要进行卖股权,这就涉及到股权转让的情况,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来进行,那股权转让有未分配利润一要交税吗?下面就详细介绍。一、股权转让有未分配利润要交税吗?就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时,未分配利润如何处理,《公司法》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根据《公...


·交通意外伤残鉴定费由谁承担?
    交通意外伤残鉴定费由谁承担?首先,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当事人支付的鉴定、评估费用属于为查明事故原因、车辆损失程度所支付费用范畴。故应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外承担。其次,没有任何法律或者解释明确鉴定、评估费用属于商业三者险格式保险条款中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以此约定抗辩赔偿诉求属于扩大解释格...


·徐州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交通肇事顾名思义是指发生的道路上的交通事故,但要求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损害结果的,才能算的上是肇事。此时,如果确定肇事者构成了刑事犯罪的话,就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一直以来都有人咨询我们“徐州市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具体了解一下吧。 1、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有期徒刑以...


·有刮痕的汽车划痕险能抛光吗?
     正常的汽车在停放在外面的时候很容易就因为路过的人硬物的碰撞下就出现了划痕,划痕的处理一般都是需要专业的喷漆修理才能够保证车子表面的完整,而在喷漆之后为了美观可能还需要抛光,当然如果抛光是修理划痕肯定经历的环节所出现的费用也是在划痕险的理赔范畴的。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一、有刮痕的汽车划痕险能抛光吗? 可以。如果抛光是划痕后修理的必要环节是可以得到保险的理赔的。 划痕险是一种附加险,车主只有在...


·无证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罚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60岁以上出车祸没有误工费吗
    60岁以上出车祸没有误工费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