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司法解释2的适用范畴有哪些?
公司法司法解释2的适用范畴有哪些?
公司法司法解释2主要是针对公司解散的相关事项以及公司解散如何进行清算的具体规定,当公司解散并进行清算时很容易与股东及公司员工发生纠纷,这时需要运用公司法司法解释2来进行相关裁决。本文本站的我们就“公司法司法解释2的适用范畴有哪些?”问题给您带来相关法律知识的解答。
公司法司法解释2的适用范畴有哪些?
一、公司解散案件
1、诉讼的主体:
原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被告:公司
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他股东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以共同原告或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原告不得将其他股东作为被告起诉,否则法院将告知原告变更其他股东为第三人,若坚持不变更的,法院将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2、诉讼事由或者说是解散事由(几种引起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情形,根据公司法183条规定的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解决):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其他股东利益收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收到侵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3、诉讼保全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提起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的,股东须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形下,法院可予以保全。
4、解散诉讼中的调解
法院审理该类案件,应当注重调解。当事人协商同意由公司或股东收购股份,或者以减资等方式使公司存续,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法院应予支持。不能协商一致使公司存续的,则应及时判决。判决对全体股东具有法律约束力。若驳回解散公司诉讼请求的,提起该诉讼的股东或其他股东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5、解散公司诉讼与清算公司诉讼的关系
不能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同时提起清算诉讼案件,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在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依据公司法第184条和本司法解释二第7条规定,自行组织清算或另行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二、公司清算案件
清算分为自行清算和诉讼清算
1、自行清算的适用
只要出现公司法第181条规定的解散事由,那么就可以在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自行清算。
注:公司法181条规定5种解散事由,但只有4种解散事由出现后可以自行清算,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4)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不含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情形,具体规定详见公司法第九章)
2、诉讼清算的适用
只要出现下列情形,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法院应予受理:
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2)虽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股东利益的。第二种情形,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亦可以申请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3、清算组的成立
清算组成员法院可以从下列人员或机构中产生: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律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或者该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清算组成员不得有的行为,否则应依申请或依职权更换:
有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行为;丧失执业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有严重损害公司或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4、清算组的对外活动
公司依法清算结束并办理注销登记前,公司的民事诉讼,均以公司名义进行。若已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若为成立清算组的,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5、通知和公告
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公告。
6、债权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书面通知后30日内,或者在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明材料。
债权人对清算组登记并核定的债权有异议的,可要求清算组重新核定。清算组不予核定或者对重新核定仍有异议的,债权人以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的,法院应受理。
债权人在前述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以登记。(公司清算程序终结:是指清算报告经股东(大)会或法院确认完毕)
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不足的,则在没有重大过错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予以清偿。
债权人或清算组,以公司尚未分配财产和股东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不能全额清偿补充申报的债权为由,申请破产清算的,法院不予受理。
7、清算方案
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报股东(大)会决议确认
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报法院确认。
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不得执行。
8、法院清算期限:清算组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清算完毕,特殊情况,应当向法院申请延长。
9、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怎么办?
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作有关债务清偿方案,经全体债权人确认并不损害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的,法院可依清算组的申请裁定予以认可。清算组依据该清偿方案清偿债务后,应向法院申请裁定终结清算程序。
债权人对债务清偿方案不予确认或法院不予认可的,清算组应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10、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1)债权人可以主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董事、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灭失的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的赔偿责任。
2)债权人可以主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对公司债务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灭失,无法进行清算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债权人可以主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债权人可以主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对公司债务因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而承担清偿责任。股东或第三人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该股东或第三人民事责任。
5)债权人可以在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主张未缴纳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其他股东或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债权人或者公司可以主张因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7)债权人可以主张清算组成员承担因未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其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11、股东之间责任划分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对第10点的第1)、3)承担赔偿责任后,其中一人或数人可以主张其他人员按照过错大小分担责任。
12、股东代表诉讼
清算组成员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依据公司法第152条第3款规定提起诉讼。
若公司已经注销的,上述股东直接以清算组成员为被告、其他股东为第三人向法院起诉。
13、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的法院管辖规定
由公司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院管辖,若住所地不明确的,则由其注册地法院管辖。
县、县级市或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
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
公司法司法解释2针对公司解散以及清算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关于公司解散和清算纠纷的案件一般由公司所在地辖区法院管辖,如果公司驻地地址不明确的话,则由公司注册所在地辖区法院处理。
相关内容:
·公司融资管理办法的全文内容是什么
公司融资管理办法的全文内容是什么
企业的发展需要足够的资金支持,但是很多企业在发展到一定程度是时候会遇到资金短缺的问题,为此很多企业都会选择到社会上去融资,来壮大公司的发展,所以的公司融资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融资管理办法进行,确保融资过程的规定,但是具体的融资管理办法是什么,可以到本文了解。
一、公司融资管理办法的全文内容
中小企业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降...
·非法集资分公司负责人判几年?
一、非法集资分公司负责人判几年?公司行为的非法集资,给老板打工的一个分公司负责人(事先知情)进入该公司四五个月,其分公司涉嫌金额100多万,但其本人只拿了七八万元钱是老板发的工资。已经被定为非法集资罪不是集资诈骗。经过调查,公司集资来的钱大部分还在账上,因为公司老板在全国各地都有分公司,(总公司在另一个城市),另一个城市的公安机关不同意退部分钱给这个城市,现在公安机关正在协商这个问题。请问这种情况...
·国际商务公司法中规定股东享?
国际商务公司法中规定股东享有哪些权利
国际商务公司法中规定股东享有哪些权利?
1、股东身份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证明书编号。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但是,未经工...
·企业裁员经济补偿金给多少
企业裁员经济补偿金给多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
·公司增加股东需要多久
公司增加股东需要3到5个工作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
·公司利润与归属股东利润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利润与归属股东利润的区别是什么?主要区别在于范围不同,公司股东净利润包括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和下属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公司净利润不包括下属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是指全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包括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和下属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公司净利润——单指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不包括下属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净利润反映的不止是上市公司本身的净利润,还包括其控制的子公司的净利润...
·佛山公司注册的流程是怎样的
佛山公司注册的流程是怎样的 佛山公司注册的流程
1、核名: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到房管局备案。
3、编写“公司章程”:章程需要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
·解除抵押需要担保公司出面吗
解除抵押需要担保公司出面吗抵押相信普通人是很少接触的,但是如果我们的房子车子被抵押了怎么办,这也是需要我们知道的。怎样解除抵押呢,担保公司在抵押解除中扮演什么角色,解除抵押需要担保公司出面吗,接下来由我们为你解答。希望可以给您帮助。
一、抵押与抵押解除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
·民法典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停水停电
民法典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停水停电
一、民法典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停水停电?
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停水停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
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根据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根据约定和有关划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
·外商独资企业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外商独资企业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一、外资独资企业股权转让流程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发布的 国有资产评估办法 第三条的规定。
4、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
5、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
·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形态特点是什么?
为了让市场能够发挥最大限度的作用以保证我国经济得到飞跃的发展,国家用法律的形式将我国现存的公司企业做出相应的归类并且用不同的法律加以规范,并且要求每个企业将各自归属到相应的种类之中。下面一起来看看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形态特点是什么?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形态特点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有限...
·中小型企业偷税漏税的行为有哪些?
中小型企业偷税漏税的行为有哪些?(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3)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4)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5)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6)不办理税务登记。(7)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