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不适合行政拘留的人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拘留不仅是直限制到了当事人的人身自由的,一般对当事人的心理,身体等各方面都是会造成一定的压力的。所以我国的法律制度当中也是从人文角度出发,对某些特定的人员一般是不会具体的执行行政拘留的这个决定的。相信还是有很多人都根本就不清楚不适合行政拘留的人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一、不适合行政拘留的人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70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具体来说,对于(一)、(二)两项中的规定,主要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考虑处罚对这些人今后成长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但又能通过对其祈祷教育和警示的作用,令其吸取教训防止再次违法。对70周岁以上的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这一规定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年迈的人多身体较弱,若处以行政拘留,在自由被剥夺的情况下,有可能引发进一步的健康恶化或者其他隐患。对于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的规定,同样也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体现了我国立法保护妇女儿童的一贯立场。
二、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特点有:1、行政拘留---最严厉的行政处罚。2、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3、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也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行政拘留时间最长不超过15日。4、对于一个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并执行完毕后,案结事了。
三、行政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具有下列特点: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整体来说,不适合行政拘留的人基本上都是属于老弱病残的。肯定对那些已经年满40周岁半是不满16周岁的这部分人员是不会进行行政拘留,然后对已经年满16周岁,但是还未成年的情形下,第一次做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会给当事人一次机会。再有就是有些女性已经怀孕,70周岁以上的老人这些人群都不能也不适用于行政拘留。



相关内容:

·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罪是指什么
    在生活当中,您可能都听说过犯罪嫌疑人对证人实施打击报复的这种行为。其实在某些情况下,在日常的工作当中,公司当中的一些人员也会遭受上级或者下级的一些打击报复行为。比如说针对统计人员的这种打击报复,在下文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罪是指什么? 一、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罪是指什么?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


·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我国刑法规定有四百多种犯罪,从构成要件上进行分析,每一种犯罪都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 (一)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临时羁押算拘留时间吗?
    由于对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都是有期限的,因此有些人又习惯性的称之为临时羁押,但此时对于羁押的时间计算就是很重要的了。我们知道在判刑之前先行被羁押的话,日后可以折抵一些刑期,那临时羁押算拘留时间吗? (一)从刑事拘留的概念和实质看。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案件侦查过程中,依法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临时剥夺某些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


·民事审判中发现刑事罪怎么办
    1、这个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不能一概而论。2、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如果当事人没有控诉被告,还是按照民事案件审理民事请求;如果原告想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并提出诉讼请求,可以将案件移送刑事庭审理。3、如果是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如果发现案件实体内容有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时,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并将发现的情况或线索及时移送具有侦查权的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涉...


·如何举报赌场放贷,它是什么罪?
    众所周知,赌博是一种不良的社会风气,我们应该严重杜绝。更可气的是那些在赌场投放高利贷的人,明明知道人们在赌场输赌是件令人懊恼的事情,他们还不怕火大,添油加醋,使事情向着更加糟糕的方向发展。我们作为一个有自制能力的人,如何举报赌场放贷呢,我们所了解的赌场放贷又是触犯了那些罪?一、举报别人赌场放贷的方法:1、提供有力证据,实名拨打110报警电话;  2、到赌场放贷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县级公安局;  3、...


·法院对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如何裁判
    法院对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如何裁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台、站(包括有线广播电视台、站,下同)和广播电视传输网的下列设施的保护,适用本条例:(一)广播电视信号发射设施,包括天线、馈线、塔...


·贪污与受贿的区别有哪些 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是什么
    虽然法律中将贪污罪与受贿罪的立案数额、情节、量刑规定都规定的一样,但从本质上来讲,这二者之间还是存在差异的。那具体来说贪污与受贿的区别都有哪些呢?而法律中规定的受贿罪的具体行为方式又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贪污与受贿的区别有哪些 本罪与贪污罪的主体都是特殊主体,主观方面都是故意。二者的区别在于: (1)犯罪主体的范围不同。本罪主体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而贪污罪的主体...


·刑事案件怎么上诉?
    刑事案件怎么上诉?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不服法院的判决,可以通过原审法制院提出上诉的途径来进行维权。 1、上诉可以用书状和口头两种形式提出。口头上诉应当制作笔录。 2、上诉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1)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上诉期满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


·偷窃4000元钱以上判刑多久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罪分入室盗窃、持械盗窃、普通盗窃、扒窃。其中普通盗窃金额较小,触犯偶犯可能做不起诉处理...


·盗窃罪销赃罪是指什么?
    我国刑法规定了多种罪名,只要实施了刑法中规定的行为,就可以构成犯罪。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的财产被盗窃时有发生,这些盗窃者的行为如果达到一定的标准,就会构成盗窃罪,与盗窃罪相关的犯罪行为有销赃罪。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在法律盗窃罪销赃罪是指什么? 一、盗窃罪销赃罪是指什么? 1、盗窃罪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


·行政法上的行政拘留条件是什么?
    行政法上的行政拘留条件是什么意思?行政拘留是对一般违法的行为人进行的约束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行为,关于行政拘留在行政法当中的规定还是十分详细的,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那么关于行政拘留条件是什么意思呢,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


·对玩忽职守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
    对玩忽职守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 一、对玩忽职守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 属于刑事诉讼,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主要特征: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2)主观上出于行为人职务上的过失,如疏忽大意、过于自信、擅离职守等。 (3)客观上表现为因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负的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