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几天结算工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几天结算工资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且结清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履行预告程序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适用这一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不能胜任工作,是指有证据表明,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明确员工的工作内容,特定行业的,还需要明确工作量。如果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明确工作量的,只能参照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来确定,一般来讲,应参照平均的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不能参照最高的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因此,提供本单位平均的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就成了劳动者被证明能不能胜任工作的重要证据。2、经培训或者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这就是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个程序:必须先培训,或者调岗,如还不能满足新的岗位要求,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指出的是,劳动者被证明还不能胜任工作,必须要能证明。为防止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发生举证不能的风险,企业需在劳动合同中或在岗位说明书中确定员工的工作量,如果因此而培训员工的,还需要保存相应的培训资料。综上所述,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在15天之内给职工结算清工资的,而且相应的社会保险跟档案的转移也要在15天之内尽快完成,用人单位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文件要保存两年。其实只要职工在终止劳动合同的这件事情上处理的比较好,公司也会尽快的帮助已经离职的职工办理各种转移手续的。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如何获得非法用工死亡的一次性赔偿
    现实中用人单位非法用工的现象并不少见,而非法用工最大的隐患就是安全问题。一旦出了问题,对劳动者造成伤害,劳动者及其亲属十分关注赔偿问题。2004年1月 1日起施行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非法用工造成伤亡应当一次性赔偿。那么,如何获得一次性赔偿呢?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确定是否非法用工:非法用工若出现伤亡,就要依法确定用工性质。《办法》第2条规定:“非法用工单位伤...


·国庆加班工资包含底薪吗
    国庆加班工资包含底薪吗?国庆加班工资一般是包含底薪的,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


·在有工作的时候
    在有工作的时候,有时候因为某些事情而出了意外而受了伤。受了伤比较严重得可能还会住院,在这住院期间就没法继续工作,所以就有误工费赔偿这一说。误工费赔偿的标准也是有规定的,有的人不禁想问是不是年满60误工费不支持赔偿了,现在就让我们来带您解开这个疑惑吧。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


·桥涵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怎样的
    桥涵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怎样的? 近年来我国高铁建设突飞猛进,高铁线路涵盖了全国大部分省份。在高铁线路建设中,用到了大量的桥涵工程,因此,确保桥涵工程质量可靠显得非常重要。作为工程验收方,要严格按照质量评定标准执行。那么桥涵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怎样的?接下来不妨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桥涵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怎样的? 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桥梁工程的质...


·员工调岗不去是否可辞退
    员工调岗不去是否可辞退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调岗,需要经过劳动者的同意,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


·一、公共场所摔跤了老人误工费由谁支付?
    一、公共场所摔跤了老人误工费由谁支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二、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


·工程没有按期完成如何索赔
    工程没有按期完成如何索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未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工程的,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实际损失赔偿或者支付违约金。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


·辞退员工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辞退员工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辞退员工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第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能申请仲裁吗?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能申请仲裁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能不能仲裁主要是看双方双方当事人有没有约定仲裁,如果双方当事人有约定仲裁,而且约定的事项又属于可以申请仲裁的范围,那么就可以仲裁。建设工程合同在约定仲裁条款时需要注意以下内容:第一,仲裁条款必须以书面形式表示。仲裁条款是指直接订立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是双方同意将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条款订立在纠纷发生前。鉴于《建...


·离职工资结算时间是多久?
    离职工资结算时间是多久试用期离职工资在办理离职手续交接的时候,一并计算且发放给离职的劳动者。《劳动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际操作中基本有两种:1、离职那天就当面结清2、和当月正常发薪日期一起发薪虽然法律规定了15天,但完全严格执行的比较少,即使企业没有在15天之内给,但在当月发工资时...


·工程结算时虚报冒领属诈骗吗?
    工程结算时虚报冒领属诈骗吗? 一、工程结算时虚报冒领属诈骗吗 虚报冒领的行为属于诈骗行为,诈骗数额达到几千元就会涉嫌构成刑法上的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对诈骗罪的处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