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夫妻双方,女方起诉离婚男方有病能离吗?

夫妻双方,女方起诉离婚男方有病能离吗?
法院只有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才可判决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二、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双方,女方起诉离婚男方有病能离吗?这就要看法院怎么去判,如果坚持到底的话确实调节不好的话,法院还是准于离婚的,不过,我想说的是,必竟是两夫妻生活了那么久,没有感情也有亲情,我们有困难的时候,您一起相到扶持,这样也许事后才不会后悔。



相关内容:

·一方使用虚假身份证登记结婚,如何离婚?
    1、使用假身份证进行婚姻登记虽然也可能有效,但却潜藏着风险,一旦双方感情出现危机,使用假身份证进行登记的一方往往没有什么负担,通常一走了之,对另一方的离婚诉求置之不理,另一方该如何救济呢?本人认为 ,受害一方婚姻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得救济。(一)符合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无效婚姻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宣告无效婚姻之诉;(二)因受胁迫使用假身份证进行登记结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


·离婚时财产保险如何分割?
    1、财产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财产保险,包括财产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等以财产或利益为保险标的的各种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是以城乡居民室内的有形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为居民或家庭遭受的财产损失提供及时的经济补偿,有利于安定居民生活,保障社会...


·婚姻诈骗立案标准是什么?
    婚姻诈骗立案标准是什么??在我国并没有婚姻诈骗罪的规定,也就没有所谓的立案标准了。在骗婚的案件中,通常的做法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定来处理,宣告婚姻无效。被骗人可以民事行为无效为由请求返还财产。如果另一方的诈骗行为是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涉嫌诈骗罪。有证据证明存在诈骗事实,且金额达3千以上的,可以报案处理。诈骗的一...


·家庭暴力如何处理?
    家庭暴力如何处理? ?一、向有关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1、哪些人对家暴可以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1)家庭暴力受害人; (2)受害人法定代理人(若受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3)受害人近亲属。 2、可以向以下有关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1)受害人或加害人所在单位; (2)受害人或加害人所在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3)妇女联合会; 有关单位接到家庭...


·青岛崂山区起诉离婚要到哪个法院?
    随着社会观念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越来越不受束缚,离婚率也相对增加,如果户口在青岛崂山区,现在想要起诉离婚应该到哪个法院?很多青岛崂山的朋友并不清楚,这个也是由多个因素所决定的,接下来就介绍一下青岛崂山区起诉离婚要到哪个法院。 一、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


·一、离婚诉讼答辩技巧有哪些?
    一、离婚诉讼答辩技巧有哪些? (一) 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 根据最高院的举证规则,一般法院会在立案时,同时给原告一份举证告之书,上海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有二种,一是立案后的七日内,二是开庭前。如果是第二种举证期限,问题就不大了,在开庭前交纳就可以了。如果是第一种举证期限,一定要按时交证据,否则,很可能被对方律师抓住把柄,处于被动。 (二) 注意与承办法官联系,及时知...


·最新婚姻法41条内容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在中国,每天都有人结婚,每天也有人离婚,为了便于处理婚姻上面的纠纷,《民法典》应运而生。《民法典》对结婚、离婚、夫妻间的财产与债务、权利与义务,子女抚养等问题做出了规定。在大多数离婚官司中,财产与债务都是纠纷的集中所在,《民法典》1089条对夫妻的债务做出了规定,下文将详解《民法典》1089条的内容。 一、 《民法典》108...


·离婚财产应该怎么分配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夫妻的个人财产
    离婚财产应该怎么分配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夫妻的个人财产。夫妻的个人财产是指依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或者由夫妻将婚后所得财产全部或部分约定为个人财产,或由夫妻将婚前财产部分约定为共同财产后所剩余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是指由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协商解决。协议可以在人民法院调解过程中进行,也可以在其他时间地点进行。协议的内容应记载在离婚调解书上。之所以由夫妻双方协议,是因为夫妻双方对...


·申请国家赔偿的人应该携带什么材料
    申请国家赔偿的人应该携带什么材料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条:赔偿请求人申请国家赔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赔偿申请书,载明受害人的基本情况、赔偿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日期,并由赔偿请求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2、赔偿请求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提供与受害人关系的证明;赔偿请求人委托他人代理赔偿请求事项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和被代...


·起诉要回孩子抚养权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起诉要回孩子抚养权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一、起诉要回孩子抚养权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


·协议离婚要的材料都有哪些?
    协议离婚也好诉讼离婚也罢,无论离婚夫妻通过怎样的方式来结束夫妻关系,在提出离婚申请的时候其实都是需要当事人同时提交一定的离婚材料才行,否则工作人员就没有办法做出审查,也就会导致最终无法离婚。那其中协议离婚要的材料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协议离婚要的材料都有哪些 1、当事人无法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的。当事人应提供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应当加盖公安部...


·抚养人的要求具体是什么
    抚养人的要求具体是什么 【抚养条件】 根据婚姻法28条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条件是: 1、 被抚养人(孙子女、外孙子女)尚未成年 作为被抚养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必须是未成年人。若成年,当然就不存在让人抚养的问题了。 这里的未成年人应当理解为本人无生活能力的未成年人。若自己具有了独立生活的能力,当然也不能再让他人抚养了。比如,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能够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