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之前可辞职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之前可辞职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之前是可以辞职的

工伤待遇的计算,一般是等到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下来之后,所以晚辞职对你有利。

如果已经不需要治疗了,那么请事假是无工资的。如果需要治疗,请病假,应该支付病假工资。

工伤认定程序:

1、企业(单位)申请程序:

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发生员工伤(亡)事故后,应在 24 小时内口头或电话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保障局报告,并在 15 日内提交书面报告。用人单位应在发生员工伤(亡)事故后 30 日内提交《海东地区企业劳动者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办理工伤认定应向海东地区劳动保障局社保科提交以下材料:

( 1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 2 )工伤事故发生情况的书面报告;

( 3 )《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 4 )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5 )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等);

( 6 )伤(亡)人员初次治疗的诊断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 7 )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 8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上下班交通事故的);

( 9 )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2、个人申请程序: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 1 )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 2 )《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 3 )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 4 )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 5 )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 6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 7 )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 8 )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3、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按下列程序组织鉴定:

(一)对受理材料进行分类、登记;(所需材料:申请书;工伤认定书;医疗初次、再次住院病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约请相关医学专家;

(三)确定鉴定时间和鉴定医院;

(四)通知相关医学专家和被鉴定人到场;
首先我们在这里告诉您的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之前是可以辞职,在工伤认定的期间也可以辞职,其次如果需要考虑一下工伤待遇的计算标准问题的话,那么最好是迟一点辞职对自己是有利的。




相关内容:

·童工个人使用有哪些处罚措施
    您对于童工都有所耳闻,报纸或者网上也曾报道过,无论是工厂还是个人雇佣童工都是违法的,童工个人使用也是严重损害了童工的基本的权利和身体以及身心健康,对童工的身心发展构成潜在的威胁。因此,加强对非法雇佣童工行为的打击是很有必要的。下面我们就将详细介绍与童工雇佣有关的内容。 一、童工个人使用有哪些处罚措施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混凝土工程非常重要,属于基础工程,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后期工程能否顺利展开。建设方会在混凝土工程结束后,组织监理机构对其进行质量验收,那么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我们总结归纳的有关资料,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1、混凝土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


·哪些情况下要终止劳动合同
    哪些情况下要终止劳动合同 一、哪些情况下要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等法定原因而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及其《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


·工程退股纠纷怎么处理?
    工程退股纠纷怎么处理? 您都知道,一般完成一个工程都会获得巨大的利益,与之对应的则是工程初期强大的资金支持,所以很多人会选择合伙完成。但是合伙人有时会出现矛盾,严重甚至产生退股纠纷,那么工程退股纠纷怎么处理呢?在文中为您解答。 一、工程退股纠纷的概念 个人合伙是指两名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合伙纠纷的最本质的是权利和利益的纠纷。在盈利时一部分人想排除...


·一、解除劳动合同入档案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入档案吗?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用于到新的用人单位办理劳动保险转移、转移户籍、甚至办失业证等等之用。 用人单位可以将该证明放入档案,也可以直接交给劳动者,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在放在档案里保存。 如果劳动者不想放入档案,可以不向新的用人单位提交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


·劳动合同须经劳动部门盖章才有效吗?
    劳动合同须经劳动部门盖章才有效吗2007年10月之前,劳动合同需要鉴证,会有劳动局盖章;之后劳动合同鉴证办法废止,劳动部门不再盖章。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因此,现在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没有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同时也是建立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那么该劳动合同在双方都签字或者盖章之...


·办理退工手续;
    办理退工手续; 二、办理失业金核定手续; 三、办理社保停缴手续。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 ,身份证号 , 年 月参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 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5、用人单位裁员...


·地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需要注意什么
    地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需要注意什么在建筑工程中存在着各种类型的建筑施工,而相关规定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了不同的质量验收标准,因为工程质量的好坏将影响人们的生活出行,如果不符合相关规定就不能被允许投入使用,那么地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需要注意什么呢?通过我们收集的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一、暖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暖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2、《民...


·工程新增变更合同价款增加过大需要报批吗
    工程新增变更合同价款增加过大需要报批吗 一、工程新增变更合同价款增加过大需要报批吗 这个“过大”的概念比较模糊, 如果是建委备案的审批,一般不能超过15%,否则就需要签订补充合同。 如果是自己单位的就不好说了。 即使是固定总价合同也会规定合同变更的相关条款的,既然已经签订合同,就需要看合同的具体规定!如果合同中没有注明合同变更的相关条款,哪就需要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了! 二、...


·昆山工程质量两年第五次检查的具体情况是什么?
    昆山工程质量两年第五次检查的具体情况是什么? 随着对于住房等建筑管理的严格化与规范化,全国上下掀起了工程质量监督浪潮。其中,江苏省昆山响应号召,自就开始了为期两年的质量安全大检查。那么昆山工程质量两年第五次检查的具体情况是什么呢?这就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一、昆山工程质量 两年第五次检查的总体情况 检查分两个阶段,5月25日至6月5日由各参建单位进行自查自纠;6月6日至6月17日,由我局建工科、...


·退休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吗?
    退休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吗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法律上从来没有过劳动合同会自动解除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均需要一方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按《劳动合同法》第44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办理终止合同的手续。若企业想继续聘用的,另行签订劳务合同(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


·公司不发加班工资怎么维权
    公司不发加班工资怎么维权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但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有时效上的限制: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