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劳动合同到期还能获得赔偿吗? 一、工伤劳动合同到期还能获得赔偿吗? 工伤劳动合同到期还能获得赔偿的。只要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受伤被认定为工伤的共是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的,并且还可以获得相应期限的修养期进行修养,即使在修养期期间合同到期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还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的。 二、赔偿的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
·工程索赔意向通知书怎么写 一、工程索赔意向通知书 致:? 工程索赔意向通知书怎么写 一、工程索赔意向通知书 致:????????? 监理部 根据合同要求,我项目部于????????? 年????????? 月????????? 日第一批人员进点,并立即组织人员、设备进场,开展营地建设及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我部无法按计划进行施工: ????????? 年????????? 月????????? 日监理向我部提交测量控制点???????...
·辽宁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如果您在工作中受到了伤害,就需要去做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结论可以作为很有说服力的证明,您可以拿着这个证明向用人单位索要赔偿。但是,也有的人对自己的工伤鉴定结论表示不服,比如有人认为是五级的工伤却鉴定成七级,这就要我们先认识一下工伤的鉴定标准。那么,辽宁工伤鉴定标准2017是什么?请看下文。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是鉴定伤残等级的国家标准。 符合评残标准...
·上下班路上受伤属于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也可认定为工伤,但有两大限定:1、发生交通事故;2、认定者为非主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广受社会关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
·一、女职工有哪些 一、女职工有哪些特殊保护 1、企业要注意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合理安排女职工的岗位。《劳动法》第59条规定,禁止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按照1990年1月劳动部发布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这些禁忌从事的劳动除矿山井下作用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外,主要有:森林采伐作业、规楞及流放作业、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
·工伤认定标准范围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上班的过程中要是人身遭受了损害的话,此时需要先经过工伤认定之后,才能判断是否构成工伤。自然一切都要以认定结果为准,但实践中提交了认定申请之后,当事人也是可以根据我国法律中关于工伤认定标准范围的规定来大概的看看自己究竟属不属于工伤。 一、工伤认定标准范围是怎样的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可以吗?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可以吗? ? ?违法解除合同是可以恢复劳动关系的,也可以继续要求公司赔偿,在公司做了有多长的时间,有没有签劳动合同以及购买五险一金,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何,收集相关证据委托律师协助你向法院起诉争取你的合法权益,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根据你的工资和你工作年限来判断,要求公司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尽量填写辞职申请书 办理离职手续,你还需要再就业,如...
·围堰工程质量问题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 围堰工程质量问题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 相信我国公民对于围堰工程并不陌生,围堰工程目前在我国各省市的一些基础建设当中,其实运用到的也是非常多的。因此,如果围堰工程的工程质量出现什么问题的话,其实也会带来一些后续不必要的麻烦,尤其对于建筑方和开发商来说,有可能需要重新返修。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围堰工程质量问题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 一、围堰工程质量问题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 1、施工单位对施工中...
·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三的最新内容是什么? 在约束劳动关系领域,我国制订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两部主要法律。为了辅助该法实施,还制定了一些包括仲裁法在内的诸多附属法。在这之中,劳动合同法因为约束的问题和广大劳动者息息相关,关注度也最高。那么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三的最新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三的最新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0年7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
·员工离职时的加班工资核算基数怎么计算? 员工离职时的加班工资核算基数怎么计算?员工离职时的加班工资核算基数的计算是按照合同当中所约定的具体的工资。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
·脑溢血放弃治疗算不算工伤 脑溢血放弃治疗算不算工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1、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工伤的判定和员工的受伤程度是没有关系的,是根据事故的性质来进行...
·工伤复发治疗扣工资吗? 工伤复发治疗扣工资吗?工伤复发治疗不会扣工资,按照原工资待遇发放,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